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龙归来_第七百二十三章 曾经的奴才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但此刻李剑没心思咒骂了,眼前敌人是李剑回归以来见过的最为强大之敌人,甚至比烈刀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金光太过闪耀,普通人根本看不清楚,但凭借李剑的境界依旧能看出金光之中屹立之人。
  那是一张极为俊美的脸,俊美得有些不像话。
  但李剑的嘴角,却是露出一丝残忍笑容。
  现任铁血联盟盟主,曲龙!
  比之烈刀更为强大的存在。
  也是李剑最为痛恨的存在,对李剑的危害甚至比雨师婉来得更狠更直接。
  如果说烈刀是猛虎,那曲龙则是插上翅膀能飞天的猛虎。
  只会比烈刀更强更猛更霸道。
  当年曲龙曾是血皇的左右手,更为尊为血皇之下第一人。
  说起来曲龙身世坎坷,曾经其有一个美满家庭,但后来家庭被血洗,曲龙也是颠沛流离几乎濒死的边缘徘徊。
  后来在异国他乡被李剑所拯救,在李剑的帮助下修炼到一身至高强大的力量,距离突破天之境界也只一步之遥。
  却万万没想到,却是一头狼心狗肺的饿狼,他与雨师婉一道让李剑万劫不复。
  纵使他不来找李剑,李剑回归巅峰后也会找到他头上。
  如今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自然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只不过这些年过去,也不知曲龙到了什么境界?
  李剑看着曲龙,曲龙也看着李剑。
  只见曲龙嘴角扬起一抹笑意,说道:
  “没想到你这死鬼命还挺大?在那么多强者围攻下本以为你死定了,但你的狗命却是属蟑螂的,不但活着,竟然还能掀起这么大风浪?”
  李剑摇摇头讥讽道:
  “曲龙,你这条狗也真是忘恩负义。当年你在我手下的时候,一口一个血皇喊得比谁都亲热,但最后下手最恨的却是你!”
  “你忘记了?当年你如丧家之犬被人追杀的时候,是谁救了你?又是谁当初对我说,我待他恩重如山,这辈子做牛做马报答我?”
  “原来你说的话和放屁也没什么区别,早知如此,当初我就该放几条狗把你咬了。”
  随即把曲龙曾经的承诺与忘恩负义一件件说出来,伴随着连曲龙曾经给他端尿盆舔鞋子下跪的往事都说出来。
  就见曲龙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目光也越来越凶狠。
  作为如今至高无上的新一代血皇而言,这些无疑是他的污点。
  终于曲龙狂笑起来:
  “李剑,你说完没有?”
  “纵使你说得再多又有什么用?”
  “这是什么年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曾经你是血皇,但现在不是。你要记住,现在你才是丧家之犬,你的小命在本皇手里捏着,本皇要你死你就死,明白没有?”
  李剑鄙夷一笑:
  “就凭你这么个杂碎?我告诉你,从前你是我手里的一条狗,以后你依旧是我手里一条狗。”
  曲龙点点头:
  “嘴硬有用?在本皇眼里你现在和狗没任何区别。”
  “而且看起来你似乎还看不清形势,和当年一样不知所谓,你还在做自己所为血皇的千秋大梦?”
  “当年你就以为自己血皇举世无敌?竟敢与那位抢夺圣女?你这蠢货就不会撒泡尿照照镜子?”
  “这世间依旧有你惹不起的人物。”
  李剑摇摇头:
  “若不是你们这群叛徒出卖,有谁能奈何我?”
  曲龙摇摇头道:
  “你永远都是这么自大,就像今天一样,所以你才会输。”
  “废话不多说了,本皇能和你多说两句话,已是格外开恩,现在是自己自裁还是要本皇动手?”
  李剑用轻蔑的眼神看着曲龙:
  “废物,就凭你?”
  曲龙终于被激怒了,这种轻蔑眼神让他想起从前被李剑踩在脚下的日子。
  李剑浑身上下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似乎在嘲笑他。
  联想到当年自己在李剑手下曲意逢迎在他自己看来像狗一样活着,让他身为如今的血皇自尊心受到巨大打击。
  曲龙终于出手了。
  再没有任何多余的话,曲龙手中射出一道金色长龙夹带狂风骤雨向李剑狠狠杀去。
  一出手,便是至高恐怖的天之境,澎湃的力量恶狠狠攻击李剑。
  在这种级别的斗争中,别说那些大灵灵王境界,纵使大地境界巅峰也只是边角料,起个摇旗呐喊辅助作用,除非来十个巅峰大地境界的强者,否则对两大天之境甚至顶级境界的强者,不起丝毫作用。
  那些黑党党徒没有办法,只能焦急的等待战斗结果。
  铁血联盟的人也安静等待,但他们明显从容多了。
  巅峰境界的新一代血皇,怎么可能败给一个跌下神坛的人?
