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263章 死心塌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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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灵来了这几天,帮十粒把账目弄得清清楚楚。
  什么单式记账法、复试记账法、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以及收付记账法,十粒在这几天内,已经全部掌握
  出账入账,全部登记在册,一目了然。
  伍灵也万万没想到,大哥十粒竟然如此聪明,自己在大学里学了一年半才掌握住的这些记账方法,他竟然一听就懂。
  这几天伍灵还在深圳,帮十粒把原先的账目整理好,新的账目,重新建册。
  十粒也是从中受益匪浅,他心里不由怨恨自己生出来就是个脑瘫,如果自己也是个正常人,或者他也是个大学生呢。
  至于五年小学为何自己读了八年,是因为每次考试,自己不是生病,就是家里有事。
  其实一年级到五年级的所有课文,他都能倒背如流。
  到了初中,当时的十粒已经十七岁,下面还有四个弟弟和两个年幼的妹妹。
  父母看见身为大哥的他,读书也读不会,还不如早早出来赚工分,帮补家用。
  就算十粒心里多么想读书,多么向往学校,也只能望梅止渴。
  于是他辍学后,迷上了小说。
  开始接触小说,是十粒妈带他去桃花镇看医生。
  医馆里有一个书柜,柜里摆满了小说,当时来看病的人很多,十粒在排队期间,顺手抽了一本,坐在角落里安静地看了起来。
  不看还好,打开了小说,十粒像是打开了另一个世界。
  他在小说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舞台。
  每天看小说,他便化成了小说里的主角。m.biqubao.com
  不是斩妖除魔,便是在叱咤商城。
  曾经,他在书里经营过多少公司,在书里斩过多少妖魔。
  至于伍帆曾经对自己的羞辱,十粒也想过要狠狠地还给他。
  可是当他看到王小清跟伍帆在一起后,那种幸福快乐的表情,是自己一辈子也无法给到的,他想狠狠还回伍帆的心,也慢慢地褪去。
  到了后来,只要王小清开心,王小清快乐,哪怕伍帆再怎么羞辱他,僭越他,他也认了。
  十粒每次看到王小清的笑脸,他的心便是欢笑一天。
  只要王小清快乐,只要王小清感觉幸福,十粒什么都肯舍去。
  来深圳后,王小清与伍帆保持的距离,十粒全看在眼里。
  他心里暗暗地高兴,看来王小清已经跟伍帆划清了界限。
  自己从王小清跳溪起,便再也没碰过王小清。
  他知道在王小清的心里,爱的是伍帆,不是自己。而自己却是死心塌地爱着王小清。
  自从自己会简短的交流,十粒分明感觉到,王小清对自己已经不那么排斥。
  从以前两人睡一个床时,盖的两张被子,常年不碰到对方。
  现在天太冷时,王小清会不自觉地钻进自己的被子里,甚至还贴着自己取暖。
  每次当王小清柔软的身体一贴过来,十粒便觉得头晕目眩,口干舌燥。
  他多么想把王小清拥入怀里,像真正的夫妻那样任所欲为。
  可每当听到王小清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后,十粒便不忍心搅扰她的好梦。
  这一夜,他在渴望中,煎熬中眼睁睁地度过。
  十粒以前答应了王小清,以后人前是夫妻,人后是兄妹。
  从答应王小清后,王小清对他放下了所有的戒备,对他像亲哥哥一样的掏心掏肺。所以十粒也不敢越了雷池,破坏这份美好。
  伍帆要回去过元宵,少凯近期无法过来见伍灵,他在伍帆出发前,把伍灵接去帆杰公司。
  等伍帆从老家回深圳后,他再开车把伍帆送回广州。
  再坚持半年,伍灵就毕业来深圳,与自己长相厮守了。
  十粒昨晚跟伍灵商量,自己在计划注册公司,到时伍灵毕业,十粒希望妹妹能到自己的公司来帮助自己。
  伍灵也没立即答应十粒,只是说自己会尽力帮忙,她想等少凯来接她去布吉,跟少凯商量商量。
  如果自己毕业要在大哥这边上班,势必无法在帆杰公司上班,这样跟少凯便无法天天厮守。
  少凯肯让她在大哥的公司上班吗?这样的话,一周或者只能见少凯一次。
  少凯听到伍灵的述说,他考虑了良久,终于想到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他想去买一套在怡景花园的房子,每天下班后,他从布吉开车回罗湖区的家中,这样就算伍灵去十粒那边上班,他们也可以天天见面了。
  伍灵一听这个想法,也是非常的赞同。
  现在自己手里的钱,还不够在怡景花园买房。
  自己这些年分红的钱,上次回去都给了父亲。
  于是伍灵跟少凯说,让她给王小清打个电话,先帮少凯把买房不够的钱垫上,等少凯今年的分红了,还给王小清。
  王小清接到了伍灵的电话,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老五这次回家,老丈人也在询问他们啥时候能在深圳买房,说邻居们都在问,他要给邻居们答复。
  又看到今年暑假,父母要带侄女来深圳定居,以后凤凰乡,估计回去也是少之又少。
  老五回深圳后,也在计划在深圳买房。
  当少凯跟老五得知怡景花园的房子已经销售一空时,两个人都傻了眼。
  谢彦真更是责怪老五,说当初大嫂买的时候,她让老五也入一套时,老五说:“叶落归根,深圳只是我们的暂住地,不是我们的归属地。”而拒绝了。
  现在可好了,想买,竟然售罄。
  其他的楼房,又远又贵,实在下不去手。
  伍帆得知少凯与老五要在怡景花园买房而售罄时,他愿意让出两套,卖给他们。
  买的时候是一千港币一平方,现在二手市场,已经炒到一千五百港币一平方,甚至更高。
  如果伍帆此刻卖给外人,他两套房便可以多赚一套。
  但是卖的是跟自己一起出生入死,公司里的得力助手加同乡兄弟,伍帆按照买入价,加上税金,让给了他们。
  王小清定的装修公司,这下连老五的,少凯的一起装修,一下子就接了四套。
  伍帆的也开始装修,他请的装修队跟王小清的不是同一个装修公司,他跟王小清家一样,把上下两套打通,装上了楼梯做成了复式。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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