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吃瓜看戏_第142章 意外之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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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南县的公安局长是我小姐妹的叔叔,武装部长也叫叔,镇上的派出所副所长,叫叔太老,叫哥挺合适的,随时可以找上门请求帮忙。”
  林初言不紧不慢地说道:“至于村里嘛,我是最受欢迎的水果糖姐姐,大娘大婶们嘴里的好孩子。
  嗯,这是你宝贝外甥女的原话。”
  大家听闻之后。
  整个客堂静了下来。
  “噗嗤~”
  张老夫人第一个忍不住嗤笑起来。
  老夫人一笑,大家也跟着欢笑起来。
  “真没想到这丫头……”
  张老爷子轻笑着摇头,“跑到乡下去,像是换了一个人,变成了傻大妞了。”
  “小瑜儿打小就古灵精怪。”
  张老三笑着道:“以前过来住的时候,哪个不被她气得哭笑不得。”
  林静瑜小时候确实很有捣蛋,跟男孩子有一拼。
  谁家当时女儿家就是她最小,比她年长的还是年小的都是男孩子。
  她算是属于团宠的一个,不管是张家还是林家都当成是宝儿。
  谁叫小表妹都是后面出生,女娃多了也就不怎么稀罕了。
  最初的团宠在长辈们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一样的情分。
  “这是好事。”
  张老四微笑着道:“小瑜儿身边有人护着,我们也比较放心一点。”biqubao.com
  “放心。”
  林初言指了指那些东西,“各种干菜都是瑜儿和其他知青在自留地里种出来的蔬菜。
  她们就是特意多种这些蔬菜,好做成菜干寄回来给我们大家吃。
  至于肉也不必担心,她们认识春南县本地人,有时候叫他们帮忙买肉,村里打有野猪的话,只要有钱就可以去买,而且在乡下野猪肉还很便宜。
  至于这些鸡都是她在村里跟大娘大婶们买来做成熏鸡寄回来给我们吃。
  如今她也弄了一个鸡舍,说自己养鸡以后想宰多少就能宰多少,关键不用再买了。”
  听到这番话,在场的众人再也无法保持脸上的笑意。
  莫名感到心酸和心疼。
  “这丫头~”
  张老爷子眼眶微微泛红,“真是辛苦这丫头了,年纪那么小却那么懂事。”
  或者年纪小的孩子们无法体会其中的辛酸。
  身为成年人,又怎么可能猜不到表面听起来过得十分风光的小丫头,要付出多少努力才能换来现在的一切。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丫头现在能够在村里,能够在来自五湖四海的知青们之中立足下来,岂会那么容易。
  “不用说,这孩子肯定是报喜不报忧。”
  张老夫人眼里闪烁着泪花,跟着轻叹一声,“不管怎么说,小瑜儿都是我们家的好孩子。
  我们没有白疼这个孩子,小小年纪如此懂事。”
  这话一出,长辈们都点了点头。
  “对了,爸妈,锋儿寄来一封特快信件。”
  林初言从黑色的公文包拿出一封从部队送来的信件。
  又道:“一般来说没什么着急的事情,锋儿应该不会寄特快信件回来。
  我还没有看信的内容,想着要是锋儿有什么事,咱们一起商量。”
  林初言的父母都是军人而且早早牺牲,他属于孤儿吃着百家饭长大。
  虽说他不是上门女婿,其实也没太大区别。
  他家里不管有什么事情,都会上门来跟岳父岳母和小舅子们商量。
  林瑞锋不仅是林家的长子,张家人眼里跟自家长孙也没什么区别,都是他们身边长大的孩子。
  林初言从不跟岳家见外,遇见什么事情都会跟张家人商议。
  “你先看看信。”
  张老爷子蹙起了眉头,“锋儿向来谨慎,如果不是发生什么要紧事,不会这样给你来一封特快信。”
  “好。”
  林初言点了点头,立刻拆开信封。
  信的内容只有两页,他很快把内容看完。
  提着心终于放了下来,忍不住笑骂了这句,“这个混小子,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事原来是准备要结婚了。”
  “结婚了?”
  张玉萱怔愣了一下,问道:“是不是他说的那位女军医,叫陈蕊沁的姑娘?”
  “确实是她。”
  林初言点了点头。
  把信交给张老爷子,“爸,你也看看,锋儿的岳家不简单。”
  “哦,那我瞧瞧。”
  张老爷子接了过来,眯着眼睛认真阅读。
  好一会儿。
  他老人家看完之后,轻叹了一声,“原来是陈家的孩子。”
  “陈家的孩子?”
  张老夫人蹙了蹙眉头,“我们家认识?”
  “你们当然不认识。”
  张老爷子脸上流露出怀念之色,“我年轻的时候去过川省,蜀中有位陈姓老爷子经商了得,我跟着父亲替陈家走过镖。
  陈家长子参军,次子跟着做生意。
  据我所知陈家老爷子为了支持长子的军队付出不少的物资。
  老子英雄好汉儿子,陈家老大不负陈老爷子期望,真的被他打下一片江山。
  这不。
  他已经响当当的大将军。
  只是没想到咱们的锋儿与他长女结婚。
  对我们两家人来说又是一个意外之喜。”
  “原来是这个陈家。”
  张老四露出震惊之色,“锋儿算不算是高攀了?”
  “什么高攀不高攀。”
  张老三嗤笑,“咱们家锋儿差的话,你觉得陈家长辈愿意挑锋儿为女婿?
  应该说咱们家锋儿争气,入了陈家人的眼里。”
  “都要成为亲家,别说这些话。”
  张老爷子说了一句,对着林初言又道:“锋儿的意思,你们要是能过去参加婚礼最好不过。
  要是不能过去,陈家长辈也不会介意。
  你们自己看着办,要是能去的话,最好走一趟。
  不管怎么说,你们的长子成亲,不去不像话。”
  “确实是叫我们有些为难。”
  林初言皱起了眉头,“一去一回,起码要请半个月以上的假期才行,上面也不知道愿不愿意放行。”
  “此事!”
  张老爷子沉声说道:“我去找一个人,希望他出手给你们批假。
  你们不是去什么地方,而是去部队探亲,相信他们不会卡得那么严格。”
  “爸,会不会……”
  “别担心,我有把握的事情才会去做。”
  “那好,我们等爸的消息。”
  ……
  陈瑞锋给父母去了特快信。
  给林静瑜的普通信件,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才收到。
  “元旦结婚?”
  看到这个消息,林静瑜差点把眼珠子瞪出眼眶来。
  她隐约猜到自家大哥有对象,只是没想到那么快就要结婚了。
  如今是十月底。
  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就是他们结婚了。
  看大哥信上邀请她前去部队参加婚礼,她犹豫了。
  不知要不要去。
  听说父母恐怕去不了。
  到时候哥哥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在场,确实不太好。
  “静瑜姐,你这是怎么了?”
  彭诗语发现她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忍不住询问,“林大哥信上说什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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