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建也挺同情这个弟弟的,老二跟他一起去外面,现在老二在外面结婚,赚的钱也不用往家里寄。 母亲偶尔还要问一问他那边需不需要用到钱打点一切。 但是老三就完全不一样了,媳妇必须由他妈安排,赚的钱也必须交到家里来。 都是兄弟,有时候他也看不过去。 但他是大哥,所谓家和万事兴,他也得站在整个家的立场来考虑事情。 宋时霆回来的时候,阮清灵正在蒸土豆。 锅里面还在熬着浓浓的骨头汤。 一进门就闻到浓郁的食物香味。 宋时霆洗了手朝着灶边走了过来。 阮清灵一手抱着女儿,一手用勺子搅拌着锅里的汤。 “我来吧。”宋时霆撸起了袖子说道。 阮清灵目光就看向他伤口的地方,白色的纱布已经有了红色的血迹。 她问道:“你又扯到伤口了?” 宋时霆神色很淡说道:“没大事。” 对他来说,没大的流血就行。 阮清灵:“你这样会延误恢复的时间,要很久才好。” 宋时霆:“不会的。” 将阮清灵做了一半的食物继续完成,骨头经过了阮清灵用猪油炒过之后,熬制出来的汤水像牛奶般浓郁,加入几片生姜,还有准备好的山药,最后加一点盐。 汤汁就很香很好喝。 宋时霆喝了一口汤,眼里闪过意外。 “确实好喝。” 阮清灵喝了半碗,垂眸说道:“这种汤比较营养,当初生丫丫的时候没调理好,坐月子什么都没有吃,现在身体浑身都是病。” 原主以前是不屑跟宋时霆说话的,一旦头疼脑热,直接倒下就睡。 大部分时候都被误会是在闹脾气。 阮清灵才不做冤大头,她现在就把责任归结到生孩子的时候,没吃足东西,导致她的身体现在哪哪都不行。 宋时霆皱着眉头。 当初,阮清灵生孩子的时候,家里跟他要了一百多块钱。 阮清灵却说什么都没得吃? 阮清灵喝了一碗汤,满足地感叹:“真好喝!” 又将旁边现在已经温度适中的汤倒进奶瓶里面。 丫丫喝了一口,双手抱着奶瓶,疯狂吮吸。 阮清灵被女儿这贪吃的模样逗笑。 “慢点喝,慢点喝,有的喝。” 宋时霆目光一直停在阮清灵的侧脸上。 后来,说道:“我要去镇上打电报,有什么需要买的吗?” 阮清灵想了想:“家里需要的东西太多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她其实想去镇上,因为现在还没有想好赚钱的方法,就不着急着跟去了。 宋时霆见她突然沉默,也知道她不喜欢待在村子里,最后还是问道:“要不,你去看看?” 阮清灵还有事情要做,丫丫没有裤子,她得想办法给她弄两条裤子。 摇头说道:“你去吧,你看着买就行。” 在这个简衣节食的年代,也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宋时霆很意外,阮清灵没想出去? 他目光探究地看着她,最后转身出去。 阮清灵在家里把女儿穿的裤子拿了出来,比划了一下。 精致的衣服,肯定做不出来,但是,简单地弄一两条能穿的裤子应该可以。 她比比画画,最后拿着剪刀咔嚓咔嚓地剪。 丫丫很高兴跟着妈妈,阮清灵干活的时候,她在炕上爬着。 她现在知道,跟着妈妈可太香了。 有的吃,有的喝。 妈妈还会陪自己玩,还会给自己呼脚丫子。 她很喜欢妈妈呼脚丫子。 自己爬了一会儿,累了躺在阮清灵身边,把两只脚都抬了起来。 踢到阮清灵的面前。 阮清灵正在头疼,她弄半天剪了两条裤子,按照丫丫穿的裤子比例,放大了一些,大一点也能穿。 可问题是,她拿着针,这小小的玩意,有点难以驾驭。 上辈子幼儿园到小学,母亲一直带她上手工班,剪刀和针线是能做的,可是比起做小小的娃娃衣,现在要给女儿做裤子,缝线怎么就那么长了? 一条小裤子的侧缝,她缝了大半天,感觉脖子都像缺水的花一样,都抬不起来了。 后来,她决定放弃。 特别是女儿,一直抬着两只脚丫子在自己的眼前晃,马上跟女儿玩了起来。 就在这时,外面有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阿霆。” 这声音叫得十分的亲切。 阮清灵抱着丫丫从屋里出来,外面站着一个穿着蓝色上衣,黑色裤子,扎着两条辫子,提着一只竹篮的女孩。 见到阮清灵,她问道:“阿霆在吗?” 阮清灵神色淡漠:“他不在。” 宋倩说道:“哦,那来的真是不巧,我刚刚放假回来,带了一点糖果,这是我给孩子买的鞋。” 她说着走了进来。 阮清灵想了一下,原主的记忆里,还没有这个女人。 所以,她是谁? 好在进来的人一边走一边说道:“我是宋倩,跟阿霆一起长大的,你很少见到我。” 宋倩? 阮清灵想起来,难怪怎么觉得那么熟! 原来,宋时霆他妈提过! 说后悔没娶她当儿媳妇! 她都还没确定,要不要捡个便宜老公,就有女人送上门来了? 阮清灵薄唇微微一勾:“谢谢你的好意,我们家丫丫昨天刚买了新鞋子,这鞋子,你还是退回去吧。” 昨天买的鞋子,一双两块半了。 没有必要让人家破费。 宋倩却微微一笑,目光看向丫丫。 “孩子都长这么大,时间过得真快。” 阮清灵听着她感叹,似乎很懊恼。 但别人怎么样,这不关她的事。 “姐。”白落梅声音突然响,接着就从后面追的过来。 宋倩看到白落梅,眼里闪过了一分冷光,很快就恢复正常。 白落梅亲热的走到她旁边:“我刚刚听妈说,你回来了,马上就回家,没想到还遇不到你。” 宋倩微微一笑,并不说话。 阮清灵看着这貌合神离的姐妹,有点疑惑。 宋倩? 白落梅? 是姐妹? 哦! 从原主那支离破碎的信息,再加上自己脑补了一些,大概组织了一下。 宋倩是宋家坳的人,看样子是喜欢宋时霆的,但是,宋时霆他妈却不愿意他娶太能干的女孩,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给他找了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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