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机也先回去,等我电话。”林谨容说着动作自然从余安安手中接过行李箱,一手抱孩子,一手拉行李箱,对余安安开口,“带路吧!” 小姑娘小心翼翼看余安安的表情,小手紧紧攥着林谨容后衣领。 见状,余安安只能跟在林谨容身侧,往停车场走。 余安安和林谨容本就颜值极高,怀里的小不点又能把人萌化,更别说林谨容一身西装革履周身充满着上位者的气场,却如此爱妻接地气地抱孩子拉行李箱,三人走在一起,引得无数人回头。 林谨容、余安安带着孩子刚走,林氏集团高管们纷纷问苏助理。 “什么情况,林总不是和苏家有婚约么,怎么孩子都这么大了?” “就是啊,没听说林总结婚啊!那个漂亮的大美人是什么来头?” “什么漂亮的大美人!孩子都有了!那是老板娘啊!老板娘和老板还挺有夫妻相的……” 八卦是人类的本性,就连这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林氏集团高管也不例外。 “这个是林总的私事,我不太清楚!如果各位感兴趣,可以等林总回来自己问。”苏助理笑盈盈道。 “哎呦那还是算了吧!”几位高管一边往外走一边道,“上次我多嘴问林总什么时候和苏家三小姐举办订婚咱们去沾沾喜气,你们是不知道林总直接把我丢去非洲两个月……我差点累得都回不来了!” 傅南琛立在原地,看着林谨容和余安安抱着孩子离开的背影,呼吸急促,扶着墙险些站不住。 看那个孩子的年龄,难道是……当时余安安摔下去,孩子保住了? 不对,他分明去医院问过了,孩子没有保住。 不知为何,傅南琛心里竟然生出一种庆幸之感。 这些年,因为余安安肚子里孩子没了的事,傅南琛几乎日日都在受折磨。 尤其是,随着时间推移,他对余安安的记忆越来越多之后。 是的,经过四年的时间,傅南琛又回忆起了不少和余安安在一起的片段,但也只是过往生活零碎的片段并不完整。 比如,暑假和余安安回到东江古镇,住在安姨家里时的情景。biqubao.com 他找回了和安姨的记忆那天,在安姨墓碑前……他红着眼跪在那里几乎站不起来。 他想起安姨的香椿炒鸡蛋,想起安姨递上的冰镇汽水,想起在和安安吵架时安姨揉着他的脑袋,说他是最帅气的小伙子。 找回那些回忆之后,傅南琛无时无刻不在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当时推了安姨一把。 他明明向安安许诺过,会把安姨当成自己的妈妈。 可他推了安姨,害得安姨失去生命! 傅南琛无数次对这安姨冰冷的墓碑道歉,可再也没有人温柔地摸着他的脑袋让他别担心。 他想和余安安道歉,可因为孩子的关系,他甚至不敢去见余安安。 尽管这只是他过去二十多年记忆里微不足道的一点点,可已经足矣让傅南琛后悔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甚至不断向上苍祈求,不要让他再想起过去,不要再恢复任何记忆。 他怕,他会想起曾经余安安不断在他面前提起的过往,他怕自己曾经真的爱余安安爱到连命都可以不要,那么……他在余安安醒来后对她做的一切又算什么! 机场停车场,余安安从司机手中接过车钥匙时,林谨容已经将圆圆放在了安全座椅上,替圆圆扣好安全带。 眼睫极长的小姑娘眨巴着大眼睛看着林谨容,小声询问:“爸爸,妈咪为什么让我叫爸爸林先生呀?爸爸是不是惹妈咪生气了啊?妈咪很好哄的哦,哥哥教我惹妈妈生气,就这样……” 圆圆小胖手抓住林谨容的食指和小拇指,托起把自己肉嘟嘟白嫩嫩的小脸放上去。 “这样蹭蹭,妈咪就不生气了。”圆圆低声教林谨容。 看着眼前又乖又软的小姑娘,林谨容眼眶泛红,他克制情绪揉了揉小不点的小脑袋:“好,我知道了!” 小姑娘见林谨容把她的话听进去,张嘴打了一个哈气,用小手揉眼睛。 没有人告诉林谨容他和安安的孩子还在,他以为……他的孩子没了。 刚才见到小姑娘,以为是安安接受不了失去他们的孩子,收养的孩子。 现在,他肯定这是他们的孩子。 林谨容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捏了捏圆圆的小脸:“困了吧!睡一会儿……” “我来开车吧!”余安安对林谨容说。 “我来。”林谨容将后排车门关上,拿过余安安手中的钥匙,“你先休息,我有很多话要问你……” “林先生。”余安安唇瓣嗫喏朝车内看了眼,见小家伙把肉嘟嘟的小脸挤在玻璃窗上,眨巴着大眼睛一会儿看她一会儿看林谨容,她对圆圆笑了笑,看着林谨容道,“那先送你回去。” “安安,我们需要谈一谈。”林谨容开口,呼吸略显粗重,朝余安安逼近一步,“为了孩子。” 余安安喉头发紧,点头:“好……” 车从机场停车场行驶出来,余安安看了眼坐在安全座椅里的圆圆,小丫头已经撑不住歪着头闭眼睡着了,孩子白嫩嫩的面颊被压得肉嘟嘟的,又黑又密的睫毛又长又翘。 她回头看了眼单手扶着方向盘的林谨容,没话找话:“对不起,当年孩子的事情没有告诉你,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并没有失去两个孩子。” “哥哥在国外,是谁在照顾?”林谨容闻声询问。 “哥哥叫西西,是牛叔在照顾。”余安安想了想还是如实告知林谨容,“是林老先生安排的,这几年……林老先生会带着林女士去看两个孩子,两个孩子都很喜欢林老先生和林女士。” 因为一直没有告诉过两个孩子,余安安和林老先生和林谨桦的关系,所以两个孩子也是跟着余安安一起称呼林志国为林老先生。 至于林谨桦,两个孩子都喊林谨桦林美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血缘关系的缘故,林谨桦很喜欢软萌可爱的圆圆和西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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