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吃瓜看戏_第145章 来个死不承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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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余国海被他高高在上和蛮不讲理的态度给激怒了。
  他好歹也是某市书记家的儿子,向来只要别人讨好自己,什么时候被人这样大呼小叫的白指使。
  何况他最讨厌这种喜欢在自己面前大放厥词的家伙。
  只见他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冷笑之色,“那好,我等着你让我吃不完兜着走,哼。”
  冷哼了一声,直接转身回去。
  凭这人的态度和作风便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他才懒得没事找事。
  程海峰差点气得头顶冒烟,指着进去的背影,气急败坏地吼叫起来,“你们这些浑蛋,还不快去把人给我抓出来。”
  “是,海峰哥!”
  青春痘等人立刻准备进去收拾‘不听话’的余国海。
  “不许放肆。”
  周公安脸色剧变。
  他自然不允许这些人在自己眼前做混账事。
  直接上前阻挡,厉声呵斥:“谁敢惹是生非,别怪我直接把你们抓起来。”
  青春痘等人岂敢跟公安对峙。
  讪笑着停了下来,向程海峰望过去。
  程海峰看见这一幕。
  他的脸色就变得极为愤怒。
  正想要骂破口大骂,对上一身正气,眼神十分坚定的周公安,他仿佛看到父亲愤怒的表情。
  心底莫名升起一股惧意,嚣张的气焰不知不觉散了不少。
  “你好胆量。”
  程海峰怒瞪周公安一眼,依旧是一脸的余怒未息。
  于是迁怒青春痘等人身上,怒叫:“死了是不是,还不快点去后院。”
  青春痘等人灰头土脸的前面带路。
  两位公安干警由不得相视一眼,皆看到了眼底的笑意。
  他们要不是有霍副所长撑腰,说不定真拿眼前的程少没办法。
  人家好歹也是公安局家的孩子,真的得罪惨了自己肯定也好果子吃。
  当然他们心中最大的底气就是知道水布村的知青有两三位是从京城来的主儿。
  他们不相信小小地方官的孩子,还能把来自京城的爷儿给拿下了。
  很快来到后院。
  不看到他一排一模一样的小院子,有些傻眼了。
  不知道哪家才是杨书珏和苏璟天的院子。
  “姓苏的,姓杨的臭女人~”
  程海峰亲自扯开嗓子大喊大叫起来,“有公安过来了,你们还不快点滚出来。”
  两位公安听到他的喊叫声,两张脸孔瞬间黑了下来。
  没想到对方会用这个法子来利用自己,心里恨不得一巴掌把人给拍死。
  他的喊叫声还没将杨书珏和苏璟天给喊叫出来。biqubao.com
  留在家里正在晒菜干的林馨月惊动了。
  她从院子里走出来……
  一眼见到两位公安干警和几位流里流气吊儿郎当的年轻人。
  尤其是其中一位不可一世的模样,叫人反感之极。
  陈馨月没有理会这些人。
  用疑惑的眼神看向这两位眼熟的公安,“两位公安同志,请问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你是林知青?”
  魏公安看到她,露出惊讶的表情,“我看你的样子,好像是恢复过来了?”
  他当时记录张爱国家的案子,身为当事人之一。
  陈馨月去派出所他接待。
  可以说对陈馨月的印象无比深刻。
  “是的。”
  陈馨月点了点头,“当时我受了刺激慢慢恢复记忆,如今差不多彻底恢复过来了,对了,我姓陈,林不是我的姓,林月儿是我好姐妹帮我娶的名字。”
  “原来如此。”
  魏公安露出恍然之色,微笑着道:“恭喜陈知青恢复健康。”
  “谢谢。”
  陈馨月笑了笑,打招呼道:“两位同志,要不进来坐一下?”
  “呃,不用了。”
  魏公安脸上闪过一抹尴尬,解释道:“我们听从副所长的安排,跟随这位程同志而来。”
  “他是……”
  陈馨月对上程海峰泛着绿光,好像是盯上猎物的眼神让她十分不爽,冷声询问,“这位同志,你来我们知青院干什么?”
  “你是陈知青?”
  程海峰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不知不觉挺了挺胸膛,一副‘正经’人的派头,“我姓程,家住县城的公安家属院。”
  “你到底想说什么?”
  看到他一副花孔雀的模样,陈馨月又气又好笑,心里也觉得厌烦。
  在京城的时候,她见多了这种自以为是自命为凡的家伙,打心底对眼前的人没半点好感。
  突然想到了什么……
  陈馨月脸上不由得流露出了一丝意外的神色,脱口说道:“你就是想要调戏杨书珏不成,反而被她踢裤裆差点成为太监的人?”
  这话一出。
  简直是天雷滚滚啊。
  程海峰差点被劈晕了头,半天回不过神来。
  两位公安干警怔愣了一下。
  眼底同时闪过一抹笑意。
  原来是这样啊!
  怪不得追到乡下来了。
  非要纠缠着副所长给他派公安跟着。
  显然是吃了大亏而想要找场子。
  “陈知青,你误会了。”
  程海峰脸色十分难看,却忍住脾气没有当众发飙,强行解释道:“分明是姓杨的女人看我们不顺眼,我们只不过是给她一个教训罢了。
  再说我是公安局长的儿子,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
  陈知青县城我十分熟悉,你有空的话我带你去玩耍,有好多地方挺好玩的。”
  “不用。”
  陈馨月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更不想理会这个傻缺,怪不得林静和诗语说到这个人都挺无语。
  “陈知青,别客气嘛。”
  程海峰哪愿意错过眼前这位长到他心坎里的高雅女子。
  如果说彭诗语是个软妹子,杨书珏是个娇艳妹子,那么眼前的就是清贵高雅的女子。
  他内心深处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清贵的女子,觉得自己站在她身边都能高贵起来。
  向来高高在上把女子视为玩物的程海峰在陈馨月面前放低了身段,舔着笑容讨好她,“在乡下呆着特别无聊,陈知青有空就去县城嘛,咱们县城的百货商场卖什么都有,到时候我带你去看看。”
  “有什么好看的。”
  陈馨月嗤笑了一声,“上次你带着女人去逛还没逛够了,是不是每次换一个女人,你就带她去百货商场瞎逛一圈?”
  “陈,陈知青,你瞎说什么。”
  程海峰听了这话脸色狂变,似乎有些羞恼起来,“别听人家乱说,我什么时候带过女人去逛百货商场。”
  “谁说没有!”
  身后突然传来响亮的声音。
  在场的人全都闻声而望。
  发现林静瑜彭诗语和杨书珏一起回来了。
  正好听见他狡辩,彭诗语忍不住怼回去,“怎么,你准备睁眼说瞎话?来个死不承认?
  你别忘记了还有我们亲眼所见呢,你不承认有什么用。”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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