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216章 超乎想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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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把光叔哄出来院子吃饭。
  葡萄架下,放着一张四方饭桌,桌子上面摆的,还是跟伍少凯五年前在家一样的饭菜。
  这些年,儿女都在外,英子去德国前,把自己多年的积蓄都留给了父母。
  但是父母习惯节省的生活,就算手里有钱了,还是一样的省吃俭用。
  看到一碟发黄的青菜,一碟咸菜,还有一碟昨天吃剩下的卤肉,伍少凯的心里,略过一丝疼痛。
  自己怎么说也是百万富翁了,可是父母多年的生活习惯,还是无法更改。
  伯父跟伯母也在葡萄架下的饭桌上开始吃饭,每天的三餐,他们两家的吃饭时间,都差不多时间。
  年幼时两家人在葡萄下吃饭,不是少杰跑过来叔叔家夹菜,就是少凯跑到伯父家夹菜。
  每天吃饭时,两家人在葡萄架下,说说笑笑,其乐融融。
  饭罢,明叔坐在茶桌前,又点亮了茶炉。
  两位妈妈都各种把碗拿回厨房洗碗去了,三个男人坐在茶桌前,聊起了深圳的帆杰公司。
  伍少凯这次回来,也是带着任务回来的。
  自己的存折里的一百万要给自己的父亲,堂哥伍少杰托自己在他的账户里分出一百万另存,拿给自己的父亲明叔。
  伍少凯拉开了手包,拿出了两本酱红色的存折,一本给了父亲,一本给了伯父。
  两人同时打开了存折,看到了存折里写着一字后面很多个零。
  这是多少?十万?
  从没见过一字后面有这么多零的光叔迷糊了。
  这应该是多少?这么多的零。
  早已经知道儿子跟伍帆的公司规模已经相当庞大,明叔心里有数,肯定不止十万。
  虽说十万,现在可以在桃花镇买十套商铺,已经够大的数目了。
  可是明叔还是肯定,不是十万。
  “爸,你再数清楚,比十万多个零呢!”伍少凯看到父亲惊讶的样子,得意地让父亲再数数。
  “不是十万?难道是一百万啊?”光叔用戏谑的口气看着儿子说。
  “说对了,就是一百万。”伍少凯有些得意洋洋。
  “多少?一百万?”明叔虽然心里早有预备,听到从侄子嘴里出来的一百万,还是吓了一跳。
  乖乖,这么大一笔,让我们去干什么?
  “什么。一百万?那是多少?”光叔惊讶得语无伦次。
  “一百个一万,十个十万。”看到父亲跟伯父瞪大了眼睛,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伍少凯笑着肯定地说。
  “我的老天爷,一百万。”光叔捧在手上的存折,此刻感觉到如千斤坠。
  他把存折贴在了胸口,眼睛直看着明叔手里的存折。
  听到伍少凯肯定地说是一百万,明叔也惊讶地打开了存折,继续数着多少个零。
  当肯定了是七位数,明叔的脸上绽开了花。
  兄弟俩东张西望了起来,把存折紧紧地拽在手心里,站了起来,各自进了家。
  他们去找地方,把一百万的存折藏起来,免得被人发现。
  看到父亲跟伯父开心幸福的模样,伍少凯也是心情愉悦。
  少凯跟伯父说,自己跟伍利明因为是开国功臣,伍帆跟伍少杰给了公司百分之五的股份。
  这一百万,便是这些年公司的分红所得。
  堂哥伍少杰,股份比自己多很多,所以伍少杰分的红,是自己的好多好多倍。
  所以说拿给伯父的这一百万,只是伍少杰分红中的小部分。
  伍帆又帮堂哥在深圳买了多处的商铺土地,等伍少杰香港回来,他深圳的产业,已经很多很多了。
  光叔跟明叔安静地听着伍少凯的讲述,他们都知道伍少杰曾经的废品站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商业帝国。
  “少凯,利明都要结婚了,你有谈女朋友没有?”明叔看到已经长大成人的侄子,开始担心起他的个人问题来。
  “我还没谈恋爱,但我有喜欢的人。”见过世面的,果然不一样。自己有喜欢的人,就像聊平常一样地对长辈说出。
  “是吗?女孩哪里人?她不知道?”听到儿子有喜欢的人,光叔开心万分。
  “凤凰乡的,她不知道喜不喜欢我。”伍少凯直白地对父亲跟伯父说。
  “我们乡的?你同学?”明叔听到是凤凰乡的,猜想伍少凯去深圳已经五年,或者去之前跟同学好过吧。
  “不是同学,就我们村的。”说到女孩是谁,伍少凯竟然也不好意思了起来。m.biqubao.com
  “我们村?我们没啥跟你年龄相仿的女孩啊!”光叔一听本村的急了,一村跟伍少凯同龄的女孩,少之又少。
  比伍少凯小点的,倒有几个。
  “谁家姑娘?”明叔也有点急了,侄子跟儿子现在也算是事业有成,凤凰乡哪还有哪家女儿,配得上他们家的这两个翘楚呢?
  “我没去深圳前,就喜欢伍灵,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伍少凯倒是心直口快,直接就招了供。
  “什么?你喜欢伍灵啊?”明叔忽略了伍汉城的小女儿,伍灵。
  伍汉城在凤凰乡,在一村,也算是名声在外。
  在桃花镇卖了一辈子鱼,赚了不少钱。
  除了大儿子十粒有点傻乎乎,其他的四个儿子,女儿在乡里也是数一数二。
  一听到侄子喜欢的是伍灵,明叔的嘴角,总算是有了笑意。
  “伍灵不是出去读大学了吗?人家一个大学生会看上你啊?之前跟你说读书考大学,你不听便偷跑出去,现在可好了,人家伍灵是个大学生,会看上你这个没文凭的?”光叔一听儿子喜欢的是考上了大学的伍灵,心里是又惊又喜。
  担心起考上了大学的伍灵会看不起自己家的儿子。
  “我们少凯现在也是事业有成,她考上大学能有我们少凯赚得多?”明叔听到弟弟数落侄子当初辍学偷跑去深圳的事,为侄子抱打不平。
  “虽说他现在是事业有成了,但是万般该下品,惟有读书高!如果当初他不偷跑,也考上了大学,今天去跟阿城哥说亲,那我就理直气壮了。”伍少凯辍学偷跑去深圳,这是光叔一辈子的心病。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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