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龙归来_第一千二百九十四章 不食人间烟火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李剑笑道:
  “妈,一家人还要弄那么丰盛干嘛?简简单单吃一顿就行。”
  徐芳颖也点点头:
  “对啊妈,他来了随便吃就行,又不是外人。”
  不过徐芳颖话虽是这么说,但哪能真的随随便便呢?她还是赶紧和母亲一起跑到厨房,为李剑准备丰盛的美食去了。
  反倒是徐报国哈哈大笑,赶紧把手里的报纸放下来,然后邀请李剑和自己聊天。虽然说李剑是徐报国的女婿小了一个辈分,但徐报国早已知道李剑的诸多身份,并且徐保国已经把李剑当成了同辈中人。二人聊一些时事政治和国际形势,聊得很开心。
  徐报国说道:
  “剑剑啊,你回来可好了,颖颖和你妈两个人就喜欢吃素。而且整天和我灌输什么吃素好,不长肥,对健康有好处。搞得我现在每天连肉都吃不上两块,可馋死我了。我对他们提出抗议,他们居然还举手表决,说抗议无效。
  “现在好了,你回来了,也得顿顿吃肉吧?以后啊,要是他们再举手表决,你可得和我一条阵线再加上宝宝,我们稳压他们一头。”
  李剑顿时哈哈大笑:
  “行,待会儿我们还得喝两杯!”
  一家人高高兴兴吃完饭后,眼看天色已晚。按照徐芳颖的意思,三人一起到附近的公园去转转,徐芳颖已经好久没这样过了,她就喜欢带着一家三口饭后散步。漫步在宁静的公园路口,看着夕阳缓缓落下,那种感觉真的很美好。
  但徐保国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李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他要带着李剑到解放邻居,四处溜达溜达。
  对此,徐芳颖母亲以及徐芳颖还是表示理解的。
  毕竟李剑很久才回家一趟。虽然曾经有一次李剑回来过,还到四处走动,击破了不少发生在徐芳颖身上的流言。
  但随着徐报国退了下来,很多人对徐家的态度就没有那么恭敬了,这让徐保国的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如今有李剑在,可以再为徐家撑撑门面了。
  于是李剑跟着徐保国又在小区院子里溜达溜达。
  以前徐报国喜欢安静,但今天哪里人多徐报国就往哪里扎堆。缝人就介绍:
  “这是我的女婿。”
  “这是我的女婿。”
  要是谁不认识李剑呢,徐保国保准会手脚一起比划着,然后介绍起来:
  “这是我女婿你都不认识啊?就是那谁谁谁,获得医学和化学两项大奖的诺比奖得主啊!对对对,就叫李剑。现在知道了吧?以后你可的记着这是我女婿。”
  一圈转下来,徐保国那是志得意满。
  曾经有些对徐报国还有些嗤之以鼻的人,都忍不住对徐保国刮目相看。
  毕竟虽然徐报国退了下来,但徐保国女婿可是有真材实料的,绝对算是一个大人物。就算他们不尊敬徐保国也的尊敬李剑不是?
  第2天正好是周末,宝宝吵闹着说什么也要去逛游乐场。
  最后自然是宝宝占了上风,李剑和徐芳颖无奈带着宝宝一起去游乐场玩。
  不过宝宝似乎继承了父亲的冒险精神。他什么刺激就玩什么。
  甚至连玩过山车的时候都乐呵呵的。
  别的大人一个个发出尖叫声,甚至还有人直接吓晕过去,只有宝宝拍着巴掌一直在鼓掌。
  玩完过山车之后,宝宝又嚷嚷着要玩跳楼机。
  然后就是鬼屋。
  进了鬼屋后,徐芳颖只负责在后面尖叫。尤其是过鬼屋的时候,全程都是用手蒙着眼睛,然后另一只手让李剑牵着自己才敢往前走。
  而宝宝不但不害怕,在鬼屋里面还东看看西看看,甚至故意躲到角落里,等到有人扮的鬼蹦出来时,他反倒蹦出去吓别人。
  一直玩到下午三四点多钟。宝宝终于累了。回去的路上,躲在李剑怀里,沉沉的睡去。
  在车子上的时候。徐芳英突然接到闺密芸芸的电话:
  “颖颖,千万别忘记了今天晚上是我的生日,你要不来的话我可会很伤心的。”
  徐芳颖挂断电话后,李剑忍不住问道:
  “晚上有什么活动?”