  面对曲龙比真正风暴还恐怖的杀招,李剑丝毫不惧。
  他凝聚所有力量,手中天斧幻化出无数道黑暗风暴与曲龙的金色龙卷风撞击一起。
  惊天动地的响声响起,金色龙卷被黑暗风暴抵消。
  曲龙哈哈狂笑:
  “李剑,没想到你这死狗居然还保存这么强的实力?”
  “但你注定属于黑暗,而本皇属于光明。”
  说着曲龙拿出武器,这是一把散发着万丈金光的至尊权杖,是一把能让强者的力量更强的神兵。
  此刻在曲龙手中幻化出一尊巨大的金佛往李剑狠狠撞去。
  当金佛刚出现,观战之人就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压力从四周蔓延开,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这便是李剑当年成名绝技金刚咒。
  真传传给了曲龙,没想到曲龙如今调转枪头拿它对准李剑?
  李剑脸色凝重,金刚咒之所以恐怖便是除了顶级的大范围攻击之外,几乎没有破绽。
  唯一破解之法便是以更强的力量与之强行碰撞。
  于是李剑结印,天斧高高举起也集结成一个黑暗的金刚咒,与曲龙的金色金刚咒硬碰硬。
  两大金刚咒相撞,巨大的力量在天地咆哮,相隔百米的大汉都直接被吹飞到天上,然后再重重落地。
  金色与黑色相互纠缠碰撞,眼看不能迅速击败李剑,曲龙的脸色有些难看,他手中的至尊权杖突然爆发出一团光华,然后为他的金色金刚咒加持更霸道的力量。
  与此同时,更加狂暴的天之境力量汹涌而出,超越李剑的天之境力量终于把黑暗金刚咒给打碎,余威也把李剑轰飞出去。
  看着李剑吐血,曲龙哈哈狂笑:
  “邪恶终究战胜不了正义。虽然上次被你这恶魔侥幸逃脱,但今天你是跑不掉了。”
  李剑站了起来,抹了口鲜血眉头也是微微一皱。
  曲龙资质平庸,当年靠着对李剑的忠心,李剑费尽心力把他带到了天之境,没想到这些年过去了,曲龙竟达到了天之境顶级境界?
  比之烈刀只会更强不弱,尤其有手中至尊权杖的加持,曲龙只会更加恐怖。
  此时天斧也轰鸣作响,原来至尊权杖乃是一把不出世的盖世法器,对无数神兵利器都有强大的压制作用。biqubao.com
  作为一把富有灵性的神兵,天斧被至尊权杖压制极为不甘,但却毫无办法。
  曲龙来到李剑面前,沉声道:
  “来自地狱的恶鬼,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至尊权杖划破长空,天尊剑与战魔刀带着无尽的杀意滚滚而来,李剑奋起余力对抗,心中也是极为憋屈,自从复活之后每次大战,均是被压制得十分憋屈,毫无从前血皇碾压一切的气魄,更没有那种荡气回肠的大胜。
  血皇的气质更是荡然无存。
  似乎感应到李剑心中的愤怒,同时已开启灵智的天斧也感觉到愤怒,一股淡淡的绿色出现在天斧身上,然后越来越盛大终于轰鸣一声往中间一个骷髅头冲击而去。
  李剑大吃一惊,没想到这天斧竟然是一把还被封印的神器?
  被封印的时候已是如此强大,倘若冲破封印的话,又是何等霸气?
  李剑想帮助天斧冲破封印,但此刻曲龙已经杀了过来。
  他手中的至尊权杖幻化出千千万万的力量攻击李剑。
  李剑心中愤怒至极,咆哮着与曲龙撞击在一起。
  然而依旧被曲龙压制。
  而更让李剑恼火的是,曲龙似乎没用尽全力,甚至嘴角带着轻蔑笑容,就好像在戏耍李剑般。
  “哈哈,小狗你的实力的确出乎本皇预料之外,但如果你只有这点实力的话,今天你就死在这吧!”
  一掌击中李剑,李剑顿时飞身出去。
  天斧感觉到主人遭到打击,轰鸣作响,想要更迅速突破封印,但却迟迟无法达成。
  但此刻至尊权杖却不给天斧这机会,它似乎感觉到天斧中蕴藏的强大力量,疯狂攻击天斧。
  李剑用天斧格挡,天斧甚至隐隐有裂开的风险?
  李剑突然想起当年自己对至尊权杖认主,说不定能召唤至尊权杖?
  甚至有可能把至尊权杖从曲龙手中夺过来,对李剑而言无异于猛虎添翼。
  但当李剑用心去召唤至尊权杖时,至尊权杖感应到了。
  然结果并不如李剑想象中的,至尊权杖感念旧情为他所用。反而,从至尊权杖之内爆发出一股巨大的抵抗力量,凶狠的反噬李剑。
  甚至隐隐的,李剑还听见有了一丝灵智的至尊权杖传来嘲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https://www.biqubao7.com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3_163049/69570915.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