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娶妻长生_第二章 男子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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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沙...”
  门外刮起了一阵轻轻的阴风,仿佛落叶被吹动的声音,又仿佛脚步声。
  许敛毛骨悚然,屏住了呼吸,知道这是“巡夜人”来了。
  越来越近了。
  似乎到了门口徘徊。
  隐约听见“吸溜”声,似乎在喝什么东东,可以肯定不是喝阔乐...应是喝陶杯里的血。
  好可怕!
  好吓人!
  片刻后,“沙沙”的声响逐渐远去,许敛松了一口气。
  可能受到了惊吓,也可能白天睡多了,还可能担忧现在的处境,他的身体像烙饼一样翻来覆去,硬是睡不着。
  忽然“吱呀”一下开门的声音,他被吓了一跳,连忙看向木门,发现木门并没有打开,而是里屋的门开了一点。
  一道倩影从里屋溜了出来,来到他床铺边,弯身钻进了被窝。
  惊悚片一下变成了爱情片...
  许敛懵了,脑子一片空白,幸福来的太忽然。
  “身上的伤还疼吗?”
  李细雅的手放在了他脸上。
  许敛伸手盖住了她的手,不让她的手离开,哼,来了就别走,“不疼...好甜。”
  “敛哥儿长大了,是个男子汉了。”
  李细雅的手颤了下,却没有拿开,她柔声道,“敛哥儿别怕,无论怎样,我不会丢下你,更不会让其他男子入户。”
  此时此刻,这谁受得了...反正许敛是受不了。
  老土屋里,乌漆嘛黑,被窝燥热,气氛旖旎。
  皎洁的月光从小窗倾泻而下,疑是地上霜。
  许敛长呼了一口气,以事实证明,着实是个男子汉了。
  兀然,他眼前出现了一片光幕。
  【姓名:许敛】
  【阶位:无】
  【技艺:无】
  【道具:无】
  【备注1:李细雅对你的好感度达到了90\100,你获得1个进阶点,可在阶位、技艺、道具当中任意选择一项加点进阶。】
  【备注2:好感度90/100以上,每增加一点好感度,你将获得一个进阶点;若是好感度跌落下去,再增加上来,不能反复获得进阶点。】
  【备注3:维持90\100好感度以上的过程当中,若是李细雅每为你诞生一个子嗣,你将额外获得1个进阶点。】
  许敛惊喜,这这...是金手指来了!
  虽迟但到,穿越者前辈们总结出来的经验。
  当然,也有可能金手指早就到了,只是他没找到正确打开方式,直到刚才达成了触发的条件。
  这是一个“碎觉觉”就能提升实力的金手指,谁不喜欢呢?
  “阶位,给我加点!”
  没什么好考虑。
  他选择了境界进行加点。
  因为他现在没有技艺、道具这两项,只能选择阶位。
  【阶位加点完成,添加一张牛皮,即可进阶为炼皮期】
  牛皮?
  加点进阶还需要原料?
  许敛感觉头疼,他现在一穷二白,连吃饭都是问题,上哪去弄一张牛皮。
  “若不是弄不到原料,无法加点进阶,有系统等于没有?”
  思索着这个棘手的问题,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天光放亮。
  许敛神清气爽地醒来,发现身上的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这让他高兴又疑惑。
  “没有原料,系统还没开始发挥作用,为什么我的伤好这么快?难道是两个灵魂的融合,加强了身体的恢复能力?”
  只能这样解释,这又是穿越者前辈总结出来的经验。
  见李细雅醒来,许敛心中一动,现在李细雅对他的好感度是90/100,若是再往上增长,他就会继续获得进阶点。
  “细雅姐,天还早,我们再睡一会儿...”
  片刻后。
  李细雅蹙眉,目光有点嗔怪。
  许敛顾查看了一下好感度,发现并没有增长。
  这让他感到汗颜,看来【好感度】跟碎觉觉的次数无关,主要还是感情的培养。
  “咳!”
  “咳咳!”
  里屋,传出王翠芸大声的咳嗽。
  许敛知道这是提醒他去矿场干活挣粮,连忙爬起来。
  李细雅也是脸红地起来,打开外屋的木门,将门口的陶杯拿进来。
  许敛看了一下,发现陶杯比狗舔的还干净。
  “磨磨蹭蹭干什么,还不快去矿场干活挣粮?”
  里屋的门打开,王翠芸老脸阴沉沉地走出来。
  李细雅从角落的小土灶那里拿了一柄磨得铮亮的尖刀递给他。
  许敛接过尖刀,别在裤腰带上,这世道就这样,出门不带刀,安全少一半。
  将尖刀带上的一刹那,他眼前出现了提示,【道具:铁刀】
  他顿时明白道具指的是什么了,就是他用来防身的工具,因为他拿其他东西的时候金手指没反应,带着尖刀防身才有这样的提示。
  “细雅姐,肚子饿就别纳鞋了,躺着可以减少身体消耗,等我挣粮回来。”
  许敛抱了一下李细雅,转身出门而去。
  王翠芸探头看了看,见许敛走远了,她迅速关了门,进了里屋,拿出两个黒馍馍,她啃一个,递给李细雅一个。
  李细雅疑惑,“昨天两个黒馍馍不是吃完了吗,怎么还有。”
  王翠芸淡淡道,“当然是我藏起来的,难道还能是耗子?”
  李细雅蹙眉,“娘,你怎么能这样,敛哥儿还饿着肚子呢!”
  王翠芸冷哼,“傻丫头,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汉子饿死了,换一个就是,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汉子还不好找吗?”
  “敛哥儿入了咱家的户,就是自家人,咱们不能这样偷吃。”
  李细雅着急地打开门,想追出去,将黒馍馍给许敛送去。
  王翠芸吓的尖叫,一把拉扯住她,“大白天的出门,你不要命了!”
  晨雾朦胧,许敛走在路上,见家家户户都是关门闭户,一个个男子行色匆匆,为今天的生计忙绿,见不到一个女子,很是诡异。
  绿竹镇绝大多数的田地都掌握在地主的手里,平民百姓没有田地,只能给人做工挣粮食。
  见到路边一户人家在吵架,他好奇地看了看,大概是明白了。
  这户人家的汉子昨天干活弄断了手,没能力挣粮养家,家里的女子招了一个精壮汉子入户养家。
  断手的汉子苦苦哀求,想留在家里养伤,等养好了伤再离开。
  女子和精壮汉子不同意,骂骂咧咧地驱赶断手的汉子。
  最后,断手的汉子表示自己愿意天天放血给“守夜人”,留在家里当一个“血奴”,女子和精壮汉子这才勉强答应。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人跟别的男子好上了,还得天天放血当血奴,才能苟延残喘留在家里活命,这什么世道。”
  许敛心里叹息,幸好秋雅姐跟他青梅竹马有感情,他才没有落得这样的下场。
  可是,在这样的世道,通过感情维持的关系其实也不稳定,就像王翠芸说的“感情不能当饭吃”,还得有能力挣粮养家才行。
  他加快脚步,向矿场的方向行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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