我回到家乡种地的日子_第九十六章 昔往事 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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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台上。
  夜市的气氛是热闹的,能随意听得到吆喝声,能看得到街道上的人来人往,笑声,叫声,那是络绎不绝的。
  赵犇开了那瓶王老五拿上来的西凤酒。
  闻了闻。
  “有些年没有喝这个了!”赵犇笑着说道:“我记得我第一次偷喝的时候,被王老五从街头赶到街尾!”
  “你是不是很怀念在这里打工的时候的日子啊?”
  叶臻问。
  “一点点吧!”赵犇道:“那时候还是很开心的,最少知道自己只要什么,知道自己努力了能够一个结果,不像现在!”
  “现在怎么了?”
  叶臻笑着问:“现在我看你也挺好的,你从来都是目标清楚,只要有了目标,就能一犇到底的人,三牛三牛,我觉得你们家的人没给你起错名字,认准的事情,起码三头牛的倔!”
  赵犇的性格和脾气,一个字,倔。
  高三二十七班的奇迹,建立在他的执着和不放弃之上的,所有人都让他放弃,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就是不放弃。
  一年,一個学期,一个月,一日,一分钟,只要还没有失败,他就会犇起来了。
  叶臻是高一的时候就认识赵犇的,虽然高一不是同一班,但是互相见面的次数不少,但是那时候他们之间并没有其他太多的东西。
  叶臻那时候,只是对赵犇好奇。
  好奇这么一号人。
  因为在讲台上领奖的人,有赵犇。
  因为在讲台上念检讨书的人,也有赵犇。
  她有时候不理解。
  她的想法之中,要么就是好孩子,品学兼优,要么就是坏孩子,不好好读书。
  可为什么有这样的人呢。
  或许那时候,就已经给她埋下了一颗种子。
  一个女孩子,只要对一个男孩子,有了好奇心,那她的沦陷,也就是早晚的事情,叶臻就是太好奇赵犇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了。
  然后才会一步步的走向沦陷。
  高二的时候,他们一起进了学生会,叶臻是学校的广播员,赵犇是学生会的会长,他们的之间的交际就变得多了。biqubao.com
  而他们之间一切的开始,是高三。
  高三他们同班同学。
  高三二十七班。
  叶臻是分到高三二十七班的,她文化成绩不算是很好,但是有艺术特长,从小就在母亲的安排之下,学小提琴。
  但是在文化上,她还是算普通班的水平。
  赵犇是自动请缨来到高三二十七班的,从赵犇来到高三二十七班的时候,他们的故事,就已经开始了。
  只是这个故事,多了一个人。
  ………………
  “咳咳!”叶臻抿了一小口白酒,便被呛了一下。
  “不能喝不要勉强!”
  赵犇轻声的说道。
  “想要感受一下!”
  叶臻说道。
  “吃东西!”赵犇没有多说,只是笑了笑:“老王的水平还是一流的,这厮的一手烧烤秘技,还真是能传承下去的!”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来吃的时候!”
  叶臻浅浅一笑,脸蛋上有些红润透白,眉眼如斯,一口小酒,已经让她有点上头了,但是酒壮怂人胆。
  她却没有这么拘束了。
  她倾述着过往的岁月:“那还是你第一次带我来这种地方,对我来说,这一切都是这么的新奇,然后伱还把我丢在这里了,那时候我看到王大哥那青龙白虎的纹身,吓破胆子了!”
  “哈哈哈!”赵犇讪讪一笑,也想起来了:“那时候你非要和我对着干,我就想办法报复你了,带你来这里,吃个霸王餐,再把你丢下来,就想吓唬吓唬你的,老王这人别看凶狠的一匹的,但是内心柔软的好像小白兔,他媳妇是这么说他了,早十年,能砍死人不眨眼,往后十年,踩死一个老鼠他都害怕!”
  “我那时候哪里知道啊!”
  叶臻拖着下巴,幽怨的说道:“那时候我就想着,王大哥会不会让我去洗碗,会不会把我给卖掉了,但是我不能怕,我只能笑,笑容都僵了,还哄好了王大哥愿意让我回去拿钱来……”
  随着他们的声音,交往的点点滴滴,仿佛都在昔日过往。
  “其实我不明白,咱们为什么最后走到这个地步呢!”叶臻突然接着酒胆子,眯着星眸,眼瞳如丝,看着赵犇。
  “我也不知道!”
  赵犇耸耸肩,平静的说道:“很多时候,有时候是真由不得我们自己去选择的,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我们都死在那场洪流之中,这样,或许会好过一些吧!”
  “我没有这么想,我很庆幸,我庆幸我们最后都活下来了,即使结果对我来说,是残酷的,可我们终究还是活下来了!”
