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314章 坦然无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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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清怀孕了,祝福她吧。”看到伍帆满眼狐疑地看着王小清,蔡丽丽微笑地对着伍帆说。
  “哦哦,那是开心的。”听到王小清是怀孕了,伍帆满脸尴尬支支吾吾。
  他自己也奇怪,他跟王小清是真的有缘无分。
  两人在一起多少回,愣是没怀孕。
  如果那个时候,王小清怀孕了,估计历史都得重写了。
  跟蔡丽丽就是无意的一回,便怀孕了。
  真的是冥冥中早有定数,这辈子,谁跟谁,早已注定。
  他对着蔡丽丽苦笑了一下,带着两个女人,从楼下到楼上,一间一间地巡视。
  伍帆看时间不早,催促蔡丽丽回程。
  中午已经推了沈大奎,晚上再迟到就说不过去了。
  跟王小清道别后,她们便出发回布吉。
  看到伍帆跟蔡丽丽恩恩爱爱,王小清顿觉心里一片轻松。
  以前自己跟伍帆有事的时候,每次看见蔡丽丽,她都不敢跟蔡丽丽四目相对。
  蔡丽丽在场的时候,她更不敢看伍帆,也不敢跟伍帆说话。
  那个时候的自己,又是羞愧,又是担忧。
  现在在他们面前,她已经坦然面对。无论是对伍帆也好,对蔡丽丽也好,她已经可以问心无愧地跟他们四目相对,无惧地交流。
  这也是王小清这将近十年来,最坦然地面对蔡丽丽跟伍帆的一次。
  原来放下了私情,只有友情,是这么的轻松愉快。
  少凯自从结婚后,下班就回黄贝岭的怡景花园的家。
  光叔跟光婶这几天也住在少凯家里,每天都困在家里,老夫妻非常不习惯。
  每天最多跟十粒妈来往,有时去十粒妈家喝茶,有时十粒妈来家里喝茶。
  其他时候,老夫妻你望我,我望你,无聊至极。
  每天都是眼巴巴地等到晚上,儿子儿媳下班回家,家里才热闹起来。
  光婶不止一次地催光叔,赶紧让儿子买票,或者有空送他们回老家去。
  书斋里还有大伯大姆(注:丈夫哥嫂的尊称)在等她们,赶紧回去,免得她们担心了。
  光叔也有想过,侄子在香港多年,两个出嫁的侄女极少回娘家,嫂子身体又长年不好,如若有个什么,明叔一人怕应付不来。
  他们决定,晚上儿子儿媳下班,跟他们商量一下回老家的事。
  上次住英子家里的时候,光婶也有跟英子聊过,自己不习惯大都市的生活,想少凯的事办完后,就回老家。
  英子听闻母亲想回老家,很是不理解。
  儿子儿媳,女儿一家都在深圳,为何就待不住?
  还有什么比在孩子身边,一家团聚更吸引人,更幸福的呢?
  但是对于光叔和光婶来说,无论儿子家,女儿家多么的富丽堂皇,都不及他们在书斋的那个自己的窝。
  在深圳的日子,他们的心都是空落落的,就像飘在半空中,脚不着地般的虚无。
  这是他们夫妻第一次离开那个住了几十年的书斋,以前一直羡慕城里的房子,羡慕住在大都市的人。
  可是自从离开了家乡,离开了书斋,他们才惊觉,只有那个不到二十平方的小屋,才是他们真正的归宿。
  今晚跟少凯提出回老家,估计也不会那么顺利。
  少凯已经规划好了,等明年,少杰的别墅交了房,装修好了,让伯父伯母跟父母都一起到深圳来定居。
  这样他们也就不用每年往老家跑,况且父母一年一岁,照顾起来也方便。
  光婶那天跟十粒妈聊起,她们老夫妻在深圳住不习惯。可是十粒妈却不是这样的感觉,她感觉到来了深圳,住的,吃的,一切都比在老家舒服。
  虽然在老家的儿孙们不能天天见面,但是每年他们有空,也可以来深圳探望他们,或者他们回去看他们的。
  十粒妈还说了光婶,自己的儿子家,住着就像自己家一样,有啥不习惯的。
  光婶也想把儿子的家当自己的家,可是无论怎么投入,还是不自在。
  伍灵在十粒公司上班,下班的时候回到怡景花园的家,才六点半。
  看到伍灵回来,光婶舀了一碗炖好的汤,让伍灵先喝。
  少凯在布吉五点半下班回来,路上要是堵车,每天都要七点出头才到家。
  光婶的菜都早早洗好,只等少凯一进门,她便开始下锅。
  每天晚上,儿子媳妇在家时,一家人的晚饭倒是其乐融融。
  可是白天他们都去上班了,光婶和光叔便百无聊赖,心急如焚地想尽快回老家。
  这个时候,他们正在葡萄架下的饭桌上,跟着明叔和明婶两家人,一边吃着饭,一边聊着天,直到月亮升起。
  吃完饭,继续在葡萄架下,聊天喝茶,直到月亮高挂。
  那才是最令人向往的生活,轻松,愉悦,惬意。
  只有在书斋,他们才是脚下生根,踏实,温暖,安祥。
  少凯也回来了,摆上了最后一个菜,光婶也坐下吃饭。
  光叔闷着头吃饭,不停地给光婶使眼色。
  “少凯,灵灵,我跟你爸打算过两天回老家去。”光婶无奈地说。
  “怎么要回去?回去干嘛?”少凯停下来了手里的动作,疑惑地看着妈光婶。
  “刚来几天啊?况且我们才结婚没几天呢就要走啊?”伍灵也是莫名其妙地看着婆婆。
  “不是你们不好,是我们实在过不了城市生活。”光婶看到儿儿子跟儿媳都双双停下了手里的筷子,她赶紧解释着。
  “妈,你是有什么事情吗?”少凯看到妈妈急忙解释的样子问。
  “不是的,没事情啊?真的只是不习惯,不信你去问问灵灵妈,她知道的。”眼看儿子跟儿媳误会了自己的意思,光婶赶紧把十粒妈拉了出来。
  她是跟十粒妈聊过在深圳不习惯想回老家,所以十粒妈应该是了解她的。
  “儿子儿媳,女儿一家都在深圳,你们还住不习惯,真的不能理解。”少凯听到妈妈说是自己不习惯,而不是他们的问题,他对于父母的住不习惯真的匪夷所思。
  “家里还有你大伯大姆呢,我们在深圳,他们该有多寂寞。”光婶看到儿子有点生气的样子,低声呢喃着。
  光叔看到老婆讲出要回家,女儿也不支持,儿子儿媳也不支持,他只能一言不发,默默地扒着饭。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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