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龙归来_第一百四十七章 深情对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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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之前与李剑聚会过的方虎跑出来,招呼大家一起往包厢走去。
  于是李剑三人进了巨大的包厢,突然看见一个牛高马大的男人跑出来,跳到方虎身边一把搂住方虎,哈哈大笑:
  “臭小子,你可来了?今天咱们可得好好喝两杯。”
  就一晃的工夫,李剑认出这牛高马大的男人来,正是杨子。
  李剑对他可是熟悉至极呢!
  当年读书时,长相帅气,家底殷实的杨子就在外面与一帮痞子厮混。
  他一直在追求刘菲,但刘菲因为李剑一直压在自己头上而极为恼火,天天读书,哪有功夫去搭理杨子?
  杨子得不到刘菲认为是李剑惹的祸。为了帮刘菲出头,杨子还与李剑打了一架。
  那个时候李剑便牛高马大的打起架来也不含糊,当初把个杨子打得狗血淋头,为此二人结下梁子。
  后来杨子在社会上纠结了一批人,也曾堵过李剑,但也没占到什么便宜。
  直到现在,两人关系也没缓和。
  此刻杨子冷冷看了李剑一眼,理都不理。李剑倒是不计前嫌,伸出手来:
  “杨子,你好。”
  杨子翻着白眼说:
  “你谁啊?我认识你?”
  转身挽着方虎走进屋子,方虎脸色一变想要发飙,但见李剑轻轻摇头只得作罢。
  方虎说:
  “李剑,一起进去吧?”
  李剑丝毫不动怒气,与杨子这种上不了台面的人物动气,和自己过不去。
  于是点点头跟着一群人后面往包厢里走。
  远远的,就能看见整个包厢内十分热络。包厢很大,三四十号同学被分为两桌,饭菜还没上桌,都啃瓜子啃得兴高采烈。里面还有个ktv包房,吃饭k歌一体式的。
  一走进包厢,杨子便吆五喝六的与同学们聊得开心,掏出包至尊中华来一溜的散烟,所有男同学都得了烟,只有到李剑时,却故意绕开李剑派到别处去,让别人知道,他杨子不给李剑面子。
  以前的第一名怎么了?
  在他杨子眼里就是狗屎。
  众同学便纷纷侧目。
  李剑知道这家伙为什么落自己面子。除了他当年狠狠揍了杨子一顿外,还因为杨子这种人就是狗眼看人低。
  杨子就是想证明,成绩再好不如有个好爸爸。有个好爸爸即使大学也没读不也照样吃香喝辣,哪还要给别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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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啃了会瓜子,觉得口里瑟瑟的。而且饭菜还要一段时间上桌,大家又都跑到包间里面唱歌去了。
  杨子把话筒递给刘菲,笑眯眯的说:
  “菲菲,以前就听你歌唱得好,这些日子我也天天练歌,就是想在聚会的时候,和你来一首男女对唱。今天我们就一起为大家献上一曲怎样?”
  刘菲中学时代就唱得好,歌声甜美,再加上人也漂亮,走到ktv绝对是麦霸级别。就算不愿意,别人也会想方设法与她合唱一曲。
  刘菲有些不愿意,但四周同学已开始起哄把刘菲拉起来。
  刘菲看看李剑,想李剑出面帮个忙,但李剑光顾着和方虎聊天去了,于是跺跺教说:
  “唱什么呢?”
  “夫妻双双把家还。”
  杨子厚着脸皮说。他还把自己和刘菲看成夫妻了?
  好!
  四周同学顿时鼓起掌来,大声起哄。
  刘菲不好拒绝,于是点点头说:“好吧!”
  早有同学把这首歌置顶了,顿时甜美的歌声在整个包厢响起来。
  刘菲的歌喉确实不错,如果独唱的话定会让人听得如痴如醉。
  不过加上杨子这种搅屎棍的话,那不是影响整体感觉了,而是让人作呕。
  即便想拍杨子马屁的人,听见杨子的歌声后也忍不住皱眉,甚至有人捂上耳朵了。实在太难听了。
  长这么大,还从没听过这么难听的歌。
  杨子还大言不惭说自己练过?小学生都比他唱得好听。
  杨子绝对的五音不全,偏生没有自知之明,破锣嗓子嗷嗷叫,直接把刘菲的声音给压了下去,刘菲不好说什么,草草合唱完,赶紧把麦克风给丢了。`杨子也笑眯眯的问大家:“我唱得好不好?”
  有人赶紧鼓起掌来:“好!”
  突然,旁边唱歌的打分系统传来哀叫声:
  “哥哥,你的声音好难听。零分!”
  杨子顿时脸一黑,气得拳头往电脑上狠狠一锤:
  “特么,懂不懂欣赏啊!”
  旁边的许柔都忍不住笑了。
  李剑本是与许柔挨着坐,刘菲丢了话筒后赶紧坐到两人身边,与许柔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说话。
  却见刘菲突然眼睛一亮,说:
  “李剑,我记得你以前唱歌也很好听,要不我们合唱一首怎么样?”
  刚才杨子拉她合唱她还不愿意,现在却主动邀请李剑,算是给李剑天大的面子。
  四周同学也是哗然,刘菲那几乎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啊!没想到刘菲居然会主动邀请李剑唱歌?
  无数男生都用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过来。
  李剑也没想到刘菲居然主动邀请自己唱歌?
  爽歪歪的答道:“好!可是唱什么呢?”
  刘菲眼珠子一转,笑盈盈的说:
  “要不唱《雨情》吧?”
  《雨情》是表达男女之爱的,男女合唱这首歌曲,最能表达心中对对方的默默情谊。
  李剑犹豫了一下,觉得人家刘菲都不害怕,自己害怕什么?点点头:“好!”
  两人便走上台来,早有人为李剑二人调了歌,大家都大声起哄:
  “快唱快唱!”
  李剑当年除了和杨子有矛盾外,和别的同学都很熟络,此刻走上台去,自然又引起一片的交好与调侃声。
  很快动人的旋律响起来,二人轻声对唱,情深意浓,竟是随着歌声,好像真的一同进入你情我爱情意绵绵的境界,一边唱歌还一边有模有样的对视深情款款,等唱完了,四周的鼓掌声更响亮。
  这回可不是阿谀奉承,而是真的发自内心觉得二人唱得好。
  就连电脑里面,都传来“好好听,一百分!”的声音。
  在一片叫好声中,传来杨子酸溜溜的声音:
  “娘个巴子,猪啃树皮一样,这也能叫好听?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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