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婚当天,我随手拉首富去领证_第257章.将计就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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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别的,可能还吓不到张振兴,可只要郑月儿一说起她妹夫,张振兴就能想起那天被一群黑衣人支配的恐惧。
  她的妹夫,那可是社会大佬!
  张振兴摸了摸身上还没有痊愈的伤口不敢再嘚瑟了,笑嘻嘻地凑到了他老婆的身边,“月儿,我今天过来呢,就是给你赔个礼,道个歉,然后问问你打算在这边住多久?”
  郑月儿翻了他一个白眼,“我住多久跟你有什么关系?”
  “两口子,说这种话!”
  张振兴嬉皮笑脸,一点都不觉得他不受人欢迎,“不过小姨这边条件好,她对你也好,我很放心,我想着你和霓裳出了月子再回去,我到时候来接你们娘俩……”
  “张振兴,你脑子里面是不是进屎了?我说跟你离婚!你是听不懂人话吗?”
  “别这么说嘛,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两夫妻,哪有隔夜的仇?之前是我们不对,我们也已经受到教训了,我爸妈向我保证了,以后再也不会让你受任何委屈,一定待你像亲生女儿一样,等霓裳大点,我们再生个儿子,到时候,你就是我们老张家的大功臣了!我们一家人,快快乐乐过日子,让你好好感受家庭的温暖。”
  郑月儿听到都想吐,不得不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她辩都不想再跟他辩了,直接下令赶人,“说完了吗?说完了就走。”
  就不应该相信他的鬼话,放他进来!
  现在真是后悔死了。
  张振兴说尽了甜言蜜语,发现他老婆竟然不为所动,不得不使出自己的杀手锏,“老婆,我知道你还生气,但是我今天是带着真心、带着诚意来的!”
  他神神秘秘地往郑月儿身边凑,从口袋里掏出个红色的绒布袋子,没有拿出来,只侧着身子在郑月儿眼下晃了晃,“瞧瞧!”
  郑月儿认出那是个首饰袋,马上就想到了自己结婚时候张家人买的三金。
  当时,她没有要彩礼,张家人省下了一大笔钱,张老太假惺惺地对她好,说把她当亲生女儿,说别人闺女有的她也会有,还说要给她一个难忘的婚礼,带她上金店去让她亲自去挑三金。
  郑月儿感动得稀里哗啦。
  她很懂事地没有挑太贵的,其实那几个金器加起来也不过二十来克,一万多块钱,买单的时候张老太却耍了心眼,说带错了银行卡,把一张没钱的银行卡给带了出来,郑月儿那时候沉醉在那一家子的甜言蜜语里,二话不说就自己掏了钱。
  张老太装模作样地说回去就把钱还给她,结果钱没还不单止,连办酒席都从她身上哄了几万元走,结完婚还以帮她保管的名义,把她自己花钱买的这几件金器给要走了。
  郑月儿一想起从来愚蠢的自己,就恨不得给自己两巴掌。
  张振兴竟然想到用这东西哄她回去。
  她明白了张振兴的用意,倒不着急着赶他走了,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属于她的,凭什么要便宜了这帮贱人!
  郑月儿计上心来,她要趁着这个机会将自己的东西给讨回来。
  张振兴见他老婆盯着自己裤兜里的这包宝贝出神,心里暗忖,这女人就是现实,刚刚还一门心思想把他给赶走,这一有好处就马上屁都不放一个了。
  不过,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郑月儿越对这些东西有渴望,他成功把老婆哄回去的机率也就越高。
  张振兴笑呵呵地将首饰袋拿出来,坐到郑月儿的身边,又小心翼翼地将里面的东西给倒了出来。
  郑月儿惊讶地发现,除了结婚时候买的那三金之外,还多了一个玉镯子。
  那个镯子她见过,是她结婚那天,戴在她婆婆手腕上的那一只,她当时就觉得这镯子成色好,还夸过,却被她婆婆误会了她想要,捂得严严实实的,自那次之后再也没有拿出来过了。
  郑月儿拿起镯子,伸到了光亮些的地方,只觉得这镯子微凉入骨,晶莹剔透。
  这么好的东西,戴在那个刻薄老东西的手上,真的是浪费了。
  郑月儿微微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张振兴轻轻撞了撞她,鬼鬼祟祟地问道,“喜欢吗?”
  郑月儿收了神,淡淡又将镯子放了回去,故作姿态,“怎么的,喜欢你还能送我不成?”
  “当然啦!区区一个镯子算什么,只要我老婆喜欢,天上的星星我都给你摘下来!”
  张振兴说着话,就要把这手镯给他老婆戴上。
  “你可别!”
  郑月儿连连摆手,“这是你妈的东西,我可不敢要!话说,你把这东西带出来,该不会是你偷你妈的吧?”
  她这态度明显软化了,张振兴还不打铁趁热嘛!
  故作生气,“瞎说什么呢!这是我妈亲手拿给我的!她也知道自己这次做错了,所以特地带我带上它来赔罪!这个镯子可是我们老张家的传家宝,从祖上一代代传下来的,我妈为了争取来这个镯子,那是跟我二婶大打出手,好不容易才保住的!你是我们张家的儿媳妇,这东西本来就应该传给你,只要你以后跟我一条心,我们好好过日子就行了!”biqubao.com
  郑月儿由得张振兴把这镯子套在了她的手上,只戴着欣赏了几秒又作势要把它取下来,“算了,我还是不要了,等下你妈又说要给我保管,一个转头又要了回去,我可没有这么多脸丢!”
  张振兴赶忙按住她要摘取的手,“不会了不会了,只要我们好,我妈她也就放心了嘛……”
  “可是我这心里不放心,毕竟有过前车之鉴,这种事你们家里人又不是做不出来!”
  “唉哟,这都戴在你手上了有什么不放心的?我这次来看你,可是诚意满满,那我爸妈都是知道的,你还要我把我的心挖出来不成?”
  “那倒也不用。”
  郑月儿嗒了嗒嘴,张振兴以为搞定了她,刚刚才放下心来,只听她又补充了一句,“你的心就不用挖了,不过,你要是真心实意地想把这镯子送给我,你就打个字条给我,说明这个镯子是你自愿赠送于我,不得追讨。”
  “啊?”
  张振兴心里一沉,马上反驳,“打什么字条啊,我们是一家人,月儿,你不会对我连这点信任都没有吧?”
  郑月儿才不吃他这一套,“我也很想相信你啊,可是你自己不争气!
  我这次生孩子,九死一生,差一点就被你妈弄得一尸两命,你当我是真的不知道?你们这一家人在我这儿已经没什么信任可言了。你想重新获得我的信任,总要付出点什么吧,不然我这心里怎么平衡得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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