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龙归来_第三百零一章 徐芳颖的邀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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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在家里,你爷爷是不是老毛病犯了?我待会就过去。”
  “不……不是……你不要过来……”
  徐芳颖略有慌乱,旋即道:
  “我……我去找你,你忘记了?上次你答应我,说要……”
  说到这不再说,李剑明白了:
  “当然记得,那你现在就到我这来吧!”
  “那……田姐在不在?”徐芳颖到过李剑这里,知道田姐的存在。
  “不在。”李剑说道。
  徐芳颖于是重重的“唔”一声:“你等我。”说完便是挂了电话。
  没过半小时,便听见外面传来脚步声,旋即轻轻的敲门声传来,李剑赶紧走过去开门,香风扑面,一个打扮时尚靓丽的美女子,正俏生生站在门口,看见李剑,她的脸上顿时浮现一抹迷人浅笑,俏生生的呼唤道:
  “李大哥!”
  门前站着的,正是徐芳颖。
  不过此刻的徐芳颖与平日里不同,似乎刻意打扮过一样,平日里的徐芳颖虽然也略施粉黛,但穿得较为端庄。
  而今天的徐芳颖虽然妆容也不是很浓,却明显比平时更为靓丽,晶莹的嫩唇,明媚的柔眸,虽然徐芳颖只有一米六五左右,但难能可贵的是,徐芳颖该发育的地方绝不含糊,该纤细的地方也绝不会多一点肉肉,所以整个人给人看起来,都是极为的诱人。
  看着徐芳颖,李剑的眼睛不由微微一呆。
  徐芳颖看在眼里,俏脸一红:“李大哥,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李剑这才惊醒,赶紧点点头,然后让出条道来。
  徐芳颖就淡淡的撇了李剑一眼,脸上微微的红了红,旋即道:“李大哥,我到这来,是想和你说,你明天去明珠,参加我同学的婚礼好吗?”
  “好!”
  李剑点点头,徐芳颖美眸中闪现一抹亮色。
  其实这事情她本来可以在电话里说,但……她就是想当着李剑的面说。她感觉自己已经有好久没和李剑见面了,就想……就想见见他。
  李剑看看手表,道:
  “正好,现在是吃午饭的时间,我们去吃个饭吧?”说完便要出门。但徐芳颖摇摇头,抿着薄薄的嘴唇,柔声道:“要不,我们就在这里吃吧?”
  “可是没菜!”
  李剑道,却见徐芳颖柔情似水的笑起来:
  “那要不,你陪我出去买菜好不好?”
  “出去买?”
  “唔!”徐芳颖微微点头,眼睛里微闪过一抹羞涩:“你要扮我男朋友,我们……我们提前进入角色扮演,你就陪我买菜好吗?”
  “好!”
  李剑一口答应下来,能与徐芳颖这种美人儿走在一起,也是一种享受。于是两人便把门关上出了门。
  李剑也是第一次来菜市场,没想到不是陪田姐,居然是陪徐芳颖?
  只见徐芳颖紧紧挨着自己,美丽的脸蛋微微的泛起一抹喜色,很享受与李剑一起逛菜市场的感觉?
  突然,李剑感觉自己的手传来一阵酥软,低头一看,不知何时,徐芳颖的手居然轻轻的、主动牵住自己?李剑大为惊讶:“芳颖你!”
  只见徐芳颖的脸上,红红的,有些不好意思,却是鼓起勇气道:“我们现在就扮成情侣吧?我怕到时候……进入不了角色扮演,会穿帮。”
  “是吗?”
  李剑盯着徐芳颖,发现徐芳颖的俏脸上红彤彤的,似是心虚,所以当李剑的眼睛看她时,她的眼睛顿时像小鹿般逃开,羞涩得不行。
  李剑也贪恋徐芳颖小手中的柔软,虽然知道自己不该与徐芳颖发生什么。但……牵手总是可以的吧?
  这么想着,李剑手就没动,任凭徐芳颖握着。
  徐芳颖的心中也是无比的窃喜,刚才她主动伸手的时候,心里别提多忐忑了。她怕李剑拒绝自己那多没面子啊?但李大哥没有甩开自己?于是徐芳颖的心顿时柔柔的高兴极了。
  买的菜徐芳颖都是照顾李剑的口味。买完菜后则给李剑做饭做菜,徐芳颖力求把自己的手艺做到最棒。吃饭的时候李剑对徐芳颖自是赞不绝口,徐芳颖心里甜丝丝的,主动为李剑夹菜,二人吃得津津有味。
  吃完饭后,徐芳颖把碗筷收拾好,到了很晚,徐芳颖才恋恋不舍的与李剑告别回家。
  明珠,明珠大酒店。
  这一天,是王黎明王局和徐芳颖上大学时的同寝周牡丹的婚礼,并成为明珠大酒店的重头戏。甚至也成为了很多明珠市民热烈谈论的话题,长达一公里极其庞大的车队阵营,法拉利,保时捷,宾利,布加迪威龙和林肯……车队离,奔驰宝马是只能扫大街的份。这等级别的阵容让明珠上下都黯然失色。
  如此奢华的婚礼,一对新人自然成为大家关注的对象。
  新郎是什么来头,大家不是很清楚。但是新娘的来头却是极为可怕。
  新娘叫周牡丹,周家钱多得需要仓库来盛装——事实上徐芳颖同寝家的资本之所以短时间内膨胀到这等惊人的地步,已经不能靠聪明与手段能获取,背后有通天的大人物为其撑腰。
  传言,周家与明珠市官方都有千丝万缕关系。周家本来是华西省的人,之所以千里迢迢把婚宴办明珠,也有炫耀明珠影响力的意思。
  即便是这超五星级酒店,也被周家占据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由此可见一番。
  李剑和徐芳颖晚上到的,就入住的明珠大酒店。这座酒店坐落黄浦江旁,规模宏大,高耸入云,即便是周围大厦繁多亦显得气派不凡。
  此刻,李剑和徐芳颖就站在房间的窗旁,体会东方金融之都的盛世奢华,关注下面那一长溜的迎亲车队。
  徐芳颖十分平静,仿佛她真是赶过来参加老同学婚礼的。只是隐藏眼眸一丝淡淡的忧伤,却逃不过李剑锐利的眼神。这个女人,始终多少有些介意。
  李剑忽然就笑了,说道:
  “姓王的这个蠢货!”
  徐芳颖瞥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一翘,知道李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个时候,新娘已经下车。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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