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空间的我,无法定义_第43章 太神奇太神圣太令人敬重敬服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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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这句话,小江和团哥等几人肯定是不知道的,但他们这些天的经历,却唯有这句话可以形容之。  本来护送方哲在大峡谷中探索,只是一项任务,说不上愉快不愉快,类似于公司派遣出个闲差,出差本身是苦的,但差又是闲的,所以,就还好。  说不上欢天喜地,也谈不上愁眉苦脸。  也无风雨也无晴。  很贤者。  但这种情况,在进入大峡谷第二天的时候就改变了。  具体地说,是第二天下晚的晚饭。  卄!  当小江等人在心里发出这般感叹的时候,那肯定不是在表示一种植物,尽管身边到处都是草木。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小江等人一时间怀疑人生。  而再看方哲吃得云淡风轻的样子,他们开始陷入了更深的怀疑。  难道人家平常吃的都是这些?  那他们平常吃的,又是什么玩意儿?  怀疑人生归怀疑人生,不影响他们吃得壮怀激烈,吃得胸胆开张,吃得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只可惜当天打的猎物有点少。  本来是不少的。  但当每个人的饭量都变成了之前两倍、三倍的时候,那可不就少了么!  以至于最后,锅中碗中,别说肉了,便连汤都没剩下一滴来!  不是一口,是一滴。  一滴也不剩!  锅中光可照人,碗中清洁溜溜。  而至于烤架上的那些食物,就更不用说了。  连肉带骨,俱皆被他们消灭得干干净净。  也幸亏这里没有猎犬。  不然,若是带着猎犬过来,人与犬之间,指不定会发生什么冲突。  人把骨头都消灭了,你让犬吃什么?  啃外边的树皮吗?  随后,一天天的过去,大峡谷中的飞禽走兽游鱼之类的可就遭了殃,被他们使劲了的祸害。  而随着时间推移,他们每个人的打猎技艺,都提升了不少!  至于体重,更是人均胖了若干不等。  小江本是可爱的小圆脸,然后小圆脸变成大圆脸,也快要不怎么可爱了。  团哥本是十二块腹肌,然后十二块腹肌隐隐约约要串联成一块,精壮的汉子向大肚罗汉发展。  其他几人俱皆如此。  真是,今天饱食复明天,日升月落等闲度。  小江等人快要忘了今夕何夕。  朝夕饕餮几时休,直把野地作家丘。  然后。  然后他们就回镇了。  回镇刚开始,也还是高兴的,毕竟在外面逗留了那么长时间,身心上都需要一种有形或无形的休整。  但不管怎么休整,总是要吃饭的。  或在家中,或在帮里。  一吃饭,就不对了。  卄!  怎么这么难吃!  这真是人吃的东西?  还是说,他们以前一直都吃的这些东西?  小江等人,再一次开始怀疑人生。  不过,都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汉子,也没人那么娇惯,尽管食物好像变得剌嗓子,但他们还是默默地将之吞咽了下去,并在一天两天三天后,重新习惯起来。  只是,意难平。  意难平啊!  大峡谷中的美食,就像一场梦。  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于是,等待。  等待着方哲再一次的召唤。  也不是贪图什么吃的,只是方兄弟这人好相处,和他们很是合得来。  而且帮主早就吩咐了要好好保护方兄弟,他们能不听令么?  等待的时间有点长。  长得他们差点都要登好人药铺的门,以刷存在感的方式,行催促之事了。  而今,等啊等,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  这一刻,看着方哲如之前一般,找来的那些药草,那二十来个新人蛋子,他们谁能体会小江等几人的心情?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团哥处理药草的时候,差点让边上的人以为他犯了羊癫疯。  “尔等,终将理解吾等,并成为吾等。”  看着身边那些不解且无知的兄弟,小江也罢,团哥等几人也罢,俱都在心里淡淡地这般想道。  只是,便宜这些家伙了!  小江等人心情其实还蛮复杂的。  既想拉着他们来一起见证,又想把他们推出去,好东西只宜独享。  最好他们只享用这一顿,然后个個腹泻,不得不返回镇子,那无疑就是人间最美之事了!  只可惜这般小心思并未能实现。  都是壮汉。  又不存在什么水土不服。  那就只能指望方哲找来的那些药草(调味料)出问题了。  会吗?  不会的!  前世,方哲往空间里移植的第一株草木,就是种在阳台上的小葱!  然后是大蒜。  然后是生姜。  然后是香菜。  然后是八角丁香、川桂月桂、芝麻花生、茴香孜然、藤椒花椒……  方哲本不是一个吃货。  后来他就是了。  而他的药物之路,其实是从各种五花八门的调料味开始,一步步走过去的。  彼时,如果说方哲药师的水平只有LV1,那药师里面专项调味师的水平,足有LV10!  那不是吃货的力量。  绝不是!  只是术业有专攻而已。  团哥处理那些药草的手法早已经很娴熟,一大捆的树根树叶啊什么的,他一个人很快就处理好了,然后在他的分派下,晚餐的烹制,正式开始。  忘了说了,上次的那些天里,团哥一步步成长为了有实无名的厨师长。  方哲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有着前世蜀地男儿的魂。  就不知这位体格能与施瓦辛格媲美的汉子,是不是也是耙耳朵。  一行二十九人。  去除方哲。  去除小江团哥等五人。  新人二十三位。  问,征服二十三位大汉,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顿饭的时间。  吃饭时的饕餮,自不待言,无须描述。  而一顿饭之后,方哲已经成了他们仰望的神。  这就是药师吗?  太恐怖太可怕……  不,太神奇太神圣太令人敬重敬服了……  二十三位大汉,只想把他们的往后余生,统统都交给方哲。  #只负责我们的吃饭就好#  #不需要包住,只需要包吃#  #我可以为你去死,只要死前让我美美地吃上一顿#  有这么夸张吗?  答案是并没有。  方哲拿过来的只是调味料,而不是惑心木迷神草。  只不过,这一餐的震撼,却是如暗夜里的电闪雷鸣一般,深深地刻印在了二十三位新人的感官和意识之中。  那是普罗米修斯的从天上到人间,为大地带来了第一把火。  那是孩子断了母乳后,吃到的第一块肉。  或者,实际点的。  那是烤羊肉第一次品尝了孜然,那是涮羊肉第一次接触到韭菜花。  那是汤锅里第一次引入了麻辣。  那是你第一次吻上了情人的唇。  什么,你说你没有情人?  那快去找呀!  一时找不到,那就去吃。  圣人说,唯食以及色,此生不可缺,没有食的时候就去色,没有色的时候就去食。  此二者,人生及人身之大欲焉。  顺为人来逆为仙。  然则。  人有时欲为仙,仙有时欲为人。十万红尘青尘里,俱于此中颠倒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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