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野史之换亲_第14章 煮初七风波 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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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王小清跟伍樱换亲已经两年了,她的嫂子伍樱在去年初生了个儿子。这两年来王小清才回了四次娘家,每次都是她一个人回去,从不让傻子十粒跟着回,生怕村里人看她笑话,毕竟自己她嫁了个傻子。伍樱好像跟她早就约好了似的,也是很少回娘家。也许伍樱的心里,也是跟王小清一样的想法吧。
  现在有了荷花,以后一个人回不了娘家了。村里人都说王小清的乳汁养人,孩子养得白白嫩嫩,又肥又壮特别可爱。荷花已经九个月大,都快20斤了。自己抱久了都累,更别说还要提行李了。所以这次要去煮初七,带不带上傻子十粒去帮忙提东西?为了这次回娘家的事,王小清可真是愁白了头。
  潮汕乞巧节的风俗,出嫁后的女儿,一旦生了孩子,就得在每年的七月初七这天炖上一大锅的猪脚煮花生(在物质贫乏的年代,猪脚炖花生是最高礼遇)去给自己的母亲吃。这代表自己经历了母亲生自己时所经历的生产之痛,理解了做为人母的艰辛。这份猪脚煮花生,是感谢母亲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俗称:煮初七。出嫁还没生孩子的,乞巧节的这个风俗,就与她们无关了。所以每年的乞巧节一到,潮汕地区的猪脚就会卖得特别贵。从孩子出生那一年就开始煮,一直到孩子十五周岁,七月初七这天行了成年礼-“出花园”后,就不用再煮了。
  伍樱的儿子比王小清的女儿荷花早出生半年,刚好赶上去年的乞巧节,所以今年已是她的第二次煮初七了。而今年是王小清第一年煮初七,十粒妈非常重视,昨天早早就去镇里,好不容易从肉贩那边抢回来两只猪脚,还抢了两斤今年新剥的花生米。今天天不亮,十粒妈就起床熬花生猪脚了。到了上午九点钟左右,花生猪脚汤已经炖得入口即化。十粒妈把猪脚煮花生将一个二十四寸的铁锅倒满,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了竹提篮里。今年去煮初七,傻子十粒也得跟着去,要不然王小清又要抱孩子,又要提行李,还得提这锅满满的猪脚煮花生汤,叫她怎能拿得动!于是王小清终于把面子的问题丢在一边,让傻子十粒出动。
  七月的太阳,毒辣辣地炙烤着大地。今天是一丝风也没有,人只要动一动就大汗淋漓。傻子十粒穿一件白色的汗衫,一条灰色的确良西装短裤,一对人字鞋。一边手提着装有花生猪脚汤的竹篮子,一边手拿着王小清跟荷花的行李,屁颠屁颠地跟在抱着九个月大荷花的王小清后面,向王小清的娘家出发。
  傻子十粒是个内八字,走路有点像鸭子一颠一颠的。提着这满满的一锅汤,一路颠一路洒。走到村口的四角亭,汤已洒掉一小半。洒得王小清心疼地对着傻子十粒直嚷嚷说:“真是笨,连个汤也不会提。我也不知道你除了吃饭睡觉还会做什么?”说完,赌气的抱着荷花坐在村口的四脚亭里不走了。傻子十粒放下了竹篮子,用无辜的眼神看着王小清,撅着嘴站了在亭外也不走了。
  四角亭坐落在凤凰乡大路口,是通往桃花镇的必经之道。四角亭连接着一条大约一里路长的河堤。堤的另一头,就是新堂村。新堂村跟桃花镇衔接在一起,走过新堂村,就到了挑花镇。河堤上两边种满了绿色的竹子,长长的竹叶子在上面连接了起来,把河堤围成一条长长的绿色通道。堤上长年竹叶翠绿,偶尔有阳光透过竹叶投射进来,堤面上斑斑驳驳,色彩斑斓。夏天走在河堤上,非常阴凉。
  这时,伍帆从河堤的远处走了过来。今天乞巧节,他一早回新堂吃饭,正好此时回凤凰乡。走下河堤,就是村口的四脚亭。他走到四角亭,就看到了眼前这一幕。伍帆在亭外和傻子十粒打了个招呼,走进了四脚亭。荷花在王小清怀里挣扎着,哭闹着想下地玩,九个月大的孩子对新事物都充满了新奇。看到亭里面五颜六色的妈祖像想过去玩玩,过去摸摸。王小清紧紧的抱着她,不肯让她下地,怕她不懂事得罪了神明。看到了伍帆进来,荷花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指着妈祖像“呜呜呜”的说着只有她自己才听得懂的语言,九个多月的荷花此时正是呀呀学语的时候。王小清一见到伍帆,眼泪就不争气地掉了下来。伍帆怜爱的摸了摸荷花的头说:“乖,那不能玩的。那是我们乡的妈祖像,她会保佑我们的。不能乱玩,听妈妈的话。”又对王小清说:“走吧,我来帮你们提一段路。到了你娘家的村口,再让十粒提进去,我就返回。”王小清赌气的说:“算了,我们自己提吧。省得让别人看到了说闲话害你娶不到老婆!”“我求你别这样说了行不?我谁也不怕!我就怕你不开心。我什么老婆也不想要,只要看到你每天都快快乐乐的,我就比娶老婆还开心。难道你还不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心里除了你谁都装不下!”伍帆压低了声音对着王小清温柔的说。王小清听了伍帆来这么一段,既开心又委屈,开心的是她终于明白了伍帆对她的心,委屈是让她等了这么久才肯表白。眼泪像是段了线的珠子,啪啪啪的直往下掉。荷花不解的看了看伍帆,又看了看满眼泪水的王小清,又依依呀呀的说起了什么话来。伍帆走出了亭子,对着一直傻站在亭外的傻子十粒说:“十粒,我帮你提着竹篮吧,等到了小清家村口,才让你提进去,我就回来怎么样?”傻子十粒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开心得“呵呵呵”地直点头。
  王小清的娘家在五里以外的石美村,经过四脚亭,走过新塘村,穿过桃花镇,就离石美村不远了。伍帆提起傻子十粒的竹篮子,招呼着抱着荷花的王小清,两人并排的走向石美村。傻子十粒紧跟着走在他们的后面。走出四脚亭刚上河堤,就看到了去镇里卖好猪仔回凤凰村邻居,全哥和全嫂,全哥全嫂住在伍绍意隔壁。他们惊讶的看了看伍帆手里提着的竹篮子,又惊讶地看了看抱着女儿和伍帆并排走着的王小清,再惊讶地看了看在他们后面跟着走的傻子十粒。被他们这么一看,王小清像做错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被人家抓到了一样,羞得满脸通红。倒是伍帆的脸上,此刻是出乎预料的平静,问了句;“这么早就回啦?今天镇上人多吗?”全哥尴尬地说:“今天人不很多,可能是本要赶集的人都得陪媳妇回娘家吧。没几个人。”王小清尴尬地对全哥和一直盯着她和伍帆看的全嫂点了点头,全嫂也是皮笑肉不笑的“呵呵呵”的应和了一声。傻子十粒也“呵呵呵”的对着全哥夫妇傻笑了起来。
  看到他们走远,王小清忧心忡忡地对着伍帆说。“你看让他们碰到了回去又得一番好说。”“管他呢!爱说说去。我们是清清白白的,真金不怕红炉火。”伍帆安慰着王小清。
  本来多美好的画面,被突如其来的全哥、全嫂给搅得什么心情也没有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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