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醒过来的时候已近黄昏,好像一天什么都没干,光是睡觉了。 自个儿利落地爬起来,那边听到动静就立马有人过来伺候她洗漱了。 朝朝还有些不太清醒,漫不经心问道:“陛下走了吗?” 碧桃替朝朝擦了擦手,答道:“陛下见娘娘睡了,就去小书房外间习字了,娘娘可要告知陛下一声?” 朝朝闻言脸上多了丝笑意:“不用,我自己去。” 说完便随意挽了挽头发,跑去了外间。 齐慎听到动静便停下笔,抬头就看到他的宸妃一脸开心地向他奔来。 朝朝也不客气地挨着他坐下,看到他的字不禁赞道:“陛下的字可真好看,是妾见过最好看的字了。” 齐慎顺着她的目光也看向那副字谦虚道:“你见过的书法也多是女儿家的,在朝中朕的字还真算不得什么。” 朝朝回忆了一下自己见过的字,还是觉得皇帝的字最好看,便道:“我也是见过名家书法的,陈家外祖父还赠过我一副他的书法呢?他们都觉得好,我觉得还是陛下的好” 齐慎不用多思索便想起了朝朝口中的陈家外祖,那是苏世子原配夫人的娘家,虽是镇守边关的武将,但多年酷爱狂草,已成大家。 齐慎刮了下她的鼻尖,有些无奈道:“那爱妃是抬举朕了,陈老将军的狂草乃当朝第一,朕可比不上。” 朝朝想起那副龙飞凤舞的字,不大认同道:“反正妾自己是看不懂的,陛下要喜欢,就在我宫中挂起来。” 齐慎故意道:“朕还当爱妃还赠给朕呢?没想到爱妃是个小气的。” 朝朝眨眨眼,勾着他的脖子,笑得俏皮:“妾的不就是陛下的嘛,要不是陛下夸这么一句,妾才不愿意挂出来呢。” 齐慎拍拍她的腰。 “说什么都是你有理,坐正了,给朕写几个字看看。” 朝朝也不多做纠缠,立马就坐正了,拿起方才皇帝用的御笔,重新沾了点墨水,十分认真地写了自己的名字“苏朝”。 朝朝倒还算满意,自己的名字已经是写的最好的字了。 齐慎看着这个“苏”字,眸色变了变,转瞬又恢复如初,敲了下朝朝的脑袋。 “怎么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这字怎么拿地出去?再写两个字朕看看。” 朝朝撇了撇嘴,随口道:“本来就不擅长,连习字师傅都说不可强求,要早知道跟的郎君是陛下,妾说不定早两年还能再拼一把。” “强词夺理。” ……… 朝朝就接在后面了“喜欢”两个字,笔尖顿了顿,似是犹豫了片刻,还是将原来的“吃”换成了皇帝的名字。 苏朝喜欢齐慎,苏朝喜欢齐慎。 朝朝满意地搁下笔,也不在意冒犯了堂堂一国之君的名讳。 说句不好听的哪天陛下真要拿自己开刀,可也是很好的罪证嘛。 想起母亲在自己入宫前的告诫,她知道自己不适合入宫,知道自己没有二姐姐聪慧。 虽然自己是被弃的那个,但想想母亲的本事,她的话还是要放些在心上的。 可是……陛下挺好的,除了他有两个孩子和一群妃嫔,别的都挺好的。 他是个好皇帝,不明白祖父和太后还想要什么? 齐慎将朝朝揽到自己膝上,脸上的笑意深了深。 “还不如前两个字写得好呢?”皇帝的声音带着愉悦。 朝朝却没有因为这句话不满,横坐在皇帝的身上,亲了亲他的嘴角。没等她开口就被揽地更近,皇帝吻住佳人粉嘟嘟的红唇,温柔地探到香舌,直吻地朝朝面色潮红,喘不过起来才缓缓分开。 皇帝抵着朝朝的额头,气息也有些不稳:“朕亦喜欢苏朝”。 朝朝的心怦怦直跳,想要搜寻母亲的告诫语录,但又忍不住暂时埋藏。 皇帝将脑袋埋在朝朝的颈窝处,状似是随口问道:“还困吗?” 朝朝正晕乎着呢。 “白日睡得太久了,就担心晚上要是睡不着误了明日早起。” 她还想着明天精神抖擞地去行宫玩呢。 齐慎勾起她的发丝,在指尖绕着,淡声道:“如此正好。” 还没等朝朝反应过来,已经被皇帝打横抱起。 “书房庄重不好胡闹太过,咱们回寝殿,你说睡不着的,待会儿不许再喊困了。” ………… 星辰宫内都是心腹,本来是担心苏家姑娘有什么坏心,从一开始便里里外外地防着,没想到倒成了放肆无所顾忌的方便了。 今晚皇帝格外有耐心,缓缓勾起怀中美人的情欲,她还不到十六岁,侍寝于她而言恐怕除了能与他亲近外只剩疲累。 朝朝在他的刻意下,小脸越来越红,身体也开始难耐起来,下意识抱紧他,说什么也不肯放开。 红帐起浮到半夜,云收雨歇后穿好亵衣,她都不敢看皇帝一眼,只死死埋在他怀里。她觉得好丢人,简直太丢人了。 耳边传来皇帝连续的低笑,说出的话却是安抚。 “乖啊,不怕,有朕在呢。明日去行宫有得累呢,再睡一会儿吧。”m.biqubao.com 朝朝在他怀里嗯了声,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很快就入睡了。 等到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传来,齐慎又想起了方才她动情的小模样,这姑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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