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吃瓜看戏_第309章 我不相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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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叔叔,她们去村子里买回来的。”
  苏璟天笑着给他解释:“村里人舍不得吃细粮,她们每家每户去弄点回来,我们打趣林知青家里有个小粮仓。”
  “怪不得能存到那么多粮食。”
  程南星眼珠子亮了起来。
  刚准备说什么,彭诗语直接打断他的话,“程叔叔,你别打我们粮食的主意,我们自己都不够吃呢。”
  “你这丫头。”
  瞧她护食的模样,程南星只好打消这个念头。
  想着她们能够储存粮食也是一件好事。
  起码能保障亲人们的口粮,不用四处去筹集粮食。
  便笑着挥手,“不打你们粮食的主意,要是你叔叔我没饭吃的时候,记得留一袋给我就行了。”
  “没问题,我有一袋,肯定给程叔叔留半袋。”
  “好丫头,叔叔没白疼你。”
  大家说笑了一会儿。
  便商量着怎么把这些东西弄回去。
  “我去找霍大哥看能不能借到车子。”
  苏璟天说出自己的想法,“程叔叔您载彭爷爷彭叔叔他们先回县城,我和霍大哥借车回来把这些东西运去县城,您觉得怎么样?”
  程南星满口答应:“可以,就这么办。”
  吉普车后排正好可以坐上三人,彭诗语先陪着家人进县城。
  林静瑜和杨书珏明天搭车进去。
  折腾了一个下午。
  晚上林静瑜没有做饭。
  洗过澡之后,她进入码头空间。
  好久没吃过火锅的她想念那个味道。
  直接找出两种口味的自燃火锅,两盒吃完就给吃撑了。
  她没有出去。
  走在空荡荡的码头空间转悠,当作是散步。
  看着上百亿吨的物资,心里说不出来的滋味。
  外面这个时代的人缺衣少食,自己拥有无数的物资却不敢使用。
  走了半个小时。
  她又开始整理物资。
  每天晚上她习惯整理一批批物资放好。
  去了县城的小平屋她便放出来。
  晚上十点钟。
  她准时出来睡觉。
  “静瑜~”
  突然传来一声喊叫声,刚躺下的林静瑜立刻坐起来。
  这个时候谁会来找自己。
  拿出手电筒,准备下床的她又听来喊叫声。
  这时候她听清楚了,是杨书珏这家伙的声音。
  “来了,来了!”
  林静瑜高声回应一句,快速打开房门走出院子。
  打开大门的时候,果然看到哭鼻子的杨书珏。
  还没待她反应过来,披头散发的杨书珏已经扑过来了。
  直接抱着她不停地哭泣,“静瑜,今晚我跟你睡……”
  “呃,好吧。”
  林静瑜懵了。
  看到她哭得那么伤心,再看看站在远处的苏璟天。
  猜测着两人肯定吵架搅嘴了。
  于是冲着挥了挥手,示意他回去。
  然后把杨书珏给带了进来。
  重新把院子里的大门给闩上,两人返回卧室。
  林静瑜打开杨书珏给的两个应急灯。
  一个放在卧室,一个她拿着去打水。
  打了一盆水回来,又拿出一条新毛巾,“来,洗把脸,哭得脏兮兮的。”
  “你以为我想哭啊。”
  杨书珏吸了吸鼻子,抹掉脸上的泪水,咒骂着道:“男人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先洗脸。”
  林静瑜交代了一句。
  从储物箱子里拿出葡萄酒。
  又找到辣肉干,咸花生米,还有腌黄瓜。
  摆在书桌上,开了葡萄酒给她倒上,“你送给我生日礼物的葡萄酒,现在咱们喝了。”
  “你舍得喝啊。”
  杨书珏看到她如此细心,心里暖暖的。
  不管不顾地拿起杯子就一饮而尽,“还行,不是特别好的葡萄酒。”
  “幸好是你自己的酒。”
  林静瑜被她给逗笑了,“要是其他人送的,听到你这话,不郁闷死才怪事。”
  “我说的是实话。”
  前世是白富美,杨书珏喝过无数的葡萄酒。
  对于这瓶签到出来的葡萄酒,在她看来确实是不太好,最多就是几百块钱而已。
  “管它好不好,能喝就行了。”
  林静瑜给她倒满酒,自己拿着花生米吃起来,“反正只有一瓶,够你喝了。”
  “你不陪我喝?”
  杨书珏挑了挑眉头,“我一个人喝有什么意思。”
  “陪啊,谁说我不喝。”
  林静瑜指了指眼前的这杯酒,“你知道我没什么酒量,喝这一杯就够了。”
  “好吧。”
  杨书珏懒得计较这些。
  又端起酒杯一口饮尽,放下酒杯又道:“这瓶葡萄酒我喝了,回头再给你送一瓶。”
  “好啊。”
  林静瑜满口答应,“只要你给的我都要。”
  “够意思。”
  杨书珏终于笑了。
  情绪也稳定了下来,她拿起辣肉干吃起来,“你就不问问我发生什么事情了?”
  “你想说就会告诉我,你不想说我问了你也不想说。”
  林静瑜笑了笑,也拿起辣肉干吃起来,“你需要观众我就听,你不需要我就陪你喝酒。”
  “好姐妹。”
  杨书珏真被感动了,忍不住对她笑了一下。
  很快又收起了笑容。
  她沉默了片刻,又道:“静瑜,你说我该跟苏璟天结婚了吗?”
  “哦,你有这种想法?”
  林静瑜略感意外,“如果你觉得合适结婚就结婚,你觉得迟一点就迟一点。
  这个问题,我觉得你们两人商量就好。”
  “我现在也不知道。”
  杨书珏深吸一口气,狠狠地咬了一口辣肉干,“我们的年纪说来不大,再迟两年也可以。
  到时候我也只不过才二十三四岁,结婚都算早了。”
  林静瑜闻言点了点头。
  在前世来说,二十三四岁确实年纪不大,毕竟三十岁才结婚的人一大把。
  但是这个时代的人结婚比较早一些,十七八岁就结婚。
  二十岁左右也算正常。
  要是女子二十四五岁的年纪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已经称得说老姑娘。
  一般的人都不太愿意挑年纪偏大的女孩子。
  “你跟苏璟天商量过没有?”
  林静瑜看着她问道:“他是什么意思?”
  “他想明年结婚。”
  杨书珏表情有些纠结,“明年他二十四岁,他觉得该结婚了,何振华跟他一样的年纪,今年都结婚了。
  他说要是没对象的话,他不会凑合着结婚。
  现在他想跟我过一辈子,所以想要结婚。”
  “好事啊。”
  林静瑜轻声说道:“既然他有这个心,你没必要拒绝,再说你们也相处一年时间了,也算是知道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对了,刚才你们就是为了这个吵架?”
  “不是。”
  杨书珏摇了摇头,表情沉了下来,“今天他和霍副所长去县城很晚才回来,我一直等着他。
  回来我发现他身上有女人的香味,我便问他去哪儿了,他说没去哪儿,我不相信。”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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