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叔不经撩_第129章 王妃的手帕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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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靳风不信,“你在北州,她如何能叫你来?冷霜霜固然可恨,但由不得你胡乱攀咬。”
  落锦书再退后一步,退到安全距离,“她可恨,但你还信她,你说气人不气人?”
  “是云少渊!”云靳风不管她说什么,只认定他相信的,“他怕本王当上太子,他无时无刻不想算计本王,陷害本王。”
  落锦书瞧着他愤怒铁青的脸,淡淡地道:“蜀王过虑了,人家没把你放在眼里,凭你你也不需要怎么用心思去对付,多少人拉着拽着你,你自己硬往泥坑里跳的。”
  说完,便要越过他往里走。
  云靳风怒喝,“站住!”
  落锦书回身直视他道:“我去看看王妃,如果蜀王不许我进去,那我便回萧王府。”
  云靳风一个滚字便要迸出来,却见廊下有身影一闪。
  “姑娘请!”郭先生快步走了过来,含笑对着落锦书拱手行礼,“辛苦姑娘照顾王妃了。”
  落锦书欠身回礼,“蜀王妃往日对我很好。”
  这人没什么印象,但见神色淡静,一副饱读诗书的文人气质,或是府中谋士。
  落锦书走进去,背后的视线还在盯着她,这人是有本事的,不过,天大本事的人,遇到云靳风这样急躁暴戾的性子,也没用武之地。
  他如果能听,沈仞就不用走了。
  蜀王妃看到她来,十分高兴,她没有再诉苦,更没有告诉落锦书被父亲责打的事。
  落锦书瞧着她状态不错,便轻声说了一句,“这样就挺好的。”
  “你说什么?”蜀王妃笑着,脸上轻纱微微晃动,“你如今跟我说话,要大声一些,我有一只耳朵听不见了。”
  落锦书扶住她的下巴,再把脸转过去检查耳朵,耳朵里还残留了血迹,周边一圈都是肿起来的,耳后根那块,还变成了紫淤色。
  蜀王妃握住她的手腕,转到了身前,收敛了笑意认真地道:“不用给我治耳朵,这样挺好的,想听的我能听到,不想听的,我可以听不到,最重要是它能提醒我,我没有娘家可以依靠。”
  落锦书听了这话,没搭腔,但给予肯定的神色。
  认清楚就好,蜀王妃在闺中的时候,以兰宁侯府嫡长女的身份结识了不少京圈贵人,有自己的人脉,且容貌恢复之后,云靳风也不会把她扔掉,依旧当她的蜀王妃,她还是可以经营自己的日子。
  其实人只要不认输,总还能扑腾几下的,兴许就扑腾出点水花来呢?
  “武浅浅的事,你知道吧?”落锦书问道。
  蜀王妃点头,并不害怕,“知道,除了武浅浅,还有吴大学士的孙女,应该会是同一天进门的。”
  “我听说武浅浅非等闲之辈,难缠得很,你能应付吗?”
  蜀王妃道:“再难的路我都走过了,不怕,或会吃亏,但我能扳回来,我必须要保护儿子。”
  她眼底有斗志,这是落锦书第一次在她眼底里看到燃烧的火焰。
  落锦书知道她其实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就算和离,儿子她带不走的,作为母亲要把自己的儿子留给云靳风这样的人,怎会放心?
  她唯有战斗。
  “以后每隔几天我会过来看你,至于你的计划是否需要我……”
  “我会安排好,你放心,”她握住落锦书的手,沉声道:“锦书,我实不愿意再把你拖入蜀王府这泥潭来,你等我好消息。”
  落锦书看着她,从她当初醒来,并未当即说出凶手是冷霜霜,而说凶手是一个不认识的外男时,就知道她是脑筋清醒绝对冷静的人。
  既然她说会安排好,那落锦书就不必费心了。
  检查过她的情况之后,蜀王妃请求落锦书帮一个小忙,那就是请落锦书派人给她的手帕交带个口信,让手帕交来看看她。
  她只让落锦书帮这个忙,别的一概不用。
  落锦书答应,问了对方姓名,默默记下便走了。
  回去之后,她让紫衣亲自去跑一趟,给蜀王妃带这个口信。
  紫衣问清楚对方身份的时候,诧异地道:“于星芒?她与静安大长公主的孙女于星芒是手帕交吗?”
  落锦书没听过这号人,还以为只是一般的贵家小姐,“于星芒是大公主的孙女?”
  “她……她不是一般人。”紫衣眼神有些敬佩,“她武功特别高,三岁就送到了名门去学武,如今二十岁了也没说亲,常年在外很少回京,不知道如今是否在京。”
  落锦书好奇,一个经常不在京城的人,如何能与长住京城的蜀王妃成为手帕交?
  “你且去通知吧。”
  “好!”紫衣拱手而去。
  半个时辰之后紫衣就回来了,说那位于星芒果然在京城,且还是前两日才回来的。
  紫衣道:“其实不用通知,她也打算明日去看蜀王妃,而且属下见她屋中有一排的侍女,一个个瞧着也是练家子,说是要送往蜀王府去伺候王妃的。”
  “那挺好。”蜀王妃能有于星芒这样的手帕交,是福气。
  什么话都不需要说,就默默为你安排好,或许于星芒就是为她回来的。
  蜀王妃挺不幸,遇到那样的渣男,那样的渣妹,但是,也挺幸运,有这样一位闺蜜为她千里奔赴而来。
  晚些,宫里头出来传话,让姑娘在搬进去过国公府之前,入宫谢恩。
  落锦书想着明日便去,入宫探望一下太上皇,替原主的父亲感谢他。
  云少渊没在府中,问了紫衣,紫衣告知说是与蓝寂和青鞘去了军营,晚上会回来用膳。
  辛夷提出亲自下厨,做一顿饭感谢这段日子的收留与照顾。
  落锦书赞成,反正今日得空,她可以亲自下厨。
  辛夷听到她要下厨帮忙,不禁瞪大了眼睛,“你下厨?”
  落锦书没好气地道:“我下厨怎么了?”
  辛夷道:“你除了会煮泡面,你还会做什么?”
  “不会可以学啊。”
  “你不能学点别的吗?织毛衣,绣花,都可以。”
  落锦书径直往厨房走去,“废什么话?”
  辛夷把厨房看做是手术台之外第二重要的地方,不会下厨的人,就不应该进来搅和。
  总司不就是亲自下厨给云少做顿饭吗?女为悦己者厨,但做不擅长的事就是露拙,没自知之明是扣分项。
  小女儿心思,总司不该有的,会破坏自己在云少心中的美好印象,太不理智。
  落锦书当然理智,她进厨房转了一大圈,最终只是帮忙洗了个菜,便出去了。
  辛夷顿时垂头丧气,职场规矩她懂得的,领导哪怕只是进来洗个菜,那么整顿饭也是领导的功劳。
  所以,后来樊妈妈派小厮们进来传菜的时候,辛夷特别叮嘱,“要告诉殿下,这顿饭姑娘姑娘亲自下厨为他做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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