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之刃它的英文名字意思是“反抗”,代表斯巴达或是但丁为了人间界而抵抗来自魔界的入侵者。 它也赐予了但丁拥有无比强大的攻击力。 锋利到足以刺穿救世主身体的表面,而救世主是由斯巴达之剑的力量驱动。 它也是这个系列中最耐用的物体之一,能够承受来自阎魔刀空间切割的打击,以及来自救世主的直接冲拳。 但是也不是说兑换了叛逆之刃就能直接捅胸口激活恶魔血脉的力量,这是不可能的。 但丁的血能唤醒叛逆的力量,然而但丁必须主动将自身的潜在力量发挥出来,才能令血液起作用,这点在《鬼泣3》漫画有了依据。 漫画中,但丁潜在的恶魔力量曾暂时活跃,他的血改变了叛逆的外貌,但是当但丁的力量再次潜伏,叛逆也同样进入了休眠。 但丁可以将魔力灌输到剑上然后制造破坏力惊人的冲击波。 厚实的剑身比阎魔刀更加适用于近战战斗,这把剑甚至可以听从但丁的意愿飞出去攻击敌人,在被但丁召回时会立即返回。 阎魔刀的能力是“分离”,叛逆大剑的能力疑似“融合”,因为鬼泣5之中,叛逆的剑刃被魔王尤里曾击碎,只剩下那看似无用的握柄,但丁暂时用斯巴达之剑取代了这把剑。 后来但丁思考为何父亲将叛逆给了他并想知道它是否有任何神奇的力量,于是但丁用叛逆残件刺伤自己,结果但丁觉醒了真魔人的力量,并且叛逆吸收了斯巴达之剑而融合为魔剑但丁。 在游戏资料,妮可表示自己不清楚这个融合是但丁做的还是叛逆做的。 这也是为什么说叛逆大剑有可能能力是融合的原因。 阎魔刀分离,叛逆大剑融合。 不过具体怎么样就需要迪妮莎自己去摸索了,反正她现在的血脉力量肯定是不足以激活这把大剑的。biqubao.com 迪妮莎能够看到主神关于叛逆大剑的说明,所以比但丁更清楚的了解这把剑的力量。 因为叛逆大剑是武器,直接就是一次买断制,而这把大剑可不便宜。 迪妮莎知道,真正按照价值来说的话,她根本不值这把剑的价钱。 “我也能够强化这个魔人血统吗?” 艾斯德斯在一边看了很长时间,然后突然对常威说道。 她是别人有,那她就必定也要有的性格,大家都是常威的女人,迪妮莎有的东西,自己当然也要有。 常威表情古怪,他寻思难道还得兑换三头犬的恶魔武器给艾斯德斯? 不过艾斯德斯其实更擅长拳脚的攻击,寒冰的力量对她来说更多的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而已。 “斯卡哈,你要吗?” 常威于是问斯卡哈,要是斯卡哈也想要黑之魔人血统的话,那就一次性全部兑换得了。 “我不需要。” 斯卡哈摇摇头,贪多嚼不烂,光是“气”这种能力,斯卡哈就感觉难以发掘,更不用说她还要掌握七龙珠里面的魔法。 再加上一个魔人血统的话,斯卡哈可忙不过来,而且常威也说过,魔人血统是比不上气的,也许吸收足够多的灵魂能够变得比但丁和维吉尔的真魔人还要强,但是总体来说,还是气更有潜力和上限更高。 艾斯德斯得到了常威的许可之后,二话不说就强化了魔人血统。 下一刻,她就获得了这份力量。 只不过貌似比她想象中要弱。 “幼年期的恶魔,居然这么弱小吗?” 艾斯德斯有些不解。 “恶魔在大多数世界都只是一般般,鬼泣世界的恶魔是很特殊的,甚至连光属性的恶魔都有,而它们之所以弱,只不过是因为没有获得成长必需的东西而已。” 常威笑着说道。 “什么东西?” 迪妮莎和艾斯德斯都忍不住问道。 “灵魂。” 常威说出了一個略带冰冷意味的词。 鬼泣里面经常有但丁、维吉尔、尼禄杀死怪物获得灵魂武装以及一大堆可以换药换技能的红魂石,这其实就是在吞噬灵魂变强。 只不过表现形式不一样而已。 “灵魂?” 迪妮莎和艾斯德斯寻思着这不是很简单? “不简单,你们毕竟不是恶魔,没办法像其他恶魔那样囫囵吞枣,狼吞虎咽的把对方连皮带肉吃下去就能吞噬对方的灵魂,你们甚至没办法看到灵魂,只有恶魔这种异常的存在,才能让你们看到灵魂,而且也没办法直接吸收。” 常威摇摇头,这也是魔人的弊端了,强是真的强,但是成长也是真的慢。 维吉尔是在魔界靠战斗来激发自身潜力,逐渐获得了源自血脉之中的灵魂收割能力。 但丁也是差不多,走上了恶魔猎人的道路才开始飞速变强。 可是这种灵魂收割的效率还是太慢,也太少,因为他们吸收的都只是灵魂碎片。 维吉尔还是通过特殊的方式,也就是魔树,将一整座城市的人的灵魂和生命力吸收,才突破了真魔人,超越了自己父亲。 “那怎么办?” 艾斯德斯忍不住问道,她可是看完了鬼泣的剧情,知道但丁和维吉尔的成长花了多久,这还是两人有恶魔可以猎杀的情况下。 艾斯德斯自然不缺可以杀的目标,但是她缺的是吸收灵魂的能力。 魔人的成长速度受到没有手段的限制,实在是太憋屈了。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办法。” 常威接着说道。 “什么办法?” 艾斯德斯连忙追问。 “感情。” 常威说道。 “感情?” 艾斯德斯和迪妮莎都很意外,感情能够做什么? “感情的力量,可是很强大的,尤其是对于魔人来说,他们之所以强大,不仅仅是因为斯巴达的恶魔血脉,还是因为人类的情感力量。” 常威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其实主要就是因为混血有优势,导致发挥出来的力量强到没边,对于恶魔来说短短十几二十年的时间,两兄弟就成长到杀高级恶魔如砍瓜切菜,杀鸡屠狗。 很难说这里面没有人类血脉的功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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