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五公子大吃一惊,像是不认识地看着她,然后摇摇头,“如果你这样做,实在很不理智,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徐姑娘伸手拉住他的袖子,“因为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你不就是因为我有婚约在身所以才拒绝我吗?那我退婚,我现在没有亲事在身……” 兰五公子连忙甩开打断她的话,“从来都不是因为这样,我拒绝你的香囊,是因为我不并不喜欢你,也不想让你误会,你为我投湖,你这样……你想没想过如果你死了,我要背负多大的骂名?” 他说得有些气急。 “可我这样做,你一点感动都没有吗?”徐姑娘捂住嘴,哭出声来。 “没有。”兰五公子正色地说:“我只觉得你很可怕,如果我知道的话,我一定会劝阻你,我真是想不透你为什么要为了我悔婚,我是做过什么让你误会的事吗?” 徐姑娘哭着道:“那日你与我逛街,我跟你说石雕的事,你冲我笑了好几次,你说我很了不起,你不断地赞赏我,你很欣赏我的,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兰五公子叹了一口气,“你是徐东家的女儿,而且你出来作坊帮忙,我作为你们的客商,你带我去认识北州的石雕,我很感激,但是这仅限于我们有合作的关系,当然我很乐意当你的朋友,也仅限于朋友,希望你不要多想,更不该为了我悔婚和跳湖,你这样……你让我不敢再见你。” 说完,他急急地上了马车,连一句道别都没有,便立刻叫车夫驾车离开。 徐姑娘怔怔地站在原地,然后想拔腿去追,却被紫衣拦下了。 紫衣沉声说:“不要追了,给自己留点尊严可以吗?” 徐姑娘放声大哭,“不应该是这样的,他怎么会对我无心?我对他那样好,我为他连命都可以不要。” 紫衣听了这话,很是恼怒,“这就是你愚蠢可怕的地方,为了一个不喜欢你的男人,你命都可以不要,多少人想努力活着,都活不下来,你却随意就把死挂在嘴边,你爹妈年纪大了,膝下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你想过他们没有?” “可我不甘心,他怎么能一点机会都不给我?” “你也争取过了,争取不到就该死心,做事就是应该这样的,你想得到的东西你努力去争取,争取不到就放弃,而不是寻死觅活,谁见了你这样的不怕?” 紫衣抓住她的手臂,把她送回作坊里,交给她的父母。 她父母正在算账,没想到她会追出去,还当街闹了笑话。 他们沉沉地叹气,跟紫衣道谢了之后,便送了紫衣出门去。 紫衣一出门口,就看到临儿的背影,想来,临儿也看到了这一幕。 她追了上去,“这么巧?你也在这里?” 临儿手里拿着一叠宣纸,“出来买些纸,恰好见到这一幕。” “嗯,估计兰五公子不会再来,就算想再入货,大概也会派别的人来。” 临儿点点头,“我觉得也是。” 谁不怕呢?一旦再来北州,徐姑娘再缠过来,真闹出点什么,或者说她又自尽闹出人命,他年纪轻轻的,怎么背负得起来? 他显然也不是那种没有良心的男人。 临儿抱着纸和紫衣并肩走着,紫衣没说话了,临儿也一言不发,两人就这么回到了匡正司。 紫衣把所见的一幕告知了锦书,锦书听完之后,想了想,“派个人告知她父母一声,最近多陪伴着点她,怕她又想不开。” “是!”紫衣领命出去了。 临儿坐在一旁,支着下巴看着锦书,“长姐,马上过年了,你不要做些新衣裳吗?” 锦书道:“已经叫人量身了啊,你回头也量一下,咱们在北州过的第一个年,肯定要焕然一新。” “嗯,焕然一新。”临儿笑了,开始磨墨,“我给爹娘写封信。” “替我问候伯父和伯娘。”锦书说。 “好。”临儿磨好了墨,开始动笔,“长姐,我想就留在匡正司,起码留两年,至于我的婚事,我回京再叫爹娘去说亲,您觉得怎么样?” 锦书嗯了一声,“挺好的。” “我留在匡正司,是想学点东西的。”临儿仿是怕她不信似的,强调了一句,“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锦书望着她,温和地道:“长姐知道。” “嗯,那我继续写信。”临儿垂下头来,一滴眼泪悄然滑落,她迅速抹去,她保证,这是最后一滴,最后一次。 她这一滴眼泪,锦书是看见的。 一段暗恋就这样无疾而终,但经历本来就是人生的一部分,经历过后,她会成长的。 她从进萧王府的门开始,就一直努力学习,她想把所有事情都做得更好,比作一个高中生,她谦虚好学,学霸类型。 但是,学霸也会心动,她喜欢敏先生,正是因为她好学导致的,她慕先生之渊博才学,聪慧机敏,智谋过人,她认为先生的才学是所有人都无法企及的巅峰。 她执着过,正如她对于困难,也会很执着地去克服。 她犯过糊涂,但是谁会没犯过糊涂犯过错呢?她这个年纪是容许犯错,也容许给机会改正的。 人都是在错误中成长,一帆风顺的年少,于整段人生未必是好事,因为缺乏接受失败的经验,很容易就栽倒在一次失败里,从此一蹶不振。 今年的北州,年味就很足了。 去年来的时候,一片萧条,甚至有些家里连春联都没贴,打仗的时候死了人,到过年就不能贴春联了。 但是自从萧王来了之后,这里焕然一新,加上来往的客商带来了各地的美食,也开了很多小食店,小酒馆,到处都热闹极了。 如今北州的老百姓手里头也有点银钱,张罗过年,吃顿肉吃顿大骨头,那已经不是一件难事。m.biqubao.com 林知府从户银里拨了一笔款项,打算用来在除夕夜的时候放烟花,让北戎的探子看看,边城如今有多热闹繁华。 在边城有许多士兵,他们基本是拖家带口在这里,无战事的时候耕种,如今家人也可以做些营生,多了收入,日子比以前也过得好很多了。 但因为是边城重地,所以偶尔还是要集训,因此对于他们的家人耕种或者是营商,都会有额外的优待。 自然,朝廷还会发放一份军饷,战事的时候需要他们去卖命,太平盛世的时候,他们也要过上好日子,这才不枉他们用性命来守护这片国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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