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177章 热泪盈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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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乞巧节王小清回娘家跟父母说出想跟十粒去深圳发展后,王爸爸便帮王小清准备起创业基金。
  当他把一张贰万元的存单放在忙碌中的王小清手里时,王小清哽咽了。
  曾经一度,自己心里也痛恨父母让她换亲。
  母亲还好,每次对她总是愧疚的神情。但是父亲,每次见她回娘家,都是一副严肃的表情,好像换亲的事,是很理所当然的样子。
  她万万没想到,平时看似薄情的父亲,竟会为了她出去创业,给她准备了这么大一笔钱。
  王小清手里接过父亲递过来,沉甸甸的存单,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往下掉。
  “老板娘,愣着干嘛,快点。”排到前面的顾客,看到呆站着的父女俩,大声地嚷了起来。
  “傻孩子,别哭了,做生意吧。”王爸爸看到眼泪汪汪的女儿,多年来对女儿的愧疚涌上心头,红着眼跟王小清说。
  王小清腾出了一只手,擦去了往下滴的眼泪。把存单叠好,放进了裤袋。
  王爸爸站在橱窗边,看着女儿娴熟地从挂钩上取下卤鹅,放在砧板上,按顾客的要求,刀起刀落,干净利落。
  王爸爸满意地微笑着点了点头,他完全肯定了王小清出去创业的想法。
  虽然开始的时候,当女儿提起要跟傻女婿出去创业时,自己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一个傻头傻脑的大傻子一点也没看好。
  但是还是想让自己的女儿出去证明一下自己,便给她预备了创业基金。
  现在看到做生意如此娴熟,斩鹅如此利落的女儿。王爸爸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林芳已经做好了一桌饭,王小清把最后一位顾客送走后,坐在了父亲身边。
  送存单过来,已到午饭时间,王小勇便留叔父在店里吃好再回去。
  十粒也从后堂,走出来吃饭。
  他朝着王爸爸咧咧嘴,“呵呵呵”地傻笑,便算是跟王爸爸打过了招呼。
  这是王爸爸自女儿嫁过去这五年来,第三次跟自己的女婿同桌吃饭。
  第一次王爸爸跟十粒一起吃饭,是生了荷花后,王爸爸来过一次女婿家。
  第二次是第一年乞巧节煮初七,王小清带着十粒,煮初七回娘家。
  第三次便是今天,在王小勇的店里。
  王爸爸看着咧着嘴,眼睛眯成一条缝,傻笑着的女婿,心顿时撕裂般地痛起来。
  自己究竟是造了什么孽,才亲手把女儿嫁给了眼前这个傻子。
  虽然女儿在自己的面前,从没表示过对自己傻子丈夫的嫌弃。
  但王爸爸知道,女儿在接受眼前这个傻子丈夫的过程中,要经历多少的眼泪。
  自从换亲以来,王爸爸对于自己的儿媳妇伍樱,那是一万个认可。
  曾经他还庆幸,幸好有女儿换亲,才能娶到让自己如此可心的儿媳妇。
  想到自己的傻儿子,想到自从娶了儿媳妇后,王家天天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又看到了现在女儿跟傻女婿,王爸爸只能感叹,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自己的天伦之乐,全是女儿牺牲了自己而换来的。
  自己曾经对不住女儿的,只能尽量在经济上,给与补偿了。
  王小清手里有了爸爸给的这笔钱,她更有底气,跟伍帆划清界线了。
  自己一介女流,话语不通,去深圳创业,谈何容易?
  虽然想跟伍帆划清界线,但是自己去深圳的路,还得拜托伍帆为自己先铺垫。
  等伍帆这次回来,跟他讲清楚,如若他不赞成,那自己跟十粒,便老老实实在凤凰乡,开见卤鹅店吧。
  英子跟菲利克斯回到了深圳,她把蔡丽丽给伍帆生了个儿子的事,告诉了伍少凯与伍利明。
  伍少凯跟伍利明目瞪口呆,跟他们朝夕相处的伍帆,竟然已经是孩子的爸爸了。
  伍帆的办公室在办公楼的第三层,新招的秘书陈燕燕是深圳保安县本地人,也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陈燕燕一身小麦色的皮肤,眼珠黑黝黝,一米五八的身高,体重不到九十斤,瘦弱单薄得犹如一个十四岁的女童。
  她可是伍帆公司里,唯一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
  深圳划入特区后,大学分配到的单位,大多工资不如外面的外企,私企。
  所以毕业后,深圳本土的年轻人,大多选择去工资比分配单位多几倍的私人公司上班。
  伍帆急需要一名秘书,每月工资比分配的单位高出好几倍,因此陈燕燕便来到伍帆公司。
  陈燕燕的办公座位,在伍帆办公室门口的一侧。
  英子手里拿着喜糖跟喜帖,喜滋滋地上了三楼。
  陈燕燕是在英子回老家时招聘来的,刚来上班没几天。
  当英子走上楼梯,看到陈燕燕坐在伍帆的办公室门口时,慌乱得手足无措。
  伍帆虽然贵为老板,但也是同村的兄弟姐妹。他的办公室,是她跟伍少凯,伍利明想来就来的地方。
  现在竟然请了秘书在门外镇守,已是个戒备森严的所在。像是在提醒他们几人,这是老板的办公室,已经不是他们想来就来的地方了。
  陈燕燕看到上了楼梯的英子,她警惕地站了起来:“请问,有何事?”
  “我,我来找伍总的。”英子有点尴尬地回答着,眼睛盯着伍帆大门紧闭的办公室。
  “伍总有事出去了,不在办公室,你有事跟我说,我会替你传达的。”陈燕燕摆出了一副伍帆的心腹的样子,提醒英子自己才是离老板最近的人。
  虽然陈燕燕也不知道英子是啥身份,但凭着她在深圳长大的经验,感觉到此人不是老板的爱人。
  “哦,我来给伍总送喜糖跟喜帖的。”英子听完陈燕燕的话,把手里的一包喜糖,放在了陈燕燕的办公桌上。
  “好的,我会替你递交的,请问你叫什么名字?那个部门的?”陈燕燕秘书的特性,表露无遗。
  “你跟伍总说是英子,他就知道了。”看到如此尽职的陈燕燕,英子无奈地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好的,我记下了。”陈燕燕拿出了本子,熟练地在本子上,写下了英子的名字与来找伍帆的缘由。
  陈燕燕写完,目送着英子,怏怏地一步一步,走下了楼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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