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的秘密_第113章 请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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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住处的地址告诉了高晓峰,过了半个小时,高晓峰赶了过来。
  开门的瞬间,我吓了一跳。
  这家伙昨天头发梳得溜光水滑的,今天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头发跟鸡窝一样,眼窝深陷,一看就是一晚上没睡觉。
  浑身一股浓烈的烟味,估计烟也没少抽。
  我本以为他昨天跟两位美女离开以后,还会有后续节目,看来是我想多了。
  “我想了一晚上,我想通了,你是对的,这年头,文人风骨值几个钱,我所坚守的一切,都是狗屁,写出受大家欢迎的作品,才是正道。”高晓峰情绪激动。
  当年的才子,如今过的这么落魄,确实令人唏嘘不已。
  我的这位同学,是很有才华的,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他能够想通这些,我挺高兴的。
  我选择跟他合作,不能因为他的坚守,而去拍一些不符合时代,没有受众群体的作品。
  我需要他做出改变,我需要他将自己的才华与这个时代相结合。
  高晓峰滔滔不绝的讲了很多,慷慨陈词,他还说把我推荐给他的作品,一晚上都看完了,受益匪浅。
  “好,人家拍的就是好,代入感超强,不像是演的,这就是他们的成功之处,剧本也特别的好。”高晓峰很少会夸奖人,也许是被打压的久了,他也意识到自己确实应该去学会改变了。
  他也不想被时代所淘汰,他是个人,他也有欲望,他也需要钱,他也想买房买车,他也想过上好日子。
  “给我一个月时间,我一定写出让你满意的作品。”
  一个星期,变成了一个月,这就是他的改变,我知道这一个月意味着什么,可能他会在一个星期就写出剧本来,在剩下的时间里,推倒再来,一次又一次,直到写出他满意的作品。
  这是一种态度,不再是为了写而写了。
  他比我更加需要这个机会,这是他打翻身仗的好机会。
  高晓峰走了,他跟我说,他要闭关一个月,这一个月,不让我打扰他。
  我答应了,送走了高晓峰,我赶去了服装厂,我要去安排赵光华的工作。
  我没有忘记这件事情,我答应他的事情,就要做到。
  我赶到了服装厂,果然看到赵光华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旁边停着他的电瓶车。
  我招手让赵光华上了车,开进了工厂。
  我安排了工厂里手艺最好的师傅教赵光华,赵光华的工资待遇比以前的公司还要高,当然在我们工厂不算高,只要他干得好,收入还会增加。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打好饭,坐在了赵光华的对面:“怎么样?还适应吗?”
  “挺好的,师傅还夸我了,我以前的工作,跟这个有些相类似,我上手很快的,你放心,我不会给你丢人的。”
  我笑着点点头,在工厂里,所有人都知道赵光华是我的人,我特意这么安排,就是想赵光华在工厂里不受歧视,毕竟其他人进厂的时候都是熟练工。
  老板的朋友,别人还是会尊重的。
  我主动坐在赵光华对面吃饭,一方面是为了让大家看到我们,知道我们关系不简单,另外一方面,我还有事情要跟赵光华说。
  “嫂子那边,如果工作不如意,也可以过来,我来安排。”
  “不用,这样已经很好了。”赵光华笑着说道。
  赵光华是个老实人,我喜欢他身上的这种品质,所以这种事情,只能我来主动提出。
  我希望跟这样的人做一辈子的朋友,至少他不会像张峰那样害我,在工厂里,我需要有自己人,帮我照看一切。
  我不可能一直呆在这里,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忙,赵光华是最合适的人选。
  我对赵光华的要求,绝对不仅仅限于此,我将来是需要他帮我挑大梁的。
  时机还不成熟,我还不能说。
  我要把赵光华培养成工厂里技术最好的,技术好了,上了管理层,才能让人信服。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我才从工厂离开。
  工厂的运转正常,订单不用愁,至少在未来半年不用为订单而焦虑。
  抱上赵露的大腿,我的服装厂基本上是稳了。
  我基本上每天都是两边跑,上午在工厂,下午在公司。
  我开车到了公司楼下,那辆奔驰车已经在了,上了牌了。
  我到了公司,没看到张妍,看来那辆奔驰车不是张妍的,都是我想多了。
  我刚在办公室坐下,外面就走进来一个女人,手里拎着两个果篮,我赶忙起身迎了出去。
  “你怎么来了?”我接过她手中的果篮。
  苏燕笑着说道:“我是来感谢你的,顺便还钱。”
  最近,我一直很忙,都没顾得上去苏燕的早餐店。
  我让叶清把水果分给大家吃,带着苏燕到了我的办公室。
  苏燕把一个信封递给了我:“我想过了,你借的钱,我分两年还给你,这是第一期,你先收着。”
  “不用这么着急。”我笑着说道。
  苏燕能主动还钱,看来她店里的生意很不错,这条路是走对了。
  “欠着钱,我心里老是挂念着这件事情,再说了,我也不是那种欠钱不还的人,这样还钱给你,我心里也舒坦,还有,早餐店比我想象的要赚钱的多,我请了人,还是忙不过来,过段时间,我打算再请一个人。”苏燕说话的时候,神采飞扬。
  苏燕的精神状态,比以前好了很多,还有一种老板娘的气质。
  看到苏燕一天天的好起来,我也特别的高兴。
  “还有一件事情,我请的大姐,帮了我大忙,那天那个混蛋又来了,大姐知道我的事情,抡着菜刀把那个混蛋吓走了,她还跟我说,有她在,谁也别想欺负我,她跟我有差不多的经历,她前夫是个酒鬼,喝醉酒就打她,她一直逆来顺受,直到有一次,忍无可忍,她发作了,一次就把前夫给打服了,离婚后,她跟儿子的日子过得顺心多了。”
  苏燕滔滔不绝的讲述着,我津津有味的听着,我一直还担心这件事情,看来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了,有大姐为苏燕撑腰,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
  我把信封放进了抽屉里,笑着说道:“好,我把钱收下了,以后不用这么客气了,我们是朋友,不用买礼物来,我给你个卡号,你每个月把钱打进去就行,也不用辛苦跑一趟了。”
  我拿出了一张卡,让苏燕用手机把卡号拍了下来。
  我亲自送苏燕下楼,阳光明媚,一切都开始好起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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