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牡丹气得双晒冒烟,阴冷冷道:“李先生,你刚好像说自己是做生意?做什么生意呢?!” “专心经营徐芳颖,这辈子一件事就够了。”李剑深情的说,四周同学顿时笑起来,听得徐芳颖脸都红了,迷人的眼神看着李剑,里面带着丝丝柔柔的迷醉。 就算明知道和李大哥一起是假的,但这话听的,也足够徐芳颖感动一生。 “哟,这可是一辈子的事情啊!原来李先生爱芳颖这么深啊!不过我请问,你没钱没人没地位的三无人员,怎么去经营徐芳颖?” 李剑淡然一笑,说道:“怎么,王夫人要查我的户口啊?” 同学们就笑了起来。李剑外表阳光帅气,刚简单谈了几句,大家对他的印象都很不错,一些以前和徐芳颖关系好的同学便暗暗为徐芳颖高兴,终于有人为她出头,不受这母夜叉的鸟气。 周牡丹脸色略略一沉,随即说道:“李先生说哪里话,我可没那个意思。我和徐芳颖是同学,关心她嘛。” 实话说,周牡丹给徐芳颖寄那份请束,也是显摆一下“胜利者”的姿态,没想到徐芳颖真的会来。但徐芳颖真的来了,周牡丹又有点担心起来。不要自己把徐芳颖刺激得太狠了,徐芳颖恨意涌将上来,又要跟王局“藕断丝连”,那就比较糟糕。虽然周牡丹自信凭着自家的财雄势大,不怕王局跑掉,但总归还是不要冒这个风险的好。倒是有必要查一查她这位男朋友的底细。 李剑回答得云淡风轻:“呵呵,我其实就是做些小生意。” 周牡丹脸上便掠过一丝不屑的神情,有几位同学也同样是这种神色。明珠的女孩,大都有这种非常良好的心态,东方明珠那可是底蕴十足啊。说是做生意,问了半天都说不出所以然来,八成是乡下那种摆地摊的买卖,要么租个店面开个杂货铺,实在是上不了台面。 “哟,做小本买卖也不错的,也能展壮大。李嘉诚以前不就从鞋匠开始么?!不过以后赚了钱可不要再让芳颖这么劳累,不然的话,怕是别人会说吃软饭。” 周牡丹笑嘻嘻地说道,直接将“小本买卖”和“鞋匠”说了出来。周围响起一阵讪笑。其实做生意和小本买卖是两码事,但李剑自然也不会脸红脖粗地给周牡丹去解释什么。 徐芳颖忽然说道:“他不是小本买卖,他是跨国企业的创始人。” 周牡丹怎么说她无所谓,徐芳颖不理她就走了,懒得跟她计较。但这样嘲笑李剑就不行。徐芳颖心涌起一股怒火。 毕竟,他们这帮人有什么资格去嘲笑李剑?! 周牡丹和几个同学就是一愣,随即爆出一阵哄笑声。 大家都在想,徐芳颖太好玩了,连跨国企业创始人这样的头衔都给男朋友加上去了。 周牡丹笑得很夸张,望向徐芳颖的眼神就好像看到一个怪物似的:“不是,徐芳颖?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开玩笑了?” 徐芳颖淡然说道:“我有开玩笑的必要吗?” “是吗?李先生今年贵庚啊?我看应谈也就二十几三十不到吧?跨国企业创始人?我还真是头一回听说……啊,对了,我听说乡下人不懂事,开了个小公司就叫跨国企业,就叫创始人或者ceo,有意思。” 李剑笑而不语。他实没兴趣和周牡丹这种女人说话。不但劳神费力,而且说话的时候就得看着周牡丹的脸部,实还比较伤眼。 这边正热闹,一位五十来岁颇具威严的男人从主宾席上走了过来,说道:“牡丹,怎么回事?你不去外边迎接客人,到这里来干什么?” 这个男的长相和周牡丹有几分相似,估计就是周牡丹的父亲周达富了。 果然,周牡丹就撒娇说道:“爸,都站了一两个小时了,我累了嘛……再说了,重要的客人基本上也到齐了?” 周达富便瞪了她一眼,不悦地说道:“谁说的?这不你小叔还没到吗?赶紧的出去等着,说不定于区都要过来的,那可是贵客,怠慢不得。” 周牡丹有点不乐意,她确实站得有点腰酸腿痛了,撅着嘴说道:“爸,我待会就出去,再坐一会,就一会,行吗?” 看来周达富对这个女儿颇为溺爱,见状便有点无奈,说道:“这孩子,都结婚了,还这么任性。去去……” 周牡丹不情不愿地站了起来。 恰此时,一名三十几岁的男人急匆匆地走了进来,脸上的神情极其激动,隔着老远便埋怨起来:“大哥,怎么回事啊?牡丹,你怎么不站外边迎客,快!快!贵客来了… 周达富吃了一惊,连忙迎上前去,说道:“忠儿,是不是于区来了?” “不止于区,那个……那个梁少也到了,天大的面子啊……” 周忠急匆匆地叫道。 周达富有点犯愣怔:“梁少?你是说不久刚从首都过来、被称为京城四少的梁少?” “哎呀,就是他,除了他们还有谁值得我们这么隆重?快点快点,再晚就失礼了……牡丹,赶紧的!” 周忠急得跺脚,上前拉住周牡丹就往外跑。这都来了贵客,新娘却不见了踪影,太也失礼。梁少要是怪罪下来,谁抵挡得住? 当下周牡丹被小叔拉着,跌跌撞撞地去了酒店大堂,周达富一溜小拖的跟了上去,其他主宾席上的贵宾们也一个个都坐不住了,俱皆急匆匆地出去了,犹如一窝蜂相似。 周忠那遇见了不起人物时的神色,大伙可是都看到了。 周忠是徐汇区于区的秘书,这个身份何等了得?可是听他的话里之意,来的这位客人,叫做“梁少”的,身份地位犹于区之上,那可真是不得了,大伙自然要紧着去迎接。 不管是官场上的,还是生意场上的,谁不知道关系的重要性? 贵宾们争先恐后地涌了出去,将一干年轻同学晾那里,大眼瞪小眼,不知道生了何种惊人的变故。 “什么人啊,那么厉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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