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0章写小说红啦 在路上的时候,周晓白的情绪有些不太对劲。 “卫民哥,今天实在是对不起,希望不要给你惹到什么麻烦,主要是张海洋缠的我太厉害了,我不喜欢他。” “我也不喜欢钟跃民,但是我给他们怎么解释他们都听不懂,我只是把他们当成朋友一样。” “唉,只怪我没有在最合适的时候遇见你,我们终究是错过。” “不过卫民哥以后我们有的是机会相见,我也会参军哦,我一定要争取加入你们朱雀特战队。” 这一晚上周晓白说了很多的话,她把自己从小到大的事情都分享给韩卫民听。 韩卫民也一直听的非常的认真,因为周晓白跟他以前认识的所有的女孩子不一样。 韩卫民也保持着自己的克制,毕竟周晓白的身份跟其他的自己的那些女人都有所不同。 把周晓白送回家之后,韩卫民也赶回到家里面。 秦淮茹一直都没有睡在等着韩卫民看到韩卫民平安回来也就放心了,虽然他也知道韩卫民不会出任何的事情。 韩卫民现在在秦淮茹的心里就像是生命一样的存在,自己能嫁给这么好的老公,简直就是自己的运气太好了。 第二天韩卫民正常去上班儿,我倒是也没有什么事情韩卫民继续在写小说。biqubao.com 韩卫民已经把《书剑恩仇录》写完了,只不过报纸上还一直在进行连载,毕竟是一个星期才发行一次。 不过小说已经出版了,一共百万字儿,将分成六本儿。 前面三本已经上市,受到了一致的欢迎,在市场上反响特别的好。 毕竟报纸这玩意儿不好收藏啊,并不是好多人都会订报纸的,但是书就不一样了,可以去租书,也可以收藏买来。 王素给韩卫民打电话的时候都激动不已。 “卫民,你的第一本小说就大获成功,实在是太棒了,我都感到震撼。” “其实看到结尾的时候,我竟然潸然泪下,倒并不是说你写的哪个地方让我难受。” “把这个故事写的畅快淋漓,十分的完美,是个圆满的大结局。可是看完之后我就是意犹未尽啊,还想继续看他们接下来的故事。” “我希望能够与你进行长期合作,你的所有小说都能在我们南方周报来连载。” “而且这样子也不会耽误你的输出吧?我想跟伱签個长约,可以吗?” 对于王素这个人韩卫民还是非常有好感的。 一般的文化人都比较娇柔做作,刻板不太容易容人。 王素在圈子里面也是有名的脾气大,许多文章他都看不起,就算是许多名家写的不好,他也会提出严厉的批评。 可以说许多写东西的都希望能够在南方周报上进行发表,但是都要看王素的脸色。 因为王素有着敏锐的目光,他能够挖掘出最好的东西,而且他从来都没有出过错。 可是自从认识了韩卫民,见识到了《书剑恩仇录》的强大魅力之后,王素彻底的被征服了。 所以王素想要把韩卫民紧紧的跟自己捆绑在一起,只要韩卫民一直在南方周报,连在南方周报就会一直长红,不会有垮掉的那一天。 “卫民,我可是十分具有诚意的,而且你的稿费将会有固定稿费,还有提成两部分,这对你是完全有好处的。” “我们的报纸销量越高,你也就会获得更多的钱,这对我们来说都是双赢,增加了我们的知名度,也增加了你的含金量。” 从电话中王素就激动无比,可以看得出来他对韩卫民是无比的看重。 这也不能怪王素这么火急火燎的,主要是现在韩卫民已经火了。 许多出版社都在寻找韩卫民,想要跟韩卫民进行合作。 有些出版社和报社可是开出了天价,几乎是赔本赚吆喝,这都算是投资了。 但是韩卫民并没有答应,虽然说对方给的钱很多,但是这些人就是在赌而已。 所以说都被韩卫民给拒绝了,王素也是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非常的感激韩卫民。 “王大编辑你就放心吧,我只跟你们南方周报合作,而且出版社的事情都是你联系的,我也不用操心,你就相当于我的经纪人吧。” 对于经纪人这个后世的词语王素当然也搞不明白,但是经过韩卫民解释一番之后就知道了,这个他这个经纪人也是可以赚提成的。 韩卫民为了省事就把自己的小说的版权都交给了王素,至于怎么出版,怎么连载,就王素自己来操作就行了,根本不用跟韩卫民商量。 “王大编辑,我相信你,只要你有时间你就可以来四九城我们签约。” “反正我们现在的关系像是兄弟一样,反正交给你我都放心,我自己也省心了。” “而且你来了之后,我还要好好的跟带你去玩一玩。” “说实话,认识你之后也让我省了不少的事情,非常感谢你。” 两个人约定好了之后,王素非常的感激。 出版社已经把前三册的《书剑恩仇录》的书寄到了四合院里面。 韩卫民看到之后也是非常的高兴,出版社也是十分的用心,印刷的非常的完美,这可都是王素亲自盯着的,没有出任何的差错。 秦淮茹看着这本书的作者叫做药神,也是感觉到挺合适的,毕竟韩卫民是个神医,这样子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来骚扰韩卫民。 不过秦京茹反而有点不高兴了。 “姐夫你干嘛不用自己的名字啊?这样子可以增加你的名气啊,要不然你取这个药神谁知道是你啊?” “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用个假名字啊?用真名字不好吗?” “这样子我跟我的那些好朋友们同学们说的时候,他们都有点儿不相信我呢。” “感觉我像是说谎一样,真是的。” 秦京茹可以说是韩卫明的忠实粉丝,一直站在韩卫民这一边儿,他是姐夫最完美的小姨子。 每次秦京茹被质疑之后都感觉非常的憋屈,明明就是自己的姐夫写的小说,但是许多朋友都不相信,还觉得自己在为了面子再胡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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