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穿,我成了万人迷_第65章 《花千骨》霓漫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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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柔见到了一个面无表情的女人,她开口说道,“你的愿望是什么?”
  霓漫天望向她。她很美丽,从来没有人比她更美丽了。
  “我生来就是骄傲的。我的父亲是蓬莱岛岛主,长留实力雄厚,可是我也想成为那个实力雄厚的人。我的骄傲,不允许我服输。
  我诡计多端,我阴谋算计。我只是不甘心罢了,我不甘心什么都没有的花千骨,爬上了我梦寐以求的位置。”
  “所以呢?你因为朔风的离开性情大变,你想和他再续前缘吗?”
  “哼,再续前缘?和他在一起我会很累的。我傲娇,他高冷。他看不上我做的事情,可是我不会因为他放弃我想要的东西。我与他就随缘吧!
  我想要成为长留的荣耀,我想要成为长留弟子最厉害的那一个,我想要有打败白子画的能力。”
  “那花千骨呢?不想报复她了?”
  “我看她不顺眼,归根到底是因为她拿到了我想要的东西。如果我成为最厉害的那个人了,我为什么还要揪着她不放。如果她一开始就不如我,我与她根本就不会相识。”
  “好,我答应你。”
  -
  “女儿,你真的要去长留拜师学艺啊!”霓千丈很不放心。她的女儿这么漂亮,万一在长留发生什么意外,就要了他的老命了。万一吃住不习惯,瘦了该如何?万一被人欺负了,无人诉苦,那是多么的可怜。
  一身紫色长裙,眨巴着大眼睛,霓漫天拽着父亲的袖子,“父亲,你就让我去吧。我听说长留很强,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女儿要一探究竟。再说了,我的父亲可是蓬莱岛岛主,谁敢欺负我呀?那不是不要命了吗?父亲,你就放心吧!”
  “那好吧,但是咱们说好了,如果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就抓紧回来,知道吗?”
  “知道了。”霓漫天蹦蹦跳跳的离开了。
  -
  霓漫天离开岛。“现在去长留,为时过早,我还是去逛逛吧!”
  她身着男装,来到了一个酒馆。“小二,来一壶茶。”她四处打量着。
  “听说了吗?长留要收徒了。”
  “可不是嘛。我听说长留上仙白子画这次要收徒。”
  “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上仙白子画为苍生付出良多呀!”
  霓漫天不以为意。“付出很多吗?他要真为苍生好,就应该多收徒,多为天下培养点人才。”
  “小姑娘说的对呀!”自来熟的杀阡陌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这位公子,为何要男扮女装啊?”霓漫天想不明白,当初的花千骨是如何看出他是个女人的?前面这么平,喉结这么突出,身材这么高大,你是如何喊出姐姐的?
  “你为什么要女扮男装呢?”
  “因为出门方便。”
  “我也是。”
  “扮女装,方便吗?”
  “世界在进步,人类在发展。我母亲说了,出门在外,男孩子要更好的保护自己。”他一本正经的说。
  “我刚才听你的意思,看不起白子画?和我说说,怎么回事?”
  “你是谁呀?我认识你吗?凭什么要和你说。”霓漫天放下银子。“剩下的一半你出。”想占我便宜,没门。她离开了。
  “有趣。”杀阡陌品尝着手里的茶。不知是茶有趣,还是人有趣。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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