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秦岭的执着,韩卫民是非常赞赏的。在这个女孩子身上有一股西北人特有的倔强和固执,那就是不达到自己的目的,绝对不会放手。 这种特质在润叶的身上,孙少安孙少平等,人的身上都有具体的体现。 “你也不用太担心,非要等着县文工团的人来。” “如果你愿意的话,你也可以先到我们卫民公司来。” “我们砖厂的工人这些大老爷们儿们一天搬砖烧砖都是体力活儿,非常的辛苦,如果能听到你唱歌,大家估计就没有感觉那么累了。” “你这也可以叫演出慰问,可以成为我们卫民公司的正式工人。” “当然这个对你来说是有点委屈了,不过你先这么凑合着,等我回到四九城。”m.biqubao.com “我可以帮你联系那里的文工团或者是歌剧院,毕竟对于外地人来说,伱这陕北的信天游才是最具有吸引力的。” “而且在四九城的文工团或者是歌剧院,你会有很多到国外演出的机会,到时候你会把信天游带到全世界,让老外也听一听咱们这老祖宗留下来的优美的歌声。” 秦岭的喜悦完全溢于言表,她只是山沟沟里面一个爱唱歌的女娃娃。 能够得到县文工团抛来的橄榄枝,已经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奢望了。 至于更大的城市,甚至于首都四九城,这可是秦岭从来都没有想过的事情,她这辈子都不敢这么想。 “我还能去外国唱信天游,我还能给老外唱歌听,老外听得懂吗他们?喜欢听信天游吗?” “老外不会觉得我是个土里土气的姑娘吧?” 底层的农民总是有着自卑,他们觉得自己生活在底层永远是受到别人的冷眼旁观。 韩卫民笑道。 “咱们这可不是土里土气的歌,你也不是土里土气的姑娘。” “咱们那是到国外去演出老外听歌那是要给钱的,赚的是美刀,一美刀相当于咱们10块钱。” “随便唱一两首歌,你都变成個有钱的富婆了。” 要说在国外韩卫民倒是真有个朋友就是雪莉杨,薛雪莉杨在韩卫民那里住宿了十几天之后就回到美利坚去了。 在精绝古城并没有找雪莉杨父亲的踪迹。所以雪莉杨没必要在这里过多的逗留,只能找到其他新的线索在找韩卫民进行新的启程。 一想到雪莉杨出手大方,花钱跟流水一样韩卫民多少有点羡慕这老外的钱就是好赚。 秦岭都听得有点飘飘然了,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遇到这么一个贵人。 如果可以到四九城,那可是有很多达官贵人自己到时候给这些人也出,父老乡亲也有面子。 至于给老外唱歌,群里还是觉得距离自己太遥远了,也就憧憬了那么一下,然后就过去了。 “我就在你们砖厂唱唱歌,我就可以领工资,算是你们的正式工人了?” “我可是听说了,你们砖厂的待遇很不错,工资跟城里差不多。而且你们还有医疗保险,而且还管食宿。” “我可是听到一些小道消息说你这是做慈善根本不赚钱,坚持不了一年估计就要倒闭了。” “你们那生活太奢侈了,有肉吃白面馍还管够,韩老板,你到底有多少钱呀?” “有这么多钱,你干嘛不在四九城自己好好的享受给自己买大房子,嗯,娶几个漂亮的老婆,好吃好喝的跑到我们这山沟沟里来,你真的是救苦救难来了?” 秦岭其实内心有很多的疑惑,其实许多人也是抱着这样的疑惑。 毕竟像韩卫民这种有钱人,没必要跑到他们这种山沟沟里面来受苦受罪。 那些大老板想要投资赚钱,完全可以去大城市或者是有煤矿的地方,承包一个煤矿就能赚大钱。 这个时候就是韩卫民装逼的时候了。 “唉,身为同胞,我是日子好过了,可是我们广大的贫困的农民兄弟们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他们非常的淳朴,也非常的善良,也非常的勤劳,可是他们却没有赚钱的方式,甚至辛辛苦苦连全家人一顿饱饭都吃不起。” “我愿意帮助他们,我愿意改变他们的生活。” “对,我现在就是在做慈善,但是我并不觉得我吃亏了。” “因为我很清楚他们在享受到我给他们好的生活和待遇之后,他们会成倍的回报于我的。” “就像我对你一样,我如果给了你唱歌的机会,让你走出这山沟沟,你肯定会一辈子记得我,会想方设法地报答我的。对吗?” 韩卫民直勾勾的眼神看着秦岭,这个小姑娘小脸圆圆的很嫩,两个小脸蛋儿,像是红苹果一样。 如果在城里面好好的养一养的话,一定会是个大美人。 秦岭都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追求秦岭的男孩子很多,家里提亲的都快把门槛都要踏平了。 可是秦岭的心气儿很高,而且他一心都在想着去县文工团里面唱歌,暂时还不想嫁人。 村里面许多小姑娘十几岁就嫁人了,然后生了孩子,在家里面当牛做马,如果遇不上一个好老公的话,还要挨打挨骂日子别提有多苦了。 秦岭是一个有主意的姑娘,他打定了的事情就不会轻易的改变。 “韩老板你说的对,如果你真的帮了我,我肯定会报答你的。” “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帮我呀?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而且我只是一个会唱几句信天游的姑娘,其实跟那些大歌星比起来还是差的远了。” 秦岭羞答答的低着头,玩着自己的辫稍,面对韩卫民灼热的目光,心里面小鹿乱撞。 “那是因为我觉得你有价值,我虽然喜欢做慈善,做好人好事,可是我也希望我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能够得到认可,得到回报。” “这么着,那我去你家坐一坐,把这个事情跟你父母好好的说一说。” 秦岭高兴的说道。 “真的?我还以为你刚才是哄我开心呢,没想到你真的打算带我去四九城啊?” “在大城市,我真的可以吗?万一如果我不受欢迎的话,那我该怎么办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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