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去集团找哥哥。 当我推开办公室的门后,所有人齐刷刷的看向了我。他们的脸上尽是爱恋,痴狂。我是他们见过最美的人,我成为了他们难以忘却的神灵。 “妹妹,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啊!我找你有事,但是你好像很忙。” “没事妹妹。这是和我们合作的包总,包奕凡。包总,这是我妹妹,谭胜美。” “亲爱的谭小姐,认识你很高兴,你真的很漂亮。”包奕凡紧紧的看着我。太美丽了,简直就是人间的天使,我有资格拥有她吗?不过,就算没有,我也会默默保护她。 “谢谢。”我感觉到他在盯着我看,可是,你不应该喜欢安迪吗?看我干什么,切,又是个视觉动物。 一会儿,包奕凡离开了。 “哥哥,给我来几个模特,我要办一场汉服走秀。” “好,哥哥给你找。”谭宗明摸了摸我的头。 华夏汉服从前只是私人订制,但是名声响亮。今日,我要为汉服代言,为传统代言。 台下,无数贵妇名媛坐在椅子上,她们期待着走秀的到来。穿上华夏汉服,已经是她们的追求。它不仅是美丽的代名词,更是身份的象征。 台下,我的父母等待着我的出场。 而我所不知道的是,台下有包奕凡和他的妈妈,曲连杰和他的新女友,曲筱绡和她的妈妈。 走秀开始了,人们相互交谈着,期望找到心仪的汉服。 终于,我出场了。 灯光照在我的身上,好像真正的天使降临凡间。我穿着凤冠霞帔,画着精致的妆容,高贵的气质,配上我美丽的容颜。这一刻,全场寂静了,寂静到我能听见台下人的呼吸声。 所有人眼里满是痴迷,他们仿佛看到了神明的降临。他们祈祷着神明的关注,想象着神明的祝福。 “大家好,我是谭胜美,欢迎大家来到华夏汉服,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台下一片掌声。“啪啪啪啪” 曲连杰看着我美丽的容颜,他撇开了女友的胳膊,他静静地看着我,想要将我拥入他的怀中。 他拿出手机,给曲父发去了信息,“爸,安排我进公司,我会用成绩证明你儿子不是愚蠢的富二代。” 他看着我,内心充满着渴望。她好美,只有厉害的男人才能拥有她的关注。我要变强,我要成为他人眼中别人家的孩子,我要她看到我的存在。他紧紧的握住了拳头。 包母看着台上的我,赞许道“这女孩长得可真漂亮,简直就是天仙下凡。还有这设计的服装,她的品牌可是享誉国内外啊!” “妈,她是谭家的女儿。咱家不是和谭宗明有合作吗,看见过她。” 包母笑了笑,“我说你今天怎么想起来和我来看走秀,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我还以为你良心发现,关心你妈了呢?” 包奕凡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妈,你说我追求她,有希望吗?” 包母摸了摸他的额头,“没发烧啊,怎么说胡话呢?人家什么长相,你什么长相?还有你配得上人家的才华吗?” 包奕凡撇了撇嘴角,“妈,我有你说的这么不好吗?” “你要真能把她娶回家,只能说你祖坟冒青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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