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娃子,是你吗?”于娟看着慢慢走向自己的男人,心里满是期待,可又怕期待会落空。 “是我,娟子。”王忠海被于娟的情绪感染,连说话的声音都变得哽咽。 “瓜娃子,真的是你。”于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上前一步紧紧抱住盼了十几年的丈夫。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王忠海被她哭得有些动容,抬手替她擦眼泪,但根本擦不完。 “娟子,咱们换个地方说话。”他担心会被英娥发现。 但英娥已经发现了,这会就在他们不远处的角落里站着,是宋礼礼趁着伪装时效快失效时,将人引来的。 系统直呼好家伙,简直将技能发挥到极致。 宋礼礼将三人凑到一块后,便悠哉悠哉地回厂里等着吃午饭了。 中午吃饭时,宋云谏还叫上了于悦一起,三人在食堂的小包厢吃小锅菜。 宋影后旁若无人的上演父女情,一口一个“爸多吃点”“爸你真好”“爸……” 宋云谏被宝贝女儿一哄,眼里哪还有于悦。 于悦简直恨死了宋礼礼,但她更恨宋云谏。 如果父亲不是为了救宋云谏,她跟母亲怎会过得如此艰辛。 而她那个去世的父亲,如今正跟她母亲在家翻云覆雨。 王忠海忽悠于娟,说自己当初在香江滞留,差点饿死街头,后来被英家所救。 为了报答英家,暂时回不了家的王忠海只能入赘英家。 别看他表面光鲜,实则英家上下都看不起他,别提活的多憋屈。 英家确实看不上王忠海,但没他说的那么夸张。 而他之所以这么大怨念,不过是没有拿到英家的实权而已。 处处提防自己的英娥,跟眼前这个乖顺无比的于娟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一个地,王忠海瞬间又找回了一家之主的感觉。 虽然于娟被生活磋磨得厉害,但她的乖顺体贴对王忠海来说,依旧是致命武器。 深入交流过后,于娟对王忠海的怨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心疼,心疼自己的丈夫被英家看不起。 “娟子,我回来后第一时间,就偷偷来见过你跟小悦,还托了宋云谏照顾你们母女。”王忠海一脸深情地望着于娟。 “宋云谏给你的那笔钱,也是我拿给他的。”好似这样说,就能改变他渣男的本质。 但于娟感动的不行,乖巧地依偎在他怀里:“瓜哥,我就知道你不会忘了我跟小悦。” “这些年,要不是有我力挽狂澜,英家早就垮了,还能有如今的辉煌。”一提到这个王忠海气就不打一处来。 这话他也不是忽悠于娟,而是打心里认为,如今英家的富贵,都是他王忠海的功劳。 可他只敢在心里这么想,或者在于娟面前发泄一下,真要当着英娥的面对质,王忠海还不敢。 于娟简直心疼坏了,她丈夫这么厉害,却被英家如此糟践,简直不识好歹。 “瓜哥,要不你离开英家吧?”于娟日日夜夜盼着一家团聚,如今刚好丈夫对那边也没什么感情,自然能回家跟她们母女团聚。 谁知,王忠海顿时就收起了笑脸:“我为英家奉献了半辈子,怎么可以说走就走,自然要拿回属于我的一切。” 于娟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丈夫,在她的记忆中,瓜娃子对每个人都笑得一脸和善。 她想,一定是英家太过分了,才会让丈夫气成这样。 于娟不敢再提离开英家的事,只能委婉的换种问法:“瓜哥,小悦这孩子也是可怜,从小因为家里没爹被人嫌弃,既然你回来了,能不能多陪陪她?” “这是自然。”王忠海见于娟没有再提让他离开英家的事,立刻恢复了之前的温柔,“在我心里,小悦是我最爱的女儿,我以后只要有空就来看你们。” 为了安抚于娟,王忠海干脆又说了很多哄人的鬼话。 于娟心里虽然有疑问,但还是自欺欺人地信了,不然还能怎样? 王忠海没敢多逗留,将于娟安抚完后便离开了。 英娥看着丈夫的背影,自嘲地笑了笑。 她对王忠海是有感情的,所以愿意给他机会做选择。 如果王忠海选她跟两个孩子,那他们结婚之前的任何事,她都可以既往不咎。 如果王忠海选之前那个家,那他别想带走英家的任何东西,包括两个孩子。 但如果王忠海想吃两家饭,那就别怪她心狠了。 王忠海像个没事人似的回了英家,发现英娥不在家,他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 结果却听佣人说,英娥出门逛街了,王忠海这才放下心来。 等英娥拎着两大袋东西回家,王忠海甚至还假模假样地埋怨她不带自己一起,拎这么重的东西,可把他心疼坏了。 英娥猜到王忠海刚才做了什么,尽管心里有些嫌恶,但为了维持家庭和睦,只能硬挤出一个笑容。 王忠海心里虚的很,也就对英娥更加温柔体贴,甚至让她梦回两人刚结婚那会。 刚入赘进英家时,王忠海对英娥的体贴,那是有目共睹的,谁见了不得夸上几句。 但这些年英家一直防着他,王忠海也就演得没那么卖力了。 …… 于悦今天本带着一肚子气回家,结果却听到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妈,我爸他真的还活着?可宋叔叔不是说?”于悦感觉自己像在做梦一样,白天还嫉妒宋礼礼有个好父亲,结果晚上得知自己也有一个好父亲。 “你爸从前确实救过宋叔叔,所以才托他照顾我们,因为……他现在的身份比较特殊,暂时还不方便回家。”于娟说出这些话时,眼神有些躲闪。 于悦立刻觉察出不对劲,盯着于娟一直追问。 于娟心里有委屈,在女儿的追问下,把自己知道的关于王忠海的事都说了。 可等她说完,又有些担心:“小悦,你别恨你爸,他当年去香江也算九死一生,如今只要能活着,比什么都强。” “妈,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会恨爸。”于悦笑的一脸天真,“只要爸活着,比什么都强。” 更何况,他手里还握着英家的财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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