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没事!”她吸了吸鼻子笑道。 看到高翔关切的目光,姜绾继续解释:“做噩梦了,所以吓哭了!” 高翔温柔地笑道:“还是个多愁善感的孩子。” 多愁善感?她? 姜绾无语了,估计认识自己的人听到这话会笑死。 她默了默,忽然问道:“高同志,你孩子多大了?” 高翔微愣。 姜绾尴尬地解释:“我是好奇你这么温柔的父亲很少见,你的孩子一定很幸福!” 高翔无声勾了勾唇角:“我没有孩子!” 姜绾诧异:“是结婚晚?看你年纪都四十多了吧!” 这一次换高翔尴尬了:“不,我今年三十八,我还没结婚的!” 姜绾震惊了。 这个年代的人因为吃得不好,一个个看着都饱经风霜似的。 不过即便这样他一个三十多的人看着和四十多差不多,那也太奇怪了啊! 高翔继续道:“之前我几次叫错了你的名字,就是因为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姜绾秒懂:“恋人!” 高翔尴尬地点头,脸颊不自觉地微红:“她已经不在了。她过世后,我便再没有娶过妻子,也不打算结婚了!” 好痴情! 姜绾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这男人与她的父亲酷似,但性格却南辕北辙,似乎她内心深处对父亲的幻想都在这个男人的身上实现了。 有那么一瞬间,姜绾甚至想要叫他一声父亲。 但是,她忍住了。 可,她忍住了,高翔没忍住。 “小姜同志啊,我,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道你是否乐意!” 说到这里,他还没说就红了脸。 姜绾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啊,你该不会是要……” 高翔急忙道:“我想收你为义女,我和我的恋人也有一个孩子,也是个女孩。” “只是,那孩子出生便夭折了。” “看见你,我就想到了她,我总感觉你的出现是上天给我的补偿!” “当然,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 高翔也知道两人第一次见面,甚至见面不到二十四小时就要收人家做干闺女,太离谱了! 他怕吓到了姜绾,拼命地解释。 但因为平时不善言辞,怎么解释怎么尴尬。 最后都说不下去了。 “算,算了!你就当我没说!” 见姜绾迟迟不吭声,高翔难过地说了一句,神色瞬间黯然下来,整个人不自觉地透着浓浓的哀伤。 姜绾看到这样的他,心也跟着失落起来。 她咬了咬唇,终于开口: “好!” 高翔微愣:“啊,你刚才说什么?” 姜绾笑道:“我说好,你不是要收我做义女,我同意了!” 高翔傻了,幸福来得太快,他有些不能接受。 “你,你同意了?” “太好了,太好了!” “慧芳,你看到了吗?我们有女儿了!” 这一刻的高翔开心得犹如一个孩子。 这时候,高翔身边的那个少年来了。 “高同志,吃早餐了!” 少年端着一个盘子,里面有两个剥好的鸡蛋,还有一些小菜和稀粥。 高翔顾不上吃,急忙对少年道: “小孙啊,这是我女儿姜绾!” 少年微愣,啥玩意啊,昨晚认识的陌生人,今天就变成女儿了。 这一刻小孙感觉整个世界都充满了恶意。 他顾不得早餐,将手里的盘子放下说道: “高同志,你不能这样,尽管你没儿没女的,可你不能随便一个不熟悉的人就认作女儿了啊!” “你这样,若是回去了,高…你家里的老爷子们要怎么说?” 高翔冷漠地道:“我告诉你,不是要你反对的,这是我的决定!” 小孙瞬间没词了。 高翔指了指小孙道:“这是我的同事,他叫孙牧。以后你叫他孙哥就行!” 孙牧闻言也不敢再反对了,不过看向姜绾的时候,却是恶狠狠的! 姜绾很想问问高翔是做什么的,总感觉他和小孙的关系有些古怪,不像是同事,很像是上下属。 可,刚认了义父,不好刨根问底。 她没刨根问底,倒是孙牧将她的根给刨了一个干净。 什么你结婚没有?biqubao.com 现在住在哪里?有没有孩子? 这是去哪里一类的! 姜绾如实回答,当孙牧得知姜绾的丈夫是营长叫乔连成的时候,眸底划过了浓浓的惊讶。 他的错愕与惊讶,姜绾没有错过。 这一刻,她差不多猜到高翔的身份了。 估计他不是部队里的人就是和部队有密切关系的,不然不会再听到乔连成名字的时候那么惊讶。 高翔又兴奋了一个上午,中午时为了他的心脏考虑,在孙牧的强烈抗议下,去硬卧车厢午睡了。 他离开没多久,孙牧很快回来。 他坐在姜绾旁边,冷冷地看着她道: “你救了他,我感激你!” “但是这不是你可以欺骗他的理由!” 姜绾笑了,冷漠地看着他问:“所以你,你想要表达什么?” 孙牧瞪眼:“你是故意的吧,故意接近高同志另有所图对不对!” 姜绾认真地看了看他,轻叹:“你的想象力很丰富,戒备心也很强!” “但是,你猜错了,我没有恶意!” 孙牧怒瞪:“我才不信,你说你没有恶意,你有什么证据?” 姜绾挑眉道:“信不信随便你,我没证据,也没必要和你证明什么!” 孙牧被噎得没了词。 姜绾继续道:“收我为义女是他提出的,你要是抗议去找他说啊!” 孙牧更加郁闷了。 最后他愤愤地道:“你别得意,高同志虽然没有媳妇没有孩子,可是他有兄长和侄子。” “等下了火车,你看看他们知道这事怎么找你麻烦吧!” 话落起身走了。 姜绾沉默,忍不住有些后悔当时心软了。 是补偿吗?有点吧! 或许一直以来,自己和父亲之间的怨恨与意难平都让她无法坦然面对。 而高翔的出现似乎冥冥之中给了她一个机会。 只是,即便这样也不会这么痛快便答应了他的要求啊。 果然,当初一时痛快地答应了,如今就要面对无穷无尽的麻烦了。 伤脑筋啊! 火车哐当了一天两夜后,终于到了燕京城。 高翔得知姜绾是来找朋友办事,在燕京城也无处可去后,便强烈要求她跟着自己走。 “我是你义父,你不回家住要去哪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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