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吱呀一声打开,昏暗的屋子里撒入了一地细碎的朝阳。 床上躺着的女孩儿面色苍白,额头上裹着厚厚的纱布,被血水浸染,招惹了几只苍蝇嗡嗡作响。 女孩儿闷哼地睁开眼,茫然地看着因为开门,而扑扑掉着灰尘的茅草顶,下意识闭上眼抬起胳膊捂住鼻口。 “童知青,身体好点了吗?”进门的女人略微惊喜地问道。 童安阳侧头看向来人,扶着闷疼的脑袋,有些不敢置信地喊到:“胡来英?” 胡来英愣了下,好笑地说:“怎么睡了一觉,童知青差点忘了我?” 在知青所,他们都是称呼对方某某知青的,只有关系亲近的人,会去掉姓氏称呼,又或者带着哥姐的。 冷不丁听到自己被连名带姓地喊,她倒是有些不太习惯。 童安阳眨巴下眼睛,笑笑:“脑袋疼,有些迟钝了。” 胡来英叹口气,顺手倒了一杯水,放到炕桌上,“可不疼啊?” “童知青,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你哪怕没了清白,也不能这么极端要结束生命啊?” “其实,韩同志家里条件在村里算是不错的了。” “你暂且委屈下,跟他领证结婚,以韩家的关系,说不定等你给韩家生个大胖小子后,会给你要个工农大学生名额啊。” “咱错过了这一次,不是还有下一次吗?” 童安阳脑子里有太多东西了,一个个记忆片段,齐齐涌上来,让她本就疼的头更是难以忍受胡来英的念叨。 “停,胡知青,我想静一静。” 胡来英点点头:“你先喝水,我给你熬点小米粥,再煮个鸡蛋。” 童安阳嗯了声,闭上眼睛。 即便她躺在床上,仍旧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恶心和难受。 她深呼吸,手微微按摩着脑袋,一点点捋着记忆。 自己明明在2023年大冬天摆摊卖糖炒栗子和各种小零食,回到家就累得没有力气,躺在床上睡着了。 哪里想到醒过来竟是回到了四十多年前,自己下乡插队当知青的时候! 这不会是梦吧?可是她的一切感觉太过真实了。 真实到,好像她之前的四十多年的记忆,不过是一场庄生梦蝶! 想想新一轮的病毒袭来,她这个孤寡老太太怕是没有挺过这年的冬天。 想到自己的一生,童安阳嘴角露出抹苦涩。 她的母亲在她十岁的时候没了,父亲转头就给她娶了继母。 人人都夸她父亲是个好人。 因为她的母亲身体不好,是个药罐子,童父任劳任怨地伺候着一年中有半年躺在床上的媳妇儿,当爹又当娘地将她给拉扯大。 任谁都做不到童父这种地步。 哪怕童母离世后,没有百天呢,童父往家里领了带着拖油瓶的寡妇,街坊邻居也只道着恭喜,说童父的好日子来了。 童安阳的继母是个面甜心苦的。 十岁的小姑娘,哪里跟成年人玩心眼儿? 原来乖巧懂事的她,名声格外不好,什么嫉妒继姐、偷拿家里的钱、容不下继母差点害人小产等等。 童安阳自个儿都不清楚,这些事怎么就发生了。 可是大家伙都相信为人和善、说话细声细语的郭寡妇。 等她好不容易到了十四岁,却因为买了毒蘑菇差点把童父毒死,而被迫顶替继姐下乡当知青。 那时候的她,已经知道自己说再多都没用了。 能够远离那家人也好,是以她不吵不闹,拿着单薄的行李坐上南下的火车离开了津市。 她下乡插队的地方条件还不错,起码只要她努力干活能够填饱肚子。 不需要跟人耍心眼儿,童安阳卖力地干活,很享受这种用劳动换取粮食、钱和肉的日子。 然而她长得漂亮,吃食跟上去后,整个人抽条丰盈起来。 她是冷白皮肤,怎么都晒不黑,所谓一白遮百丑,更何况她本来就眉目如画! 知情所里的男知青们和村里的小伙们,都惦记着她,时不时到她跟前献殷勤。 可是童安阳年纪不大,又对家庭有着很深的心理阴影,从不跟男同志搭话。 小姑娘长得好,又卖力干活,谁有困难,她都会帮扶一把。 村里有了工农兵大学生名额后,大家伙便推荐她去。 就因为这件事,整个知青所里的人,对她痛恨起来,觉得她肯定用见不得光的手段,才得到了如此珍贵的名额。 她被孤立了,后来就是她去村里吃席,被几个婶子灌了酒,再醒过来的时候,被人发现与韩一鸣躺一张床上。 童安阳的名声毁了,自然工农兵大学生的名额只能另选。 时隔四十多年,她仍旧记得,原本名额被李化文抢到,可是这李化文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又不要了,将名额让给了来自京都的胡来英! 而李化文从那天开始,发狠了读书,也不下地干活了,说是家里给找了工作,只是还没落实下来。他没有心情下地干活,便看看书,准备在招工考的时候,拿个不错的成绩。 然而,就在他埋头苦学了三个月后,大家伙也刚忙完秋收,喇叭上传来了高考恢复的消息。 已经在省城上学的胡来英,给李化文邮寄了一套很珍贵的复习资料。后来,李化文考上了帝大,还是省状元。 听其他人说,李化文念研究生的时候,被京都大世家白家认回去,光是见面礼就一座三进四合院呢! 至于童安阳醒来后受不住,当场撞了墙。 虽然她没死成,却一辈子得了偏头疼的毛病,脑子不能想太多东西。她浑浑噩噩地生活,哪怕听到高考恢复的消息,也觉得自己的人生没有什么起色。 两年后,知青可以返城的时候,她没有回到津市,而是去省城打零工。因为她容貌好,惹来不少麻烦…… 童安阳一直觉得死亡对她来说就是一种解脱,可是死过一次的人,再也没有勇气尝试第二次了。 说到底,她也想好好活着,可是命运对她太不公平了。 她深吸口气,或许自己重生,是老天看不惯她得过且过的日子。 世上比她惨的人很多,起码她手脚健全、身体健康啊! 这一世,她想认真过日子,像是其他人一样,结婚生子有个完整的一辈子,而不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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