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240章 和睦相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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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人在葡萄架下喝茶聊天,英子也跟少杰妈说起了少杰在香港的情况。
  听到少杰胖了,高了,少杰妈的眼睛红了。
  整整五年没见过自己的儿子了,再忍耐两年,儿子便可理直气壮地回来了。
  伍少杰逃港成功后,开始在九龙的一家茶餐厅当服务生。
  茶餐厅包吃包住,一天上班八个小时,两班倒,一周休息一天。
  读过高中的伍少杰,到了香港后,才知道在学校学了几年的英语,到香港后犹如一个哑巴。
  香港到处都是讲英语,哪怕讲着粤语,也夹杂着英语单词。
  虽然自己在深圳自学懂点白话,可是进入香港,他们的粤语是英语夹白话时,他真的恨自己当年为何不好好读书。
  每周的休息时间,便是少杰从宿舍到培训学校跑的时间。
  这几年,他的英语突飞猛进,现在操着一口纯正的香港白话,还时不时来句英语。
  三年前在香港跟英子夫妻见面的时候,他便用英语跟菲利克斯聊得起劲。
  这几年,少杰没有让他从香港赚到的工资闲着,全部用来买股票。
  听说这几年,少杰在香港已经积累了大量财富。
  深圳的有帆杰公司的分红,全部托付给伍帆投资了房产,还开了建筑公司。
  今年听说堂弟少凯要给他父亲一百万元,他也让少凯取出了自己的部分分红,给了明叔一百万。
  当光叔和明叔这俩兄弟同时接到各自儿子给的一百万时,开心得以为在梦里。
  虽然现在凤凰乡在外做生意的,资产过百万的人已经不少,但是六十岁以上的,他们还是排第一。
  听说少杰今年也在香港买了个房子,香港的房价,是深圳的好几千倍,少杰在香港买的房子不到一百平方米,听说已经过千万。
  少杰妈听着英子的讲述,长年苍白的脸上,飘起了红晕。
  儿子在香港也能买楼了,终于是堂堂正正的香港人了。
  明叔像往常一样从田里回家,看到了葡萄架下热闹的家人,开心地放下了肩上的尿桶,坐下来加入队伍。
  少凯第一个看见伍灵跨进了书斋,他连忙起身,去帮伍灵拿凳子。
  洋娃娃跟伍灵在车子上混熟了,看见了伍灵进来,跑过去拉伍灵的手坐下喝茶。
  看到了伍灵到来,明叔眉开眼笑。他知道侄子心想事成了,但是自己的儿子,远在香港,什么时候能像侄子一样,带个女朋友回家呢?
  伍灵看到明叔跟明婶都对自己笑眯眯的,她便猜到了她跟少凯的事,他们家人全都知道了。
  于是伍灵便全都放开了,丑妇终须见家翁,她便大方地坐在少凯身边。
  “我打算吃过饭,跟你一起去拜访你父母。”见伍灵坐在自己身边,少凯把头趴在伍灵的耳边说。
  “你先别急,我晚上先跟我们爸妈说,看他们什么反应。”出来的时候,伍灵已经跟妈妈说好晚上有话要跟他们说了。
  “你先说万一他们不答应怎么办?我先去的话,先斩后奏,他们便没办法了。”少凯说得很有道理,如果十粒妈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跟少凯在广州开了几次房,那她不得乖乖答应了。
  “还是我先说吧,我先告诉他们我毕业后不会留在广州,我会去深圳的。我哥他们也在深圳,我妈估计会同意的。”他们俩小声的地聊着,大人们都在逗着索菲亚。
  英子在厨房帮着妈妈洗菜,菲利克斯在展示他的潮州话。
  今天他们回来太早,有些还没起床,有些已经去上学,所以没有孩子过来分糖果。
  还有半个月就要过年了,这段时间,凤凰乡的人也要逐渐的忙碌起来了。
  明天是阿香姐搬家的日子,明天腊月十五,是她专门请了先生看了日历定的黄道吉日。
  全嫂的侧门对着书斋,一早起来,便看到了书斋热闹的景象,她端着饭碗走过来凑热闹。
  菲利克斯自上次看了全嫂女儿的出花园仪式后,她便跟全嫂熟悉了起来。
  看到端着饭碗进来的全嫂,他用潮州话熟练地跟全嫂打招呼。biqubao.com
  全嫂也是惊得目瞪口呆,老外走了几年,现在潮州话竟然可以运用自如了。
  在书斋八卦了一会的全嫂,在喂猪的时候,把英子一家回来,还有少凯,伍灵坐一起窃窃私语的消息传到了李静耳朵里。
  一向喜欢吃瓜的李静,把饭端给了公公后,便不嫌事多的小跑来到了书斋。
  书斋的葡萄架下,菲利克斯正在冲着工夫茶,明叔和明婶正在逗着洋娃娃,英子正在厨房帮父母做饭,少凯跟伍灵坐在旁边,俩人肆无忌惮地交头接耳。
  全嫂果然说的没错,少凯跟伍灵肯定有猫腻。
  刚才全嫂跟她说感觉伍灵跟少凯犹如情侣般的亲热,她一点也不相信,专门跑过来证明全嫂看错的。
  没想到摆在自己眼前的,正如全嫂描述。
  少凯虽然这些年也赚了不少钱,但人家伍灵可是个大学生,以后可是吃皇粮的。
  十粒妈允许了?自己辛辛苦苦供出来的大学生,眼看着就要毕业,马上就可以吃上皇粮,当上国家干部了,会答应让她嫁给一个在深圳的打工仔?
  会不会是十粒妈还不知道她们的情况呢?要不要过去门楼问问十粒妈呢?
  李静交叉着双手,站在书斋门口。
  书斋里葡萄架下,一家人各忙各的,都没看见李静立在门边。
  看到了少凯看伍灵的眼神,又看到了伍灵动不动就掩口大笑,李静从这里面读出了重大信息。
  她决定,去门楼问问十粒妈去。
  十粒妈正在剁猪菜,等这两头猪出圈后便不再养了。
  王小清说了,明年暑假就去深圳定居了。
  这两头猪,清明就可以出圈了。
  “阿城姆,在忙呢?”李静笑眯眯地跨进了天井。
  “李静,你咋有空过来?”十粒妈看到李静进来,停下了手里的活,站了起来。
  “过来坐,喝茶不?”十粒妈热烈地招呼着李静在茶桌前坐下。
  “不喝,不喝,你忙你的,我没啥事。”李静边说边朝十粒妈指引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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