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安阳放下心来。男人就是有让人笃定的特质。她相信他能赢的。 钟景同淡笑着点头,“可以!” 众人一片哗然。 车晓蔓略微气愤地说:“钟景同同志,我很敬佩你是研究生,也相信厂子由你的带领会更进一步。” “但是你一肚子学问,不代表拳脚功夫比得上黄富根啊!” “他可是从小打到大,上下三届人都听过他的名号……你别为了一时意气,断送了前程……” “之前厂子领导们高薪聘请你,但如果你输了比赛自动辞职,档案上就会留下痕迹,你下一份工作不见得比得上现在……” 黄富根笑笑,“行啊,车大美女,你不会是瞧上这小白脸了吧?” “我可没听你替其他异性说过话呢,果然研究生的魅力大……车大美女一直单身,原来大学生都满足不了你的要求,必须得研究生啊?” 车晓蔓的心思被点破,她没有恼羞成怒,反而大大方方点头:“我是挺欣赏钟景同同志的,虽然他瞧着呆板些,可人骨子里正直有责任感,你们确实比不了。” 黄富根紧握着拳头,咬着牙说:“啊呸,现在大家伙都是厂里员工,谁比谁高贵啊?他是研究生又如何,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他使劲拍了拍自己的摩托车,“扣去开销,他一个月能剩下三五十都难,没个十年根本买不起摩托车。” “难道你为了他的学历,要跟他过一辈子清贫日子?” 车晓蔓愣了下。她家里条件不错,管吃管住,自己赚的工资随便花,甚至她爸妈还会每个月给她零花钱呢。 哪个月她不买两身新衣服,每天零食不断? 但是,她也顶多是够花而已,勉强保持低水平的精致和优雅。 哪个女人不爱美,又有谁不爱钱呢? 若是高中时候的她,肯定为了爱情为了共同目标,选择同样优秀的对象,但是步入社会,人的眼界打开,见多了人和事,想法就没那么存粹了。 凡事钱开道,她想要钱,不想为了什么爱情和理想把自己放到清贫里埋汰一辈子! 更何况百闻不如一见,钟景同那么好的条件,完全能够选择个对自己事业有助力的对象,可他偏偏想不开又跟徐安阳复婚了。 这说明什么,钟景同读书读的脑子转不过圈来。 而且这场赌约,压根不用比,胜负几乎能定下来,他却偏偏不信邪,为了可笑的男人尊严应下来。 车晓蔓内心对钟景同失望不已,好的皮囊、念书的好苗子,却不适合这个社会,而她也认清了现实。 见她闭嘴了,黄富根挑眉,笑得更加真实了,甚至将她一把搂入怀里,“车晓蔓,我觉得还是咱们俩最配了。” “不管家世还是俗气的想法,最重要的是,我能给你想要的!” 车晓蔓头一次没有挣扎,似是默认了。 大家伙有些惊奇,学委跟学渣要处对象吗? 钟景同不耐烦看他们的戏,直接问:“如果你输了呢?” 美人在怀,黄富根越发猖狂了,“不可能,你黄小爷可从来没输过!” 钟景同冷笑:“凡事没有绝对,万一呢?既然要赌,那就说出你的赌注!” 黄富根拍拍自己的摩托车,“它怎么样?上个月刚换的新坐骑,国产最新款,售价大几千呢。” “足够配得上让你滚蛋吧?” 众人倒抽口气,他们玩得可真大啊。 不过他们想想也能理解,毕竟赢家只能是黄富根,他当然为了表现大气,拿出来大几千的彩头来。 钟景同摇头,“我可没有收集别人用过东西的喜好,换一个。” 众人……为了一个得不到的奖品,他还挑挑拣拣上了? 这么好的摩托车,他不要他们可以要啊! 黄富根愣了下,突然他爆笑出来,哈哈着直捂肚子,“不是吧,钟景同你可真是个书呆子,你先打赢我再说。” 徐安阳从钟景同身后走出来,“如果我对象打赢了你,可以随便挑选吗?比如说你们家过户给你在厂区中心的店铺?” 黄富根眯着眼看向她,眼里闪过惊艳和贪婪。 以前的他目光都放在车晓蔓身上,却没好好看看徐安阳长什么样子。啧啧,果然她有一张祸国殃民的脸! 如今女人肤如凝脂,璀璨的狐狸眼尾有着天然粉色,樱唇轻抿便能漾出一对浅浅的梨涡。 她什么都不需要做,但凡被她看一眼,黄富根整个人都酥了。 什么清纯美好的车晓蔓,在这个勾魂的小妖精跟前,连人家的指甲盖都比不了,难怪钟景同那书呆子一怒为红颜了。biqubao.com “哎呀小徐同志,你既然想要店铺跟我说啊……你跟他离了婚,与我扯证,什么店铺、摩托车或者房子,全都是你的……” 黄富根嘿嘿笑着。 被他松开的车晓蔓的脸红白交加。她一向被人追捧惯了,如今她屈从现实,刚要给黄富根一次机会,结果自己成为了徐安阳的陪衬。 她就知道,这个徐安阳的漂亮十分具有威胁性! 钟景同再次把徐安阳护在身后,“那就一辆摩托车、一家店铺和你们现在住着的三室两厅带小院的房子。” “毕竟这些都是厂里能够给到我的福利,只是不知道黄同志敢不敢押注呢?” “你想要折辱人,不给点好鱼饵,大鱼怎么会上钩?” 说得好像他本人不是那条大鱼。 黄富根瞧着钟景同那淡定的样子,又听他主动要的、在家里分量比较重的三个大物件,心里还真有点没底。 他伸手示意两个比较要好的朋友过来,“钟景同什么来头?他不就是个研究生、书呆子?为什么他跟我较真了?” 穿黑色皮马甲的青年嗤笑声:“他就一个普通人,我爸对他做过调查。钟景同之前是大院子弟,后来他唯一的爷爷死了,他就被人到处针对排挤,无奈之下选择下乡当泥腿子,后来参加高考返城,读了四年书……” “他要是有真本事,也不至于下乡当知青了……说不定他是大院子弟们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对于他,根哥不用顾忌,往狠里揍,只要不缺胳膊断腿,您随便发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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