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准备妥当,由于身高太矮,锦宝只能跪在床上施针。 待所有的银针布施妥当,她的额前和鼻尖已经全是密密麻麻的汗珠。 郑老爹看到乖孙女这么累,心疼的把她抱起来,让她靠在自己身上休息。 这时,还未离开的大夫一脸崇拜的走上前,“没想到郡主小小年纪竟然会银针之术,老夫佩服!” 要知道,穴位分为生穴和死穴,一针扎错小命就要升天。 刚开始看到小姑娘施针,他还有些鄙夷,直到看清楚她的下针手法,才知道是自己的眼界太浅。 下针又稳又准,他行医多年都做不到这种地步,一个孩子竟然有这般医术,怎么能不让人另眼相看。 锦宝被他夸的小脸一红,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孙大夫谬赞了,我家乖宝会这些全靠我们村王神医的倾囊相授。”郑老爹笑着解释道。 孙大夫激动的问道:“那王神医现在何处?” 如此高超的医术,要是能被指教一二,也能受益终身。 郑老爹看出他的想法,遗憾道:“恐怕要让孙大夫失望了,王神医早就离开村子,现在应该在京城吧。” “哎,看来是老夫没有那个福气。”孙大夫叹了一口气,一脸的惋惜。 锦宝一直关注着床上的老太爷,见他手指动了动,说道:“可以拔针了。” “这个老夫来就行,让小郡主歇会儿吧。”孙大夫说道。 他知道施针有多费神,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小姑娘,怎么能让她这么劳累。 “那就麻烦孙大夫了!”郑老爹拱手道谢。 孙大夫摆摆手,走到床前,慢慢把银针拔了下来。 他收起银针,还未来得及转身,就看到老太爷的眼皮动了动。 于是把银针放在桌子上,帮他诊脉。 接着便是一阵狂喜,“奇迹,真是奇迹。” 喊完便拿起银针走到锦宝面前递给她,“郡主果然是小神医,老太爷的脉象已经恢复正常了,只要以后按时服药,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朱老爷听后感激万分,又准备下跪道谢,被郑老爹给拦住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朱老爷就不要再客气了。” “好,我不客气,但是你们今天一定要留下吃饭才行,不然我心里过意不去。”朱老爷一脸诚恳的看着他。 能让他爹行动如常,就等同于救了他爹的命,他要是不好好感谢,被他爹知道了肯定会训斥一番。 郑老爹有些为难,他们准备在镇上转悠一圈儿就回村的,怎么能留下吃饭呢。 但是看朱老爷的模样,要是不同意下来的话,他肯定不会罢休。 “那我们爷孙俩就留下吃一顿饭,麻烦朱老爷了。” 一顿饭而已,反正锦宝这次也受累了,留下就留下吧。 “好!好!我这就让管家去准备,孙大夫也一起留下。”朱老爷很是兴奋,刚才的担忧一扫而空。 “不不,我就不留下了,医馆内还有几个病人在等着,老夫就先告辞了。” “管家,快去送送孙大夫。”朱老爷也没有勉强,吩咐道。 “是,老爷,孙大夫您请。”朱管家把他请出门,付了诊金后才送他出了府。 此时老太爷已经悠悠转醒,他看到站在床边的小姑娘,突然开口说道:“有财啊,这是你又跟谁生的私生女?这么大了才带回来给我看。” 朱老爷怎么也想不到他会这么问,羞的满脸通红,“爹,您乱说什么呢,这是郑家的小孙女,福锦小郡主。” 他爹心可真大,这么漂亮的小闺女怎么可能是朱家的,他们家要是能生出这么可爱的闺女,那真是烧高香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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