  徐芳颖回答道:
  ”我有个闺蜜今天晚上过生日。她包下了明珠是最大的娱乐场所,要我也去玩一下。”
  说话的时候徐芳颖的表情也带着一丝向往。
  其实女生对于那种场所,都还是蛮喜欢的。
  只不过徐芳颖一向洁身自好,担心那种地方藏污纳垢,所以平时闺蜜叫她去娱乐场所酒吧的时候,她都是拒绝的。毕竟万一有什么危险她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不过今天有李剑在身边,徐芳颖自然是不怕的。更何况这是自己的闺蜜生日包场,所以便也想去看一看。
  但徐芳颖才不会说出来呢,只能用略带渴望的眼神看着李剑。
  李剑察言观色。猜测徐芳颖就想去,于是说道:
  “正好我在明珠正经玩过的地方也没多少。我陪你去吧?顺便也见识见识明珠最大的娱乐场所怎么样。”
  徐芳颖一听顿时点点头:
  “好啊!老公谢谢你。”
  徐芳颖聪明着呢!她知道这是李剑为了迁就自己才去的,心中对李剑更是充满了感激。
  晚上吃过饭后,宝宝就交给徐保国夫妇带着出去溜达散步。
  李剑则陪着徐芳颖一道前往所谓明珠最尖端的夜场而去。
  果然不愧为明珠最顶端的夜场。光名字就极为霸气——盛世皇朝!
  但李剑怎么听着跟天上人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呢?
  再看外面简直是车水马龙,不知有多繁华。
  无数的豪车在里面穿梭,简直是最盛大的豪车展。
  什么劳斯莱斯宾利实在稀松平常,不仅如此,连限量版的法拉利绝版定制车,还有蝙蝠侠超跑,就连兰博基尼和布加迪这种级别的跑车都得靠边站。
  再看大门不但金碧辉煌,一分一毫都透着奢华,就连夜店的保安那也是昂首挺胸,浑身肌肉看起来就气势不凡,好像是特种兵退役一样。
  事实也的确如此,能来到盛世皇朝酒吧做保安的没有一个是普通人,不是特种兵退役就是散打冠军,总之都是要一个打10个的那一种。
  当然夜店开出的工资价码也绝不会让这些保安失望,那是绝对能让他们卖命的价格。
  看得出来,徐芳颖这位闺蜜号召力十分强大,只不过是一个生日会进来,能请来这么多的嘉宾。
  这些起来的嘉宾非富即贵,30万的汽车几乎绝迹,100万的豪车都没有资格停到酒吧的停车场内。
  只有真正的豪车,诸如法拉利、宾利、劳斯莱斯、兰博基尼、布加迪这种级别的豪车才有资格停进去。当然倘若你的车子在一百万以下想要停进去也并非不可能。
  不过你的车牌号必须是明珠记录在案的特殊车牌号。
  而在明珠能有特殊车牌号的人,其能量早已无法估量,绝对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想来也对。当年的徐芳颖是何等的人物,能够和徐芳颖成为闺蜜的人又是何等人物?
  虽然说徐芳颖从来没有势利眼,更不会嫌贫爱富。但徐芳颖家世的光环摆在那里,任何人也不能忽视,小门小户的人家也够不上徐芳颖的圈子。
  所以徐芳颖圈子里面大富大贵的人,自然也是极多。
  不过李剑今天开的是徐芳颖的一辆小红色轿车,总共加起来10来万的价格,在这些豪车里面实在有些寒碜。
  徐芳颖的车子才开到停车场门口,早有人在旁边嘀咕道这什么破车呀,估计也就10来万吧,哪有资格评到盛世皇朝的停车场?等着瞧吧,待会就被人给轰出来。
  身材魁梧的保安也很快注意到这边的情况,当车子将要进入的时候。保安伸手拦住并说道:
  “对不起,车位已满,请停到别处去。”
  虽然说的话很客气,但那表情却一点都不客气。
  眼神举止无不在告诉徐芳颖的车子没有停进去的资格。
  但这时候一辆限量版法拉利开了过来,估摸着至少也得500万上下。
  保安赶紧舍弃李剑笑着打开门让法拉利进去。
  甚至还贴心的对法拉利进行引导停车。
  徐芳颖忍不住嘀咕道:
  “这不是有车位吗?为什么不让我的车进去?”
  保安倒也毫不避讳的说道:
  “人家的车子500万以上。你的车子才十几万,你能和人家比吗?人家开这种车一看就是大富大贵的人,你呢,要是真的有钱人,谁会买十几万的小破车?”
  此话一出,徐芳颖被气得俏脸通红。m.biqubao.com
  没想到这保安竟然这么明目张胆的势利眼?
  曾经徐芳影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况且来的这地方也少即便是来也是跟有身份的朋友来,这种待遇几乎没有。
  但今天陪着李剑才终于见识到这种丑恶的嘴脸。这让她有些莫名的难过。
  只见保安笑眯眯的看着徐芳颖说道:
  “不过姑娘我看你长得这么漂亮,不应该只开这种级别的车子才对啊!”
  言外之意究竟是什么不言而喻。
  似乎是在暗示徐芳颖只要放得开劳斯莱斯随便开,不应该和这种穷小子在一起才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https://www.biqubao7.com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3_163049/69572164.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