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168章 一朝冠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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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离婚要证明,王小清跟十粒的离婚,便暂时搁浅了。
  只是现在两人在家,都对对方,分外的客气。
  今晚上班回家,十粒洗漱好,便去阿香姐家报告。
  王小清梳洗完毕,她跟十粒的衣服也都洗好,上床先睡。
  十粒看到电视剧结束,回来看到王小清已经睡着了。biqubao.com
  他悄悄的打开了衣柜,拿出了一张小草席放在地下,打了个地下铺。
  把床上自己的枕头,被子小心翼翼地搬到了地下,关了灯和衣躺在了地下的草席上。
  不一会,便传来了如雷般的呼噜声。
  早上王小清起床,十粒早已像往日一样,在厨房煮糜(注:粥)了。
  吃过了早饭,两人便出发桃花镇。
  明天就是乞巧节了,王小清今天去卤鹅店上班,顺便要带回一卤鹅,明天给荷花拜司命公用。
  明天又得回娘家煮初七,也是潮汕一年一次的女儿节。
  乞巧节是女儿节,也是孩子十五岁的成人礼节---“出花园”。
  今年是全嫂的大女儿芳芳十五岁成年礼---“出花园”。
  英子昨天就跟全嫂说好了,明天要带菲利克斯来观礼。
  菲利克斯自从前天来到凤凰乡后,对各种东西,各种习俗都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本来痴迷于中国文化的他,没想到来到了潮汕几天,便体验到了最全的中国传统文化。
  接触的,看到的,全是他期盼已久的最传统的中国民俗文化。
  他兴奋极了,跟英子商量着,婚后在潮汕定居一段时间,再一起回德国。
  英子也应允了菲利克斯的请求,答应婚后,陪菲利克斯在潮汕住一段时间,让菲利克斯了解更多的中国传统文化。
  早上起来,王小清带着荷花拜了司命公,吃过了早饭,跟伍灵便提着煮好的花山猪脚汤,回石美村的娘家。
  “出花园”是潮汕地区孩子的成人礼。
  寓意:长到十五岁的孩子,将其牵出了父母庇护的花园。
  出了花园,步入社会,去面对未来,承担责任。
  菲利克斯吃过早饭后,便拽着英子出院子。
  全嫂家的后门,跟英子家书斋的院子门对望。
  只要出了书斋的院子,便可看到全嫂家的全貌。
  菲利克斯跟英子站在全嫂家的后门,看着全嫂家在做着“出花园”的准备工作。
  一大早,孩子的舅舅已经送来了位孩子置办的礼物:一对红履,一件红肚兜,一条红皮带,红内衣裤跟一套新衣服。
  芳芳的妈妈全嫂,为女儿准备了用十二种好花煮水,给芳芳洗过了澡。穿上了舅舅置办过来的新行头,并围上红肚兜。
  然后来到床脚边跪下拜别“床头婆”,等香燃尽,将床头婆的香炉扔在外面。
  象征:以后孩子便成人了,不用再受床头婆的庇佑了。
  全嫂让芳芳坐在了放在房子正中央的一个竹箩里,一口一口地喂她吃甜汤圆,再喂几口甜的长寿面,接着拿起一整只鸡,递给了芳芳。
  菲利克斯站在后门口,认真地看着全嫂在屋里帮芳芳,一套接一套的做着成年礼。他激动得拿起了相机,“咔嚓咔嚓”地拍个不停。
  在全嫂的指引下,芳芳对着鸡头,咬了一口,礼便成了。
  菲利克斯全程惊叹不已,嘴巴张得大大的,连呼不虚此行。
  英子跟菲利克斯看完了芳芳的成年礼,回到院子,坐在了正在煲药的伍少杰妈妈旁边。
  英子跟菲利克斯讲起了乞巧节关于“牛郎织女”的传说。
  讲到了:七仙女偷偷下凡,邂逅牛郎,触犯了天条。王母把一对有情人活生生地拆散。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王母娘娘每年只允许他们在每年的七月初七这天相见。
  天上的银河,挡住了他们相会的脚步。喜鹊便从各地飞来,停在银河上,为这对有情人搭起了一座鹊桥,让他们在桥上相会。
  听得菲利克斯仰头望天,泪水连连,直呼王母太残忍。
  这时,伍少杰的大姐伍英华和姐夫带着两个孩子,提着一锅猪脚花生汤便跨进了书斋的院子。
  伍英华三十四岁,比英子大十一岁,是伍少杰的大姐。
  她嫁在了离凤凰乡十里路远的新乡村,离凤凰乡较远,每年回来的次数,便寥寥无几。
  丈夫是个乡村教师,生有一男一女,大女儿今年十岁,儿子八岁。
  平时在家打理家务绣花,照顾孩子起居饮食。
  每年除了煮初七,大年初二回娘家,其他时候便不见回来过。
  二姐伍英秀,今年二十九岁,嫁在离凤凰乡三里路的青溪村,也即是阿香姐的娘家那个村落。
  老公是村里的小干部,生了两个儿子,大的今年七岁。小是今年五岁。跟大姐一样,也极少回娘家。
  自从伍少杰偷渡成功后,俩姐妹总算有时乘着孩子上学的时间,回来看望一下父母后,便匆匆赶回去。
  伍少杰妈妈长年病歪歪,听说年轻时因为家穷,生孩子月子没做好,落下的月子病。
  她剪着齐耳短发,瘦瘦弱弱,脸色雪白,长年没有一丝血色。
  每天早上,便有气无力地坐在葡萄架子下,一边拿着扇子扇着炭炉熬着药,一边手掩着嘴,不停地咳嗽着。
  伍少杰的父亲明叔,则挑着粪桶,去自留地浇青菜,顺便摘下一把,中午回来煮。
  明叔每天从田里回来,都是在葡萄架下,一边洗着尿桶,一边嚷着少杰妈:“回屋去躺着吧,药,你就不要理了,我从田里回来,会帮你熬的。”
  此时,少杰妈那苍白的脸上,便浮现出一丝少见的红晕。
  自从伍少杰去香港后,两个出嫁的姐姐,便也会经常回来看望病中的母亲了。
  今天是乞巧节,先出现的,是大女儿一家伍英华。
  “外婆,小姨。”刚跨进院子,孩子们便看到了坐在葡萄架子下扇着炭炉的外婆和小姨英子与菲利克斯。
  两个孩子怯生生地看着眼前的洋人,不敢向前。
  “姐姐,姐夫。”英子站起来,跟英华夫妻打招呼。
  “英子,这是?”英华指着看着她们一家笑眯眯并友好地点头的菲利克斯。
  “这是英子的对象,德国人。带回来见父母后,就要结婚了。”少杰妈笑眯眯地看了一眼菲利克斯,回头对女儿女婿说。
  “英子,了不起啊,你还会外国话啊?”英华吓了一跳,在她印象里,英子好像只读了几年书的。
  “这是我姐姐,姐夫。”英子指着英华夫妻,用白话(粤语)跟菲利克斯介绍了起来。
  然后英子用潮汕话,教菲利克斯跟英华夫妻打招呼。
  夫妻俩听到菲利克斯用纯正的潮汕话打招呼时,都惊呆了。
  当菲利克斯看到英华老公手里提的竹篮子时,立马来了兴趣。
  他用白话问英子,这是干什么用的?
  英子想到了潮汕的“煮初七”俚俗,还没讲给菲利克斯听。
  于是英子打开了竹篮里的锅,看到了一锅雪白的花生猪脚汤,对菲利克斯娓娓道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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