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刚才她做的一场梦,以及她看到他从接亲车上下来,元安阳真以为靳阳曜跟自己一样,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他是腾修齐同父异母的哥哥。腾修齐能够拿出丰厚的彩礼娶媳妇,作为哥哥的靳阳曜怎么就落魄到一天打三份工的悲惨地步呢? 如果她的梦是上天给她的警示,梦里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么他在今年将会进入到九利饮料厂工作,为腾家当牛做马。 他学习好,是帝大优秀的硕士生,能力自然是特别好的。 原本他赚钱除了承担他自己的生活费,更是积攒创业基金。 可是这笔钱都替她填了元家的窟窿。 相比较创业前期艰辛、后面潜力无限,他给腾家当冲锋军,将九利饮料做到国际品牌,只拿着万八块所谓的高薪水,就太屈才了! 元安阳直觉自己的梦里发生的事情是真的,只是她走马观花地瞧了未来二十年的发展。 她是被腾修齐B养的小明星,给推下深秋的湖水溺水而亡的。 梦里的一切都让她感觉到压抑,现在她都有些喘不过来气的感觉。 好像她没有一天是快乐和为自己活的! 腾修齐对她不过是新鲜,新鲜感过去了,就对她拳打脚踢。 元家明知道她遭受家暴,却视而不见,反而以此跟腾修齐要钱。 靳阳曜在腾家的时候,腾修齐才会稍微收敛一些,让她过几天安生日子,只是他却在那方面折辱她。 但凡想到靳阳曜落在她脖子上印记时候的阴冷,元安阳这会儿整个人都是委屈、难堪以及害怕的! 他恨她…… 元安阳深吸口气,重生一世,她太知道腾修齐和元家对付人的手段了。 正因为此,她必须要先下手为强,将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嫁出去! 接亲不过是走个过场,腾修齐让人一路撒钱,大家伙只顾着埋头捡钱,三分五分一毛两毛,捡到一点那都是赚的。 新郎和伴郎们通畅无阻,很快便将新娘抱了出来。 一声吆喝,众人纷纷上车,元安阳也压低了下帽檐,上了最后一辆车。 上了车后,她往椅子上一歪装睡。 车上有新郎的亲朋,也有新娘这边跟着的人,大家伙互相不认识,但是没有人会胆大到这么理所当然蹭车的。 所以他们对于她没有丝毫怀疑。 车子绕着城东区一圈,这才缓慢驶入腾家二层小别墅中。 新郎将新娘在大家伙起哄下,抱着下车。 腾家门口已经拉起了横幅,上面写着新郎腾修齐,新娘元安阳。 靳阳曜抬头看了一眼,面无表情地继续靠在车边,手里把玩着火柴盒,要不是他胸前带着个写着大哥的红花,谁都以为他跟这场婚礼无关呢。 “这腾董事真是个大善人啊,接手了原来靳董的妻儿,将这俩孩子视为己出,这么多年了,他都没想着要一个属于自己血脉的孩子……” “是啊,你看腾家这二公子的婚礼办得多盛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腾董的亲儿子呢……听说腾家给了这元家一千九百九十九的彩礼,还给了一套两居室……” “喏,看见那位了吧,腾家大拖油瓶,一点都不知道感恩,不喊人爸爸连姓氏也不改,住在学校里,只有逢年过节来走个过场……你看他亲弟弟结婚呢,他都不给个笑脸,还不如腾董呢……”biqubao.com 九月份的清晨已经有了深深地凉意。 薄雾在朝阳升起后慢慢散去,阳光撒下,入目的一切都红得喜人。 司仪穿着西服,握着话筒似是比新郎还激动呢,声音高昂亢奋地说着套话。 元安阳站在人群里,漫不经心地抱胸站着,那姿态跟不良少年差不多,让周围的人不由地离他半米远。 当听到鞠躬的时候,她从人群中挤出来,直接拉开自己刚坐着来的面包车。 靳阳曜听到动静,蹙眉看过来,就看到进去清瘦的少年褪掉衣服,露出清绝熟悉的容颜! 他怔了下,随即脸色铁青。 他绕过车身,拉开车子钻进去,声音冷得很:“元安阳,你在玩什么把戏?” 元安阳这会儿穿着红色束腰长裙,头发高高盘起来,未施粉黛的容颜,在这身红色衣服衬托下,白得犹如上号的瓷器,光洁滑嫩,脸颊染着浅浅的粉色。 她冲着他浅浅的笑,弯腰逼近。 靳阳曜高大健硕的男人,竟是不由地从车里退了出来。 元安阳下车后,挽上他的臂膀,以不容拒绝的架势,扯着他挤过人群,在司仪高喊送入洞房的时候,笑着走上临时搭建的台子。 她抢过司仪的话筒,轻笑道:“司仪同志,顺道你给我和靳阳曜同志,也喊个三鞠躬呗? 要是您跟我们谈钱,那我们找个热心群众……” 不理会男人浑身僵直,和不敢置信盯着她。 元安阳看了下都泛着八卦亮光的人群,笑着指了指一个短发干练的妇女,“婶子,您能帮我们主持婚礼吗? 我跟靳阳曜同志是上学的时候认识的。 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赚钱,是同学们一起见证情谊深厚的情侣,约定好了毕业就结婚的。 哪里有弟弟结婚了,哥哥还单身的? 现在不是提倡婚姻自由,我心疼他,也怕他被人说闲话,就自个儿嫁过来了……” 她大大方方的样子,让大家伙的思想来了个大转弯。 也对,他们只觉得靳阳曜是个白眼狼,辜负了腾董的一片好心。 但是他们又想了下,庞丹秋带着俩孩子改嫁给腾学义的时候,靳阳曜已经十六岁上大学了! 之前他们到底怎么想的呢? 孩子本来就对后妈比较抵触,如今后妈还改嫁,更何况腾董以前跟靳董关系好,是那种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 这关系乱的,谁能受得了? 时间过去太久了,他们都忘了当初腾学义和庞丹秋走在一起时的艰难。 要不是腾修齐是靳阳曜的亲弟弟,怕是他都不会踏入腾家半步吧? 瞧着已经从少年长成大小伙子的靳阳曜,这孩子清瘦得让人心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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