  叶臻平静的说道。
  那一年高考,金和大水,淹没了半个县城,作为一个群山环绕的县城,金和地势本来就有些地,周围山洪爆发,更是让金和摇摇欲坠。
  恰逢高考的日子。
  全县用尽的所有努力,才保证的高考的进行。
  如果一切顺利,那就没有后面的事情了。
  可最后一科的时候。
  还是出了意外。
  大雨滂沱的,还没有进考场,水淹没了校场西面的低洼了,大家都在往高处走,而人挤人的时候,维持秩序的老师秦明月落水。
  赵犇奋不顾身的跳下去救人。
  而叶臻也奋不顾身的跳下去救了赵犇。
  当有人想要找东西把他们救上来的时候,水流太大,一下子把他们不知道冲到哪里去了。
  在激流之中,赵犇拉着秦明月,叶臻拖着赵犇,三个人被水流冲到了三川河的下游,一天之后才被找到。
  幸运,都活下来了。
  但是叶臻在冲击的时候,被一块礁石砸中的左腿,因为在水里面耽搁太久,永久性神经破坏,养好了也是一个瘸子,只能靠着的拐杖过日子了。
  这就是赵犇这么多年,不敢面对的原因,不敢回来,不敢去面对,不敢去想。
  花季少女,大好的未来,明亮的前途,她应该是人间璀璨的明珠,应该是遗世独立的一朵花。
  可因为自己,她有了瑕疵。
  一辈子无法弥补的瑕疵。
  “你就从来没有后悔过吗?”赵犇抿了一口酒,仿佛有了一些胆量,看着叶臻,问。
  “没有!”
  叶臻摇摇头,眼神很坚定:“再来一次,也是同样的选择,比如你选择去救秦老师,奋不顾身的去救,我选择救你,也是奋不顾身的去救!”
  “你说,要是我变成瘸子就好了,这世界可能就变得清净很多了!”赵犇笑了起来,略微自嘲的说道。
  “结果也是一样的!”
  叶臻也笑了。
  往事如烟,应该过去的也就过去了。
  她问赵犇:“你这一次回来,以后还走吗?”
  “不走了!”赵犇摇摇头:“不管以后如何,我觉得人都是需要长大,得去面对自己不敢面对的事情,我以后就留在家乡了!”
  “那加个飞信吧!”叶臻叹气:“总感觉你好像失踪人口一样,班级群想要联系一下,都联系不上!”
  “不用加,我有你飞信!”
  “什么时候加的,我怎么不知道?”
  叶臻皱眉拿出手机,打开飞信,开始拉动自己的好友。
  赵犇笑着开口:“二零一三年,秋天,这是我第一次登台,台下都是学长,我很害怕,但是我要努力!”
  “二零一三年,冬天,两次演奏,大家都说我是美少女小提琴手,但是我也知道,有人在背后说我是一个瘸子小提琴手,我有些难过!”
  “二零一四年,我登上了音乐的圣地维也纳的土地,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能通往人心的音乐!”
  “二零一五年,我回家了,外面的世界再精彩,不如这京城漫天雾霾带给我的踏实和安全!”
  “……”
  赵犇一字一句的念:“这些年你的朋友圈,我都看过,也点赞了!”
  “不可能,我的朋友圈只是公开很小一部分的,除非是我们大学小提琴群里面的人……”
  叶臻突然明白了:“你就是那个在小提琴群里面单独加我,我丢出去两次,然后又加回来,只知道窥屏的那个家伙,从不发言的人,我还以为是我们小提琴班上的谁呢?”
  “这世界很很大,也很小,小到你想要找一个人,不需要费太多功夫了,你注册飞信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了,我没想其他的,就是想要知道,你过的好不好!”
  赵犇轻声的说道。
  “你是不是传说那种,窥屏流氓,一个词形容,猥琐!”
  叶臻玩味的说道:“也就是我心软,让你留下来了,我还以为是一个女孩子的飞信,才没在意,那叫啥名字,梧桐细雨?”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李清照的声声慢.寻寻觅觅,你不是喜欢这首词吗,我就想要通过共鸣一下,让你不把我丢出去!”赵犇笑着说道。
  “你还真是费尽心思!”
  叶臻不得不给他竖起一个大拇指,她一般对陌生人都有防备感,多少还是因为对声声慢这首词,才不把一个摸不清楚的飞信号丢出去。
  这厮,还是这么有心计。
  “呵呵!”
  赵犇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又一杯酒下肚。
  感觉喉咙有些火辣起来了。
  西凤酒喝起来感觉不是很大,但是后劲很大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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