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咸鱼娘娘她不想出冷宫_第566章 自知之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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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氏回到房间后,不禁回想起方才和柳婉婉之间的话。
  柳婉柔又在宫中吐了血,
  那……是不是意味着快要成事?
  金刚砂无色无味,不易察觉。
  且她把控着量,每天只在柳婉柔的饭食里放一点点。
  她闲暇时看过些医术,偶然间寻到了这个法子。
  再加上柳婉柔身体本就虚弱,
  思来想去,觉得这个方法最合适,最悄无声息。
  本以为柳婉柔会在自己院子里殒命。
  却没料到居然在宫里出了事。
  想来,这件事是瞒不住了。
  不过,即便如此她也不怕。
  柳婉柔拒绝了太后的赐婚,她就更不害怕了。
  如此悖逆的行为,势必会惹恼太后。
  若柳婉柔真的应了这门婚,有了陈家帮衬,她便不能不善待柳婉柔。
  偏偏连天都站在她这边。
  方才老爷动怒的模样,她看到了。
  柳婉柔惹怒了太后,又彻底让老爷生了厌恶。
  再回到府上,就只能做一只被她捏在手心里的蚂蚁。
  反正,她做事干净,柳婉柔也没证据指明事情就是她让人做的。
  夜深后,柳尚书回房后,脸色仍旧难看。
  钱氏上前,安抚,
  “事情已经发生了,老爷还是宽宽心吧。”
  柳尚书冷哼,“如何宽心!”
  得罪了戚家,得罪了皇上。
  这下连太后和陈翰林家都给得罪了。
  如此一来,朝堂之上,哪里还有他的立足之地!
  钱氏听着他的话,也是愁眉不展,
  “妾身知道老爷烦心,妾身也实在不明白,婉柔明明听话,
  老爷为了她,不惜得罪戚家,贵妃,甚至是皇上,
  平日里那么懂事的人,怎么这次就不知体量老爷为人父的心呢。”
  说到最后也只得叹息,
  “都说子女是父母债,妾身原先还不信,
  如今,倒真是由不得不信了……”
  三两句话,将柳尚书的势利抹去,全都是挑着柳尚书爱听的话讲。
  以至于,连柳尚书都忘了,最初散播流言是为了强行攀附戚家,为了在朝中更站稳脚跟。
  柳尚书狠狠一拍桌子,怒目,
  “没成想,养来养去,竟养成这么个东西!”
  钱氏连忙劝着,
  “老爷勿要再动怒,
  既然上面没怪罪,就说明事情总归会有解决的法子。”
  夜深了,即便再恼,还是得要睡觉。
  由着下人服侍洗漱后,钱氏贴心到柳尚书面前伺候。biqubao.com
  柳尚书看着面前的人。
  钱氏原先也算清秀可人。
  如今上了年纪,反倒是滋味平平,让人提不起兴趣。
  推开了钱氏解领扣的手,柳尚书推脱,
  “你先睡吧,我想起书房里还有些事情没处理完,不必等我了。”
  钱氏依依顺顺说了‘是’。
  可在送走柳尚书后,面容上的表情就越来越冷漠。
  这意思是今晚要宿在书房,不回来了。
  钱氏面上冷冷的。
  再怎么说也做了多年夫妻,丈夫在政务上究竟如何,她还是有所了解的。
  说什么要处理政务,还不是不想睡在自己身边。
  细想想,这样的情况也出现过几次。
  钱氏坐在梳妆台前看镜中的自己。
  镜中人带着端庄的妆容。
  只可惜,上了年纪,再好的细粉都难掩眼角出现的细纹。
  真是年老色衰不比从前了。
  将耳环卸下放进梳妆盒里。
  容貌上难以笼络丈夫的心,但当家的主权,她得要攥在手里。如今婉婉伤着,要想在府中稳若泰山,就需要添加一把力。
  有些事情她做不了,那就换个能做的人来。
  她将夏荷招来,由着夏荷卸去挽着的发髻,阖着眼提了句,
  “明日,你去人牙子那里看看,
  挑个样貌周正,年轻,性格好的丫头回来,
  抬给老爷做妾室。”
  她语调极其自然,寻常到如同问起明日吃什么饭。
  夏荷诧异地愣住,不可思议,
  “夫人,您……”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钱氏睁开眼看到镜中夏荷吃惊的面容,笑笑,“老爷至今无子,这是我的过失,
  府上的事情这么多,我又时常精力不济,
  也该准备个可心的人,跟在老爷身边伺候。
  你是跟在我身边多年的,也是最清楚我意思的,
  这件事托给你,我才放心。”
  年轻时她要有争宠的心,也有争宠的手段。
  如今年老了,容貌不复从前,她亦有自知之明。
  若要再用从前的手段,不过是自取其辱。
  她笼络不了的心,就换人来笼络。
  是男人谁还不喜欢年轻漂亮的!
  她还能顺便得个贤良名声。
  有利无害。
  夏荷:“是,奴婢会做好的。”
  钱氏点点头,洗漱后躺回了床上。
  一个人睡,床上难眠显得空荡荡。
  辗转过身,闭上眼强迫自己睡着。
  **
  翌日,腊月初五。
  戚府。
  戚少宇路过,就见戚桓宇书房的门开着。
  本来是要直接走过去的,可眼角余光一瞥,看到地上落着一张纸。
  抬脚迈进了二哥的书房。
  把纸捡起来,上面的字就清晰地映入了眼中。
  “玉骨那愁瘴雾,冰姿自有仙风。
  海仙时遣探芳从,倒挂绿毛么凤。
  素面翻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
  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
  戚少宇眉头紧紧皱着。
  这是二哥写的字。
  至于什么意思嘛……
  每个字他都认识,连在一起,他还真没看懂是啥意思。
  不过,他想。
  扔在了地上,那应该就是二哥练的字。
  而且是不要的那种。
  眼睛一亮。
  既然二哥不要,那是不是就可以拿出去卖钱呀!
  戚少宇嗅到了金钱的味道,心虚地瞅了瞅。
  看四处无人,赶紧把纸卷上,将字收好。
  他想。
  今个二哥的纸用的不错,墨不错,字写得也好。
  他去装裱好,应该可以卖上好价钱。
  扭头,看到二哥的印在一旁摆着。
  戚少宇舔了舔嘴唇,一点不客气地盖上戳。
  有了这印,再挑挑买家,二哥的这副字没准儿能卖上个三五两银子呢。
  嘿嘿。
  他还真是个平平无奇的赚钱天才。
  直接这么拿走好像有点不合适,于是他抓起笔留下字。
  ——二哥,你扔在地上的字我拿走了,
  反正扔了也是扔了,就便宜我吧,
  你别生气,也别找父亲告状哈。
  留下字,就大摇大摆的走了。
  此时的戚桓宇在早朝后得了特许侯在了万寿园等召见。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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