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不对了?” :“吃了就吐,不知道是不是药喝太多伤了胃,要不给她换个方子吧?我最近挣了点钱,可以开点好些的药了。” 林西西没说话,默默地转着轮椅回去,先就近看了看卫桃花的气色,脸已经不太黄了,肚子没那么鼓了。 “伸手,控制下情绪,我帮你探探脉。”林西西道。 卫桃花赶紧让八斤去拿个隔巾来。 林西西摇了摇头,“不用了,你如果按时吃了药,吃了这么久了,病症应该缓解了不少,传染性低了许多。” 卫桃花一听,心头一喜,乖乖把手伸了出来。 林西西摸完脉之后,沉思了片刻,抬眸看着卫桃花道:“我不是说了让你们俩先不要太亲近么,你们怎么还睡一起,这都整出人命来了.” 卫桃花大惊失色,“啥,啥人命?” “你怀孕了,一条命在你肚子里了,这不是整出了人命是啥。”林西西道。 八斤欣喜若狂,强行压抑着往上咧的嘴角,眼都快笑成花了。 “笑笑笑,就知道笑,这孩子还不知道一会儿你们要不要留呢,这病是能传给婴儿的,要留的话就得在怀孕第七,八,九这三个月份里去打一针免疫球蛋白,这针不便宜。 要是不留,就得在孩子三个月前去流产。”林西西没好气地道。 “我要留,八斤,我要留下这个孩子,他好不容易才投到我肚子里来的,无论如何,我不能断了他想当人的路。”卫桃花说。 八斤当然也想留下孩子,牙一咬道:“再贵的针,我也挣钱去打,我是个男人,我有手有脚,如果连媳妇和孩子都养不好,那我枉做男人。” 人家做了选择,林西西就让卫桃花停了之前那个方,又开了个对大人小孩都没伤害的方子让她照着捡药吃。 魏李花早就一挪一挪的挪到了旁边,一把将卫桃花抱住了。 “堂姐,活的,软的,一股药香。堂姐啊,你不知道这些年,我活得有多愧疚,总觉得自己身上背着两条人命。 原来咱奶要给俺在附近说人家的,俺就是心里过不去这道坎,非得嫁这山长水远的地方来。 堂姐,你还活着真的太好了。”魏李花把头埋在卫桃花肩膀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卫桃花一下一下顺着魏李花的头发,温柔无比地哄着她,跟哄个孩子似的:“李花啊,别哭了,咱们的苦日子都到头了,老天爷它终于开了眼了,看到了咱们姐妹俩。 今天可真是好日子,我有了亲人和根,又有了孩子,这一切,都是拜林医生所赐,林医生,我回头就给立个长生牌,日夜三柱香给供着。” “那可别整,我们这边的人不兴这个,你也别供什么香火了,让你家八斤帮我弄个带轮子的铁架车吧,我打算在供销社外头摆摊用。”林西西道。 “当医生多好,干嘛要去干那贩夫走卒的辛苦活,摆摊风吹日晒的,挣的钱可全是苦钱。”八斤不理解。 他自己就挣的是苦钱,可他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有一把子力气。 林医生这小身板…… “我说了啊,我不是正经医生,医院不要我啊,得了,帮我做车吧。还有,这个镯子,还给你们,这么有纪念意义的东西,留我手里不合适。”林西西从布袋里掏出手镯递还给八斤。 八斤看卫桃花一眼,卫桃花点头后他才收了。 林西西把早就画好的图递给八斤,八斤说要做出来得两天,两人就约好两天后来取。 魏嫂子留在了卫桃花家里。 林西西独自去了兴华书店还书。 她看书的速度很快,借的十几本连环画已经看完了,索性一起拿过来还了。 周墨京今天精神状态瞧着不太好,眼下有明显的青色,拿着一个鸡毛掸子一边扫着尘一边打着呵欠。 听到脚步声,他也没像以前那样热情地抬头招呼,而是把自己面前那一排书架上的书上面扫了一遍之后才扭头看了过来。 看到是林西西之后,他先是一喜,紧接着又表情一顿,手里的鸡毛掸子乱挥了几下,似乎有些手足无措。 林西西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衣着打扮,又摸了摸自己的脸,没化妆没换脸啊,怎么一晚不见,周墨京好像挺纠结的,像是看到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了般。 “我来还书,不是说挺多人在找么。”林西西把书掏出来往桌子上一放,“你来查看一下,看书页有没有什么严重损坏,我再去挑几本,一会儿一起结算。” 林西西没问周墨京变奇怪的原因,径自去挑书。 周墨京慢慢地走向自己的工作台,抚着林西西刚放下的书,书本上头好像还遗留着一点她的体温。 他覆手在上面,轻轻地闭了眼睛,像是在感受,脸上的表情倏地变得异常痛苦,很快,他睁开了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把书一本一本的翻开查看起来。 林西西借着一本书的遮挡,将周墨京这一奇怪的举动看在眼中,心头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周墨京看着文质彬彬的,实际上有点像九型人格里的偏执型人格。 偏执的人和情商低的人一样难搞。 一个是钻进牛角尖就出不来,一个是完全不懂人间风月,气死人还不自知。 仔细一想,她身边走得近的男人就没一个正常的。 她前男人程止戈,有颜有工作,大长腿公狗腰,八块腹肌体力好,就是娘胎里被药了,从小异于常人,游离于九年教育之外,也没人能教会他人情世故和身而为人的常识,导致他成年了空有武力颜值智商,却毫无情商可言。 陆隽,生于草原,淳朴憨厚,萍水相逢就想救她,还因为很稀奇古怪的一个洗手法就宣称对她一见钟情,吵着闹着要和她在一起,可就是太吵了,话多的男人她无感,谁想要一个成天对着我念经念个不停的唐僧啊。 周墨京,初次见是个见义勇为却自身能力不足的好小伙形象,自身文弱却有一身热血侠气,这第二次见却发现他有着不为人知的变态小爱好,喜欢摸人家女顾客摸过的书,还闭着眼睛好像很陶醉,那样子跟吸猫似的,可她不是一只任人把玩的萌猫啊。 得了,她就没有男人缘,注孤生,还是坚持女人独美,挣钱了想要个伴了再赞助个什么选秀,从芸芸众生中海选出一个她喜欢的来…… 还完书,林西西就去进货去了,她已经想好第一次练摊要卖什么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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