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吃瓜看戏_第214章 我也不敢强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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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向来很乖好不好。”
  杨书珏顿时不乐意了,“这次是意外,是意外知道没有。”
  “你乖?”biqubao.com
  林静瑜嗤笑一声,“你算是乖的话,母猪都会上树,村里的七岁顽童也比你乖巧听话。”
  彭诗语和穆秋月两人听到这话,忍不住掩嘴而笑。
  “静瑜,有你这样编排我的么?”
  杨书珏满脸幽怨,“我都受伤了,你就不能好好安慰我一下?”
  “你想的挺美的。”
  林静瑜才不惯她臭毛病,“想要撒娇找你对象去,跟我们撒娇没用。”
  “真是个铁面无私的包公。”
  “包公算什么,我还是玉帝和王母娘娘呢,专门拆散你们这些小情侣的坏人。”
  “干嘛不说你是法海?”
  “怎么,你还想当一条蛇精啊,你就不怕把苏知青给吓死?他敢娶一个蛇精当媳妇?”
  “怕什么,到时候我去偷你这位王母娘娘的仙丹,把他给救回来不就行了么。”
  “你做白日梦,看我一棍打死你这个死妖精。”
  “你又不是齐天大圣,一棍打死一个妖精,你串戏了好不好。”
  “滚!”
  ……
  “哈哈哈哈~”
  彭诗语和穆秋月笑趴了。
  这两人吵起架来比她们听大戏还要过瘾。
  嬉闹过后。
  林静瑜看向穆秋月,“你真准备在元宵节结婚啊。”
  “是啊。”
  穆秋月点了点头,“年前没好日子,村长帮我们挑到是元宵节那天,正好对应我们的生辰八字。”
  “那也快了。”
  林静瑜点了点头,“你们准备弄迎亲之礼吗?”
  “我正头疼这一点。”
  穆秋月露出苦恼之色,“如果还在知青院,我在知青院出嫁没什么。
  现在我都搬进来了,要是再安排迎亲的话,我要找个地方出嫁。
  我看要不就算了吧。
  叫大家过来喝杯喜酒就算了。”
  “不行。”
  杨书珏第一个反对,“秋月,结婚是人生大事,女孩子一辈子才成亲一次,你舍得把自己的人生大事就这样敷衍了事?
  还是说何知青这家伙这样提议的?”
  “没有,是我自己觉得太麻烦了。”
  穆秋月不好意思笑了笑,“我家人和振华的家人都不能赶过来参加婚礼,所以我才想着简单一点算了。”
  “我们呢,你们还有我们啊。”
  杨书珏顿时不乐意,“你好歹有我们这些小姐妹好不好,我们怎么可能让你这样简简单单就把自己给嫁出去。”
  “书珏说得对。”
  彭诗语点了点头,“秋月什么都可以受委屈,结婚绝对不能委屈,就像书珏常说我们女孩子就一天当女王的机会,接下来一辈子要当牛做马伺候一家老小。
  你干嘛连这一天的福利都放弃。”
  “就是,就是。”
  杨书珏冲着她说道:“我们几个都有院子,随便你挑谁家出嫁,反正我们就算是你娘家的姐妹,跟咱们客气干嘛。
  把熟悉的人都叫过来,结婚不好好热热闹闹一下怎么行。
  上次沈素素结婚咱们还给她热闹一场,你结婚更要热闹才行。
  静瑜,你说是不是?”
  “秋月,该说的她们都说过了,我懒得再多说了。”
  林静瑜微微一笑,“反正有我们大家,你不必担心什么,如果你自己都不对自己好,自己都委屈自己,那么以后谁会对你好?”
  “听到了没有,静瑜说出我想说的话了。”
  杨书珏冲着穆秋月喊叫:“你要是自己都不对自己好,何振华会对你好?我告诉你,只有自己对自己好才是真的好。”
  “谢谢你们。”
  穆秋月心里升起一股暖意。
  她知道眼前三人真的关心自己,“那么,我在书珏家出嫁吧,我会提前搬过去住,然后在书珏家出嫁。”
  “这样还差不多。”
  杨书珏终于满意了,“放心,我们一定让你当上最美的新娘子。”
  大家听到这话都笑了起来。
  腊月二十五,村里开始杀年猪。
  整个村子十分热闹。
  在这个时候。
  张老爷子一家人搬进新房子。
  同样没有请其他村民。
  只叫村长儿会计和张大队长过来吃一顿饭便是乔迁之喜。
  这个时候。
  一辆吉普车来到村里。
  然后在村民目送之下,直接来到知青院。
  从车上下来的人正是从县城来的公安局局长程南星。
  “程叔叔,你怎么来了?”
  接到消息的彭诗语赶过来。
  程南星含笑点头,“没来过你住的地方,今天特意过来看一下。”
  他身边的秘书给彭诗语送上年货。
  “程叔叔,上次海峰哥才送东西过来。”
  彭诗语接到这些东西,有些哭笑不得,“我都还没给您和罗姨送年礼。”
  “你一个孩子,送什么年礼。”
  程南星大手一挥,“等你长大成家了,再说送年礼的事情也不迟。
  带我去看看你住的地方。”
  “好,程叔叔您们跟我来。”
  彭诗语带着他来到后院。
  程南星进去转了一圈,点了点头,“不错,你自个儿住,还挺好的,方便又实用。”
  “是的。”
  彭诗语笑着回应,“住一两个人没问题,我也觉得挺好的。”
  “看到你日子过得好,我也就放心了。”
  程南星欣慰地笑了笑,“走,带我去找张宏宇和张宏伟的家。”
  彭诗语露出惊讶,“程叔叔要找张家三舅和四舅?”
  “对,我找他们有事。”
  程南星解释一下,“听说他们也住在这里,正好跟他们说说事。”
  “原来是这样。”
  彭诗语边走边说道:“程叔叔跟我来,他们住在山脚下,从这边走过去很快就到了。”
  程南星顺口而问,“他们下乡来,应该还没有安排什么工作吧。”
  “新来的知青都还没有安排工作,只是晚上安排一些人巡逻,怕山上野兽跑下来伤人。”
  彭诗语带着几分好奇,“程叔叔,您找两位张家舅舅有什么事?”
  “好事。”
  程南星笑了笑,“准备给他们一份工作,看他们愿不愿意接受。”
  “给他们工作?”
  “不错,他们都很不错。”
  “程叔叔是要把他们招去当公安?”
  “你这丫头聪明,被你给猜着了。”
  ……
  张家。
  程南星见到张家所有人。
  说出自己的意思之后,叫所有人感到意外。
  “局长,你没开玩笑?”
  张老爷子有些意外。
  他真没有想到春南县的县公安局长竟然看上自己两个儿子。
  直接把他们弄进公安队伍中去了。
  “张老爷子,我当然不会拿这种事情来开玩笑。”
  程南星笑着解释,“两位同志身手不凡,身家又清白,正是我们公安队伍中需要的人才。
  不知张老爷子时间愿意让两位同志进入公安局部门。
  说来这份工作也是带着危险性,若是两位同志不愿意的话,我也不敢强求。”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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