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梅忍不住在心里想:“凭什么,凭什么我的闺女在外面受苦,这小崽子却可以吃好喝好!” 也就是因为这个心思,她从小便拒绝给乔连成喂奶。 其实,她有奶的,而且奶水很足。 可她偏偏不给乔连成喝。 如今,听说有了女儿的消息,李红梅的一颗心仿佛要飞扬起来。 她爬起来冲向姜绾: “她在那(哪),在那?” 姜绾后退避开,让她又扑了空。 “你想要知道?我偏不告诉你!” 说完,姜绾转身头也不回地回去了。 眼见着农场的大门在面前关闭,李红梅气得发疯。 她踉跄着冲到大门边,对着大门一阵猛砸。 “贱人,贱人,出来!” “出来啊!” 她发疯地骂,发疯地砸,可压根无人理睬。 她就一直砸,一直喊,直到全身的力气都耗尽了,直挺挺地躺倒在地晕了过去才罢休! 再醒来,李红梅发现自己已经回到家了。 她翻身坐起,看到了端着姜汤进来的白玉秀。 “我是怎么回来的?” 李红梅发现自己的嘴利索了。 屋子里虽然也很冷,却放了一个小火盆的,好歹有些热乎气。 白玉秀放下姜汤道:“是我把你带回来的。” 李红梅蹙眉:“你带回来的,他们没管我?” 白玉秀嗤笑:“管个屁,大门禁闭着没人理!” “我一个人抬不动你,过去敲门央求他们帮忙把你抬上车,他们都不理睬的。” “后来还是赶车的老头看着可怜,帮我把你抬上来的!” 白玉秀也不想理睬,只是,若是老太婆这时候死了,她还得去医院伺候乔连业。 还有肚子里的孩子也要照顾,日子就更加不好过了。 李红梅气得捶床,怒骂! 发泄了好一通,她琢磨着这样不行,那个贱人心太狠了,乔连业又是一个不省心的,不帮忙就算了,还要给她添堵。 想到这里,她决定去搬救兵! 她可不是只有乔连业这么一个儿子的,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闺女呢,那俩小崽一个比一个聪明。 她对付不了姜绾,那就让俩小崽对付。 她还就不信了,老乔家一家子人还能制服不了一个死肥婆。 再说姜绾这边,姜绾一再说自己有粮食,不怕弟弟吃。 可姜军就是不信。 一直到姜绾带着他去了粮仓。 大门打开,里面一眼看不到头的仓库里全是粮食。 姜军都看傻了。 “这些都是大宝的?” 他呆愣了好半天才傻乎乎地问。 “嗯,差不多,是我和一个合伙人的,算起来有一半是我的!” 姜军眨巴了几下眼睛:“那,那是不是够吃一辈子了!” 姜绾笑了:“够咱们一家子吃一辈子,所以你不怕吃穷我了吧!” 姜军想了想,很认真地摇头:“不行,还是不能吃你的!” “为啥?”姜绾疑惑。 姜军认真地回答:“因为你嫁人了,这些都是你婆家的,就算是你自己的,那也不全是你的。” “俺能吃,会吃穷你的。” “妈说,俺是大小伙子了,得自力更生养着大宝!” “只有俺自力更生了,你在婆家说话才能硬气!” 姜绾愣怔,看着面前这个傻憨憨般却比谁都清醒的弟弟,忍不住地红了眼眶。 “笨蛋!” 姜军有点迷茫:“大宝为啥骂俺?” 不等姜绾回答,他又笑嘻嘻地道: “嘿嘿,骂就骂吧!你骂俺,俺高兴!” 姜绾被气笑了。 “你不是要找工作!” 姜军嗯嗯地点头:“俺能吃苦,有力气,要俺干啥都行!” 姜绾道:“我刚好需要一个干苦力的给我搬东西。” “管吃管住一天给两块钱!你干不?” 姜军瞪大了眼睛:“一天给两块钱,你是不是故意给这么多的?” 姜绾摇头:“不是,就算你不来,也要找别人的,因为我找的是一个帮我搬东西的,需要有力气。” “当然,适当的时候也要保护我,算是我的保镖了!” “等于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自然要多给一点!” 姜军听说要保护姜绾,答应得可痛快了。 “好,俺干!” 既然答应了,那就马上上岗,姜军立马化身力工开始搬粮食。 姜绾雇佣了三辆牛车,这些都是要给猎户村的粮食。 除此外,她又用粮食兑换了一些棉衣和棉被,入冬前已经送去了一车。 最近似乎特别冷,据说是临城三十年里最冷的一次。 山里估计会更冷,这时候这些棉衣棉被就派上了用场。 装好车,姜绾带着弟弟出发了。 从城里储存粮食的地方到猎户村正常需要两个小时,牛车比较慢,到猎户村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姜绾将车停在了山脚下,自己带着姜军上山找猎户村的人来收粮。 其实,姜绾是故意带着姜军的,她不想让弟弟回去了。 姜军在镇子上拍电报的时候,姜绾临时加的那一句就是要父母来临城。 以前原主怎么想的,姜绾管不了。 但现在,她不能让这么一心为了自己的父母和弟弟在远方受苦。 她想要让他们生活得更好一点。 种地是种不出金元宝的,如今正赶上改革开放的好时间,干啥都能赚钱。 所以,姜绾打算让弟弟接手猎户村收粮食的事。 今天就是带着他来认路的。 两人走到村子附近的入口处,正要上山。 迎面一个凶神恶煞般的汉子拦住了去路: “站住,猎户村禁止闲杂人等入内!” 这人姜绾认识,是猎户村的本土居民,之前跟在山哥身边。 只是,山哥出事离开后,这些人在村长的劝说下都不会这般仇视她了。 尤其是当姜绾将一车车粮食送上山后,这些人看向姜绾的眼神都变得火热起来。 如今这是怎么了? 姜绾蹙眉看了他一眼:“我是姜绾,来给你们送粮食和棉衣棉被的!” 这汉子冷哼:“不需要,快滚吧,我们猎户村再也不会和你做生意了,你滚!” 姜绾眯眼:“这是你的意思,还是你们村子的意思!” 汉子得意地哼了哼:“自然是我们村子的意思。” 姜绾冷笑: “做不做生意不是你说的算,当初是你们村长和我签了合约的,如今,就算不做了,也是他来说,你算什么东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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