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俩人来百货大楼买东西的时候,钟景同没有跟她说家底多少,以至于徐安阳心疼地一减再减,只买了必须的东西。 这会儿她是实实在在看到男人从银行里取来了厚厚几摞钱。 她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多呢。 刚拿来钱,钟景同就塞到她怀里,瞧着她财迷地稀罕钱的样子,乐的不行。 等徐安阳稀罕够了,才恋恋不舍地将钱推到他面前。 钟景同也没推脱,把钱随意地装入包里。 有了底气,徐安阳便使劲地点点头,默默告诉自己要将格局打开。她可是老板娘,怎么着也不能丢了钟景同的脸。 “去买几身衣服!”徐安阳有些激动地说。 钟景同笑着握住她的手,“好,这才对嘛,我赚钱就是给你和儿子花的。” “你都成为我媳妇儿了,总不能再害怕我把你给卖了吧?” “想穿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咱就去吃什么,人生苦短,能享受的不过是几十年的时间,咱们现在有钱,更不能委屈了自己。” 徐安阳嗯嗯着,俩人到了卖衣服的地方,每人买了三套春装,又买了些吃食,什么麦乳精、奶粉、巧克力糖果等等,什么稀罕买什么! 花钱的感觉可真让人发自灵魂的舒坦和振奋呐。 他们几乎是将百货大楼逛了一遍,但凡用得着的,便都买了些。 百货大楼也有卖金饰的,但是样式比较老,不时尚,俩人都没相中。 服务员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觉得他们俩就是逗人玩的,明明没有钱非要挑款式不合心意,但凡是金子,谁还注意款式怎么样,往外一戴就能让周围的人羡慕嫉妒恨。 “你们要是觉得咱们这里的不好看,那就去友谊商店啊,那里都是有钱人去的地方,自然金项链金戒指做得特别漂亮,不过他们收取的手工费也高……” 钟景同点点头,侧头看向徐安阳,“媳妇儿咱换个地方买。” 等他们一走,服务员小声呸了口,还跟旁边的人说:“这样口袋空空要面子的人,我见多了……没钱就没钱呗,咱这里又没有挂着牌子说不买不能看……非要面子挑毛病……” 对方也点头:“是啊,我瞧着他们也就是普通人,顶多双职工,能买三金就很不容易了,不见得愿意多花冤枉钱买手工费贵的……” “待会儿他们要是回来,那就是嫌友谊商店的贵,要是不回来啊,那就是没钱逗人玩的……” 钟景同和徐安阳经历的事情多,才不管这些无关紧要的人。 他们将东西放好后,便去了不远处的友谊商店。 这是整个京都里友谊商店的总店,一共有三楼,每一层面积也不算小,卖的东西款式新颖、精美、价格也特别的美丽。 来这里的人穿戴明显比百货大楼的顾客好得多,反倒是他们俩人成了异类。他们买新衣服了,不过他们是标准身材,看上眼的要个自己能穿的码数就行,压根不需要特意穿上照镜子试一试。 而且他们习惯买了衣服洗了后再上身,再说了他们还没洗澡呢。 服务员看到俩人都有些爱搭不理,以他们的工作经验,这都是来店铺里开个眼界,只问只看却不掏钱买的,即便买也是捡最便宜的。 夫妻俩东西都买齐全了,所以他们并没有继续逛,而是直奔卖金饰的地方。 好几个柜台的金饰,各式各样的都有,徐安阳看了真是各个都喜欢,有些眼花缭乱了。 钟景同瞧了她一眼,便知道她的想法,也不指望女人能挑出个什么来。 他点了几种,“这个、这个、那个,还有边上第三个,麻烦同志帮我们拿来看看。” 服务员擦拭着玻璃,跟没听见似的。 钟景同声音冷然,“同志,麻烦一下,能帮我们拿几款饰品吗?” 服务员看过来,“我们经理规定,不买东西是不让拿出来的。” “你们确定要买吗?” “我们店铺就发生过偷窃金饰的恶劣事件,所以两位同志见谅下。” 钟景同冷笑声,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往桌子上一扔,“确定,也有能力买,所以你还有其他问题吗?” 那服务员愣了一下。 徐安阳也淡淡笑着解释:“同志,我们不过是下了班没有换衣服,而且门口有保安在,我们只是一次性看几款,少了哪一个,你可以随时喊人。” 服务员面色讪讪,将那几款饰品拿出来。 徐安阳的肌肤白皙,尤其是三四月份人们特别容易晒黑,瓷白的她就成了特殊的存在。 别人戴上可能有些俗气、暴发户的感觉,但是她戴上却衬得金饰更加精美秀气,而金饰也让她的靓丽更加夺目! 钟景同给她选了两套金饰,又挑了三套银饰让她平日里带着玩。 徐安阳全程都闭着嘴,水汪汪的狐狸眸子眨巴眨巴,男人可真豪横啊。 买完首饰后,钟景同果真开车去了汽车生产制造公司,直接提了一辆,挂的牌子号是徐安阳的生日! 钟景同开着新车带着徐安阳往回走,而单位的车则被汽车厂的员工开着,紧跟着他们,一起往厂里赶。 “媳妇儿,等周末的时候,咱们去空旷的地方,我教你开车!” 徐安阳眼睛亮晶晶地连连点头,这年头比较吃香的行业不外乎是听诊器、方向盘、屠夫刀子、售货员! 如果她学会开车了,那岂不是随时都能抱着方向盘? 虽然钟景同对她好,可是徐安阳心底始终有所保留,她不想再次成为被放弃的人,所以她不敢停歇,一直努力奋斗。 能多一门手艺,对她来说百利无一害。 钟景同撇了她一眼,便能从她的表情和肢体动作中,窥探一二她的内心。 他并没有觉得多难过,毕竟徐安阳从小就缺少一个真心诚意对她好的人,再者一辈子很长,谁能保证俩人一定就能走到最后呢? 来日方长,他会让女人对他完全放下戒心,全然信任! 而他也会继续努力壮大自己,给她搭建自由自在的世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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