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天一还没反应过来,女人已经被几个大汉拽到门外,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 虽然对这个女人的身份一无所知,但是却似乎感觉到了什么。 兰贵飞不承认是自己的亲爹,兰天一根本就不相信。 从兰贵飞的话语里,兰天一心里更是确认,自己就是兰贵飞的亲生儿子! 难道刚才那个女人就是自己的亲妈? 这样想着,兰天一突地跳起来,追至门口。 女人跟那几个人已了无踪影。 回到包厢,兰天一突然想到那个女人打进来的电话。 把电话找了出来,拨了过去。 可是,电话已关机。 …… 几个大汉把女人拽出酒店,直接上了一辆黑色轿车。 该女人就是余珠美。 她到石祥,主要的目的就是跟兰天一相认。 她豁出去了! 不管兰贵飞怎么吓唬她,都动摇不了她认儿子的决心。 可跟兰天一还没说上几句话,就被拽上了车。 她知道,那是兰贵飞所为。 冲着几个大汉道: “你们要把我带到哪里?” 一大汉道: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余珠美道: “把我带去见兰贵飞吧。 你们告诉他,如果他不想把事情闹大,就马上见我。 否则,我会让他什么都不是!” 几个男子没了声息。 领头男子发了条信息。 不一会儿,车子直往省城南州去。 …… 车子到达南州城,已近午夜。 余珠美被带进一酒店包厢,兰贵飞正正地坐在里边。 看着二十多年不见的老情人,兰贵飞站了起来,走到余珠美的身边。 “珠美,好久不见,你还是那么漂亮。” 余珠美冷哼两声,耸了耸肩膀。 “这样的话对于我来说,已经不是话了。 说吧,你想怎么处置我?” 兰贵飞满脸笑容。 “坐下吧,咱们二十多年不见,边喝边聊。” 余珠美坐了下来,端起杯子,喝了几大口。 “兰贵飞,你阻挡得了我认儿子吗?” 兰贵飞眨了眨眼。 “说吧,多少钱,你才能放过我和天一? 二十多年前给你的十万,就当时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余珠美挥手打断。 “这跟钱没有关系!跟血肉有关系。 我现在就一句话,我要认儿子!” 兰贵飞咬牙。 “如果我不同意呢?” 余珠美冷笑了两声。 “你不敢不同意! 李意同是怎么死的,你以为只有天知地知你知吗?” 兰贵飞顿时愣住。 这是几年前的事情,余珠美怎么知道?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暗地里盯着自己? 自己失手把李意同杀了,她竟然知道! 头上冒出汗来。 兰贵飞扯过纸巾擦了把头上的汗,抬眼看向余珠美。 “这么多年,你一直跟踪我?” 余珠美道: “不是跟踪你,是关注你! 为了我的儿子,我必须得这样!” 兰贵飞在心里骂了一声娘。 自己被这个女人关注跟踪二十多年,竟然毫无所知! 真是条蠢猪! 顿了片刻,兰贵飞道: “你说吧,除了跟一天相认,你有什么条件?” 余珠美斩钉截铁。 “我没有条件!如果说有条件的话,那就是我必须跟我儿子相认!” 兰贵飞怔怔地看着余珠美,微微点头。 “好!我同意你认儿子!但我有个条件,你必须得答应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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