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254章 高朋满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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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妈妈走进了饭厅,抢掉了王小涵的碗,把他拉到了十粒妈面前;“喊妈妈。”
  “妈妈”王小涵跟着妈妈的喊了句妈妈,但是他的眼睛却在到处寻找着伍樱。根本没看眼前的十粒妈跟王小清。
  “哥,哥。”王小清看到王小涵四处张望,难为情地喊王小涵。
  王小清的喊声,完全干扰不了王小涵寻找伍樱。
  看到了伍樱跟伍灵还站在进门处,王小涵挣脱了妈妈的手,走向了伍樱。
  他走过去,紧紧地拽住了伍樱的衣角,往里面拉。
  “姐夫,你拉我姐干嘛?”伍灵看到了笑嘻嘻拉着伍樱衣角的王小涵,开起了玩笑。
  “呵呵,呵呵”听到伍灵在跟他说话,王小涵呵呵地笑了起来。
  只要看见伍樱,他便一天笑个不停。
  听说伍樱嫁了个傻子,今天亲眼所见,王小涵如孩童般不谙世事,伍少凯还是为伍樱感到不值的。
  十粒之前虽说看起来像个傻子,但是他的内心却一点也不傻,甚至是比谁都精。
  好多事他都能无师自通或一学就会,做生意更是无人能比的精明。现在经过了医治,也会简短的沟通了。
  十粒的脑部发育是正常的,只是伤害到了神经,让他看起来像个傻子。
  可是眼前的伍樱丈夫,却是个妥妥的傻子。
  他这种,不是像十粒一样,经过针灸刺激神经就可以扭转的。
  可当他看到被拽着衣角的伍樱,不单没有发怒,还满脸笑容地跟着王小涵走时,伍少凯从伍樱的笑容里看到了“幸福”俩字。
  所以说婚姻就像鞋子,穿在每个人脚上,各有感受,舒不舒服,还得自己说了算。
  “幸福”,也不是我们看到的模样,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
  伍樱虽说嫁的人在人们眼里是一个傻子,但是在伍樱的世界,他就是她的男人,她的丈夫,她的幸福源泉。
  王小勇看到了王小清,开心地站了起来。
  “小清,过来这边坐。”他向站在父母身边的王小清招手。
  看到了堂哥,王小清开心地走了过去。
  跟堂叔,伯父,侄子,堂弟们各自打了招呼,王小清坐在了王小勇腾出来的沙发上。
  王小勇则坐在红木沙发的大扶手,问王小清深圳创业的事。
  听到王小清生意在深圳现在的规模跟每天晚上收营业额的场面,王小勇心动不已。
  虽说自己这十年在桃花镇的卤鹅店,已经为他积累了许多财富,可是跟王小清比起来,她去深圳的这三年,比他在桃花镇的十年要赚多几百倍。
  怪不得堂妹一定要去闯深圳,王小勇现在终于知道原因了,看来就像堂妹说的:深圳遍地是黄金啊。
  今天的午餐,是请了大厨到家里来烧的,厨房的大灶台,搭在后花园的草地上。
  后花园此刻也摆好了五张餐桌,每张餐桌可以坐十个人。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正好。
  伍樱跟王小清带着孩子们跟王小涵坐一桌,少凯跟伍灵,还有十粒妈则上了主桌。
  坐在露天的草坪上吃饭,客人们酒过三巡,个个喝得面红耳赤。
  大厨是石美村的王涛,村里有白事喜事,都是他自带助手出动。
  桌子,椅子,包括碗筷,全是他带来的,走的时候一并带走。
  喜事,用的是红色花纹的碗碟,白事,用的则是全素色的。
  潮州人的喜宴,鸡、虾、鱼是少不了,这几年还用上了上好的花胶,燕窝,鱼翅,鲍鱼,海参及龙虾。
  潮州人的宴请,鸭不上桌,可鹅却少不了。
  今天是老王家的喜事,怎么会少得了老王家的老卤。
  因此昨天,王小勇早早就卤好了五只鹅,今天一早送到别墅来,中午宴请的时候,让大家见识见识老王家的百年老卤。
  果然餐桌上的山珍海味,不及一盘卤鹅,刚上桌没多久,便一扫而光。
  这些亲戚中,也有外乡的远亲,从没吃过老王家的卤,这也是王小勇宣传自己家卤鹅的好机会。
  很多未试过王小勇家卤鹅的,吃过后便纷纷下定。
  今天是叔父家的大喜日子,来的都是亲朋好友,王小勇便让在座的明天到店里,一人送一斤。
  在欢声笑语中送走了客人,伍灵跟十粒妈坐着少凯的车,也回了凤凰乡。
  王小清跟荷花留了下来,这几天,王小清都要住在娘家的大别墅里,过过公主瘾。
  晚上,王新海领着荷花,到二楼他的小房间去做寒假作业。
  王珍珠喝王新悦跟着大人们,在一楼的大客厅里看电视。
  二楼有一间专门为王小清留的卧室,窗开在前花园,可以看见前花园的凉亭,九曲桥及满池的荷叶。
  腊月,池里剩下的一些浮在水面的荷叶已破败不堪,斑斑驳驳。
  王爸爸问起了王小清深圳的生意,现在家里也安装了电话,以后晚上,可以打电话回家跟父母拉家常了。
  之前打电话,只能在上班时间打到厂里,不是父亲在忙,便是自己没时间,等自己有时间了,父亲又下班回家了。
  现在不一样了,随时随地,想拨就拨。
  王家父母听说十粒在香港客户的介绍下,通过针灸治疗,已经能简单的沟通时,都为王小清开心不已。
  王妈妈揽住了女儿的肩膀,眼眶都红了。
  她理解女儿这些年受过的委屈,要接受一个傻子,跟傻子生儿育女,这些,要流掉多少的眼泪,经过多少次的挣扎,才能接受?
  现在终于好了,十粒可以简单的沟通,做生意还那么精明有头脑,这下女儿真的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自从十粒可以简单的沟通后,他们俩个晚上再睡到一张床上,竟然都有些许的尴尬。
  这五年来,他们同一张床,各睡各的被窝,晚上你睡你的,我睡我的,互不触碰。
  曾经也有渴望的时候,但是当王小清转头,看到了睡得如死猪一样,鼾声大作的十粒时,欲望便立马跑到九霄云外。
  有时也会想起伍帆,想起跟伍帆缠绵时的悸动。
  可是当一想到伍帆的儿子,蔡丽丽的脸便立马出现在王小清的面前,她也便立马就泄了气。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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