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下了车,宋秀秀还是觉得不真实,她狠狠掐了自己一把。 痛! “礼礼,竟然是真的,首长点名让你读军校!竟然是真的。”宋秀秀比宋礼礼这个当事人还开心。 宋礼礼干脆顺杆往上爬:“那咱们得庆祝下,刚好到饭点了,咱们今天就去国营饭店撮一顿!” 宋秀秀:“……” 妞妞不太懂,但小姨开心,她就也跟着开心。 “礼礼,要不还是算了。”宋秀秀节俭惯了,心里还在愁这三十块钱要怎么花,才能不浪费,又不让马秀英起疑。 真让人头疼! 她甚至还在想,礼礼怎么不干脆给马秀英九十五块钱,她们今天出门就花五块。 但她没好意思说,自己也觉得很傻,但有什么办法,穷惯了的人,就算暴富了也不知道该怎么花钱。 宋礼礼才不管,她有钱,还嘴馋,就是想吃好吃的。 宋秀秀拗不过她,只能迈着沉重的步子进了国营饭店。 一进门,她就局促得手不是手,脚不是脚的。 宋礼礼这次依旧点了三个荤菜,红烧鸡、鲫鱼汤、排骨烧豆角。 宋秀秀从小到大没吃过这么好的菜,只敢在心里咋舌,嘴上没再说什么,不想扫妹妹的兴。 等菜都上齐了,她只给妞妞夹肉,自己不是盯着米饭吃,就是盯着豆角吃。 但宋礼礼有的是法子对付她:“姐,咱今天要是吃不完,那就只能打包带回去给那一家子吃了。” 果然,宋秀秀一听这话,立刻就放开了大口吃肉。 边吃还边夸:“果然是国营饭店,大厨做出来的菜就是好吃。” “姐要是喜欢的话,以后咱经常来吃。” 虽然宋礼礼觉得自己的厨艺,要比国营单位的大厨更好,但有现成的饭菜吃,谁会不乐意。 宋秀秀习惯性想要拒绝,但话都到了嘴边,最后却只是淡淡的一个“好”字。 她再一次告诉自己,今天是个好日子,不能扫礼礼的兴,拒绝的事以后再说。 三人吃得很开心,特别是妞妞,小嘴全是油,亮闪闪的。 吃完午饭,宋礼礼便将宋秀秀跟妞妞送到供销社门外,她自己则要去卖老山参。 “姐,你跟妞妞先在里面逛逛,我卖完东西就来找你们。” 宋秀秀其实有点紧张,但还是点点头。 等宋礼礼离开后,宋礼礼抱着妞妞在供销社门外站了好一会,才终于敢走进去。 她之前就听人说过,供销社的员工喜欢狗眼看人低,而她跟妞妞一看就没钱,不知道会不会被欺负。 大概是有心理负担,宋秀秀只随意看了几眼就抱着妞妞出来了,连碰都没敢碰一下柜台。 宋礼礼这边听系统说完,便加快了脚步。 她来到周辉给自己留下的地址,是一家中药店。 周辉看着宋礼礼手中的两只老山参,只觉炸裂:“你……你这运气也太好了!” 宋礼礼傻笑,但就算她笑得再傻,周辉也不会糊弄她。 系统选定的人,宋礼礼自然是信的。 最后,两株老山参一共卖了920块钱。 周辉付完钱,还对宋礼礼千恩万谢的:“大妹子,以后有老山参记得都优先出给我,价格好商量哈。” “这个自然。”除非宋礼礼挪窝,只要还在大河村住着,那挖来的老山参肯定全都卖给周辉。 周辉听了宋礼礼的承诺,笑得可开心了,亲自将她送出门。 结果就在宋礼礼一只脚刚跨出门时,突然停了下来。 周辉心里一惊:“大妹子,这是怎么了?” 宋礼礼:“周大哥,我这有个不情之请。” 周辉想也不想就应下:“大妹子你说,只要不是杀人犯法的勾当,只要我周辉帮得上,就包在我身上。” “周大哥,你太客气了,如果听完你觉得不方便,就当我没说。”宋礼礼不是那种喜欢勉强人的。 她这么一说,周辉反而不高兴了:“大妹子,你这就见外了。” 他想着,只要这个大妹子以后都把老山参卖给他,就算帮不了,也给她找到能帮忙的。 “我有个姐姐,她跟丈夫离婚后,娘家不让回,我想找个地方先安顿她一两个月,你这后堂还缺个晒药打扫的人吗?” 宋礼礼怕勉强周辉,立刻又补充了句:“只要提供我姐跟孩子一日三餐外加住宿就行,工资不需要,就当是用劳动换个能包吃住的地方。” “这有什么难的。”周辉瞬间就笑了,“我还以为什么事呢。” 他爽朗地大手一挥:“大妹子,你就放心让你姐跟孩子来店里,我这刚好缺了个晾晒药材的。” “工资的话,这个必须给,就八块钱一个月,你看成不?” “成!”宋礼礼算是跟周辉说好了,“周大哥,那我过一阵就把我姐送来,到时候还要在你这麻烦一两个月时间。” 等她去了首都,到时候就把宋秀秀跟妞妞一起带去首都。 本来想着可以在首都租个房,然后一家三口住一起。 但如今要是去考军校的话,估计就只能让宋秀秀一个人带着妞妞了。 周辉心里很愿意帮宋礼礼,人情这种东西,你欠我,我欠你,一来一往就是好朋友。 宋礼礼再回到供销社门口时,宋秀秀假装自己才抱着妞妞出来找她。 宋礼礼也没有戳破,领着她跟妞妞往里走:“姐,你给自己跟妞妞挑几件里面的衣服。” 她的意思是,外面依旧穿得破破烂烂,里面穿好穿暖。 宋秀秀秒懂,立刻给自己跟妞妞各挑了一身。 结果,宋礼礼却不满意,非得让她挑两身。 即便如此,也才花了十一块钱。 “礼礼,我是真挑不出来了。”宋秀秀都快急哭了。 宋礼礼也没再为难她,给了她十五块钱,然后又给妞妞买了些糖果:“行了,就这样吧。” “那马秀英那边?”宋秀秀担心这十五块会被马秀英拿去,但转念一想,礼礼对于把钱从马秀英那拿回来,似乎特别有自信。 “放心吧,马秀英不会连这十五块都抢走,虽然她很想,但多少会有顾忌。”宋礼礼笑着安慰道。 “如果她跟你要,你就假装犹豫要不要回林家,退一万步说,这钱要真被马秀英抢走了,那到时候我也会让她连皮带骨一起吐出来。” “嗯。”宋秀秀点点头,她现在是越来越相信自家妹妹能说到做到了。 两人来的时候搭到了顺风车,回去就没有这么走运了,只能走回去。 宋礼礼把妞妞接过来,自己抱在手里,让宋秀秀拎着刚买的东西。 两人故意走得很慢,天快黑时才走到家,刚好可以消食。 马秀英的心仿佛在滴血,这个点都没回家,那三十块钱一定都花完了。 真是个败家娘们! 以后有再多钱都守不住! 啊呸呸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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