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教给我好多的,像是拼音啊,我都会读,写得不太好,爸爸说我年纪小手还没有长好,不能太早握笔……我能根据拼音读书……” “古诗词三百首我都会了,认得一千个常用字词,唔,还有三百六十五个成语故事……数学开始进行到三年级……” 徐安阳愣了下,眨巴下眼睛,有些呆呆地看向钟景同: “我没记错的话,咱们儿子还差俩月就五岁了。他能学习这么多东西?” 钟景同没好气地弹了下她的额头,“那可不,你也不看看他是谁的儿子!” “虽然他妈妈脑子笨了点,但是他爸爸基因强大。” “小孩子记忆力好,学东西快,只要进行科学地复习,就能将知识夯实在他脑子里。” “他年纪小,我没有太多空带他,就教会他拼音,塞给他书本画册,让他自个儿看着玩儿。” “遇到不会的,不明白的,他就会问我或者我朋友、同事,时间久了他积累的词汇量挺多的……” “而且这还只是他的文化课方面,每天他跟着我早晚锻炼,虽然他敦实了点,个子在同龄中还算是高的。” “我时常接活修理机器,拿着一些废旧零件洗干净给他玩……就过年那会儿,他竟然拼装出一辆车来!” 说起儿子,钟景同满脸都是得意和自豪。 徐安阳轻轻将小家伙搂入怀里,有些忍不住想哭。 其实孩子正是调皮捣蛋的时候,可是昌昌比同龄孩子早慧,很多游戏玩具对他来说已经失去了乐趣和吸引力。 钟景同轻叹口气,也跟着蹲下,将母子俩圈入怀里,“媳妇儿,你别多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咱们家昌昌开智早,学习快,也喜欢看书。” “从我知道他聪明好学记性好开始,也是有意识地培养他,不让他这种天赋给浪费了。” “能够以较短的时间完成学业,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社会是复杂,可是几十岁经验丰富的老人还会栽跟头呢,昌昌未必不能很好地应对……” “你重新出现在我们爷俩的世界里,正好,不早不晚的。” “以后我们父子俩的生活,都有你的参与……其实那四年多,我们爷俩除了忙,并没怎么吃过苦,倒是你,快被人欺负成人干了……” 徐安阳被他给噎的,哪里还有一点泪意。 确实人家过的日子比她舒坦,手里有钱、又考上了大学,还没有糟心的人时时刻刻在跟前指手画脚。 昌昌也点点头:“妈妈,昌昌喜欢看书。以后妈妈想对昌昌好,就给昌昌买书……爸爸说我明年就不用依靠拼音,也能看书了……” 徐安阳稀罕地亲了他一口,“听我儿子的!” 他们转了几圈回到大学生之家。 徐安阳瞧着时间还早,便要去图书馆找几篇不错的文章,誊抄到黑板报上。 钟景同爷俩自然也跟着。问清楚她的要求,男人也帮忙一起找能引起大家伙深刻共鸣的文章。 遇到适合的,他们就誊抄下书本的名字、期数、页码和文章名。 回家的时候,徐安阳将那几本书都借了出来。 她准备第二天的时候,跟之前圈出来的书刊报纸里的文章一起复印下来。 回到家洗漱完,徐安阳摸出来之前买的线,先给娃织马甲。 天气已经暖起来了,毛线马甲穿不了几天。她买的线比较粗,是以,她织的时候针脚故意放的稀疏。 爷俩捧着书在她一左一右陪着。 不过他们的注意力都没在书上,而是瞧着棒针在她手里上下飞舞,都拉出了残影。 “爸爸,妈妈是不是跟玩具青蛙一样上弦了?她怎么织的这么快啊?”钟永昌瞪大眼睛问道。 钟景同也不知道自家女人有这样的本事。 他跟她一般,首先想到的是,她肯定被徐家剥削的,练就了这样的本事。 “你经常接给人织毛衣的活?”钟景同也蹙着眉问道。 徐安阳笑着摇头:“没有,这是我在初中的时候,偷偷帮同学织围巾、杯套练出来的。” “那时候同学之间特别兴这个……他们不给我零花钱,我每次需要什么书本铅笔的费用,非但要不来钱,反而会讨一顿打……所以我就帮人织东西,赚了点钱……” “熟能生巧啊,没想到时隔这么久,我功力没怎么退步。” 几句话的空,她又织了两圈。 钟永昌即便比同龄孩子高了点,也不过是四五岁的孩子。 徐安阳一个小时就将他的马甲给织好了,是白色和浅蓝色组成的菱形图案,宽肩V领,简单大方又时尚。 娃硬是熬着她织完后,臭美地穿上不想脱了,甚至还想穿着睡觉呢。 还是徐安阳说要洗洗才能穿,又保证自己搂着他睡觉,才将昌昌给哄住。 聪明的孩子不好哄,她各种“割地赔款”中,小家伙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徐安阳起身要回自己的房间,被坐在一旁看书的男人给压住。 “媳妇儿,等娃半夜上厕所的时候,发现你自己睡一屋,怕是又要闹……我们是一家人,睡在一起没什么……” “我保证不动你!” 钟景同话是这么说,但是他已经将她推倒亲了起来。 哪怕这对他来说是甜蜜的折磨,钟景同也不愿意放过讨福利的机会。 徐安阳被他亲的迷迷糊糊的,自然也不坚持分开睡了。 不过男人把枕头放到床边,又把娃抱过去,舒舒服服地搂上媳妇。 他跟个大狗似的,拿着头蹭着她,直白地表示自己的亲昵和欢喜,“媳妇儿……媳妇儿……” 他不停地嘟囔着,“还好你一直等我,不然咱们俩这辈子错过了,那多遗憾啊。” 徐安阳也不敢想象这种情况,回拥着他,乖巧地枕着他的胳膊,“是啊,我得感谢下败坏我名声的人。” “要不是他们,我肯定早就被徐家打包卖掉了,可能娃都一串了……” 钟景同恨的咬牙,“等你将肉养起来,咱们再要个娃,反正我们是再婚,还能有个名额。” 算上他,也能在她身后组成一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986/74171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