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傻小子。” 王雪花怒其不争地瞪儿子一眼,“女孩子生气很好办,只要你抱着她啃两口,我保证她对你死心塌地……” “妈~” 张爱兰小脸暴红,“瞎说什么呢,难听死了。” “呸,什么难听死了。” 王雪花伸手戳了戳她的脑门,骂叫:“死丫头,等你哥娶媳妇回来你才能出嫁,不许随便跟男的交往,听到没有?” “我才没有。” 张爱兰羞臊得不行,丢下话就跑了出去。 “哼,我看这死丫头在家里呆不住了。” 王雪花自然没错过女儿娇羞表情,心知肚明的她忿忿不平地叫:“不拿出一百块彩礼钱,别想早早嫁出去。” “妈,那您也给我准备一百块钱当彩礼。” “什么一百块,有三十块钱就不错了。” “我不管,妈,给我一百块。” “臭小子你傻啊,出一百块钱的彩礼,当我们一家人是冤大头啊!” “您不是要爱兰的婆家拿一百块钱当彩礼,难道人家愿意当冤大头?” …… 林静瑜的自留地里。 何振华和王弘亮搬走大石头。 回来继续在烈日之下,汗流浃背替她整理最后一块地。 “林知青,整理好了。” 何振华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柔声询问,“你准备种什么,我们帮你种上吧。” “不用,不用了。” 林静瑜赶紧摆了摆手,“现在不着急种上,等我下午下工去扯到菜秧子回来再种也不迟。” 为了一罐小小的辣椒酱,两人已经忙碌半个小时。 她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让他们继续干活,“时间不早了,你们快点去休息一会儿,等一下又要上工了。” “没事,我们都不累。” 何振华摆了摆手,又道:“傍晚我们再过来帮你种菜秧子?” “别,真的不用。” 林静瑜立刻拒绝人家好意,“我自己会处理,现在你们已经帮了我一个大忙了,回头我弄好吃的再谢你们。” 她再三拒绝,何振华终于不再坚持。 在两人回去的路上。 “看不出来啊!” 王弘亮望着旁边的人打趣道:“你下手是不是早了一点? 人家还是未成年,你准备等几年啊。” “别瞎说。” 何振华目光闪了闪,一脸淡然,“她年纪小下乡不容易,我们多照顾一点。” “我信你个鬼。” 王弘亮一副我早已经看穿的表情,“说实话,你小子的眼光确实不错,林知青虽然年纪小,模样确实是漂亮极了。 怪不得有的人嫉妒她快要疯魔了。” “心术不正。” 何振华当然知道他所说何人,语气中带着淡淡的厌恶,“迟早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嘿嘿~” 王弘亮一脸怪笑,“人家勾着一个又想着一个,真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也不怕把肚子给撑破。” “少管别人的闲事。” “切,你干嘛要管林知青的闲事?” “……” 接下来的日子。 林静瑜得过十分充足。 上工回来不是在自留地忙活,便上山砍柴捡野果。 这一天。 “林知青,林静瑜知青。” 陌生人的喊叫声在知青院大门口处传来。 正在挑水的林静瑜闻声抬头望过去。 发现一位骑着二八大杠自行车的邮递员正在喊自己的名字。 “我在这里。” 林静瑜立刻放下水桶,快步走过去,“叔,是不是有我的信?” “是包裹。” 邮递员终于见到跑过来的人。 发现她年纪比较小,眼里闪过一抹怜悯,喊叫:“你不用着急,走慢一点。” “没事。” 林静瑜冲着她绽放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叔,辛苦你了,谢谢。” “别客气,这是我工作。” 邮递员大叔脸上也露出微笑,从车尾座上解下一个大包裹递给她,“应该是一些冬天的衣物,有点重量,你小心一点拿。” 看了看她娇小的身影,又道:“要不要我帮你送进去?” “谢谢叔,我力气大,拿得起。” “那行,你在这里签上你的名字。” “好的。” 林静瑜飞快写下签字名。 “字真不错。” 小丫头提笔写出飞龙凤舞般的字体,邮递员大叔忍不住赞了一声。 “叔,你过奖了。” “我说的是实话,好了,我先走了!” “叔,再见!” “再见!” 送走邮递员,林静瑜扛着大包裹先回自己的院子里。 包裹放在自己的小客厅里,她又出去把井水挑回来。 待她水缸里装满水后,她又去河边挑水浇菜地。 直至忙到天黑才回来做饭吃。 嘴谗的她晚上弄了一个腊肠煲仔饭,吃得撑撑的。 直至这个时候她才有空拆包裹。 看到桌面上放着的包裹,林静瑜心里有些复杂。 毕竟她不是原主,心里有些不知如何对待原主的亲人。 踌躇半晌。 她拆开包裹。 如邮递员所料,大部分都是冬天的衣物。 在她看来这些衣物款式都十分老土,不过却适合这个时代人的审美。 除了两套崭新的冬衣和一件外套,衣服里夹放着一封信。 一百块钱和一些各种票类。 看到这些东西,林静瑜心里暖暖的。 拥有原主记忆的她当然知道原生家庭的情况。 父母都是普通干部,再上小弟的身体不太好,家里的情况谈不上缩衣节食,但绝对不是富裕家庭。 原主下乡的时候已经给她一大笔钱,如今只不过去一个月左右时间,又寄来一百块。 如此可见原主父母对这位女儿确实宠爱。 拆开信封。 写了两页内容。 看字体是原主弟弟林瑞楠写来的信。 先把家里的情况说了一遍,又说起原主父母和他担心原主在乡下过得好不好。 表示能不上工就尽量不要去上工,怕原主年纪太小累坏身体累出病来。 并且告诉她不要怕花钱,家里人养得起她,以后会每个月给原主寄二十块钱。 同时告诉原主在部队的大哥林瑞锋已经知道她下乡。 这次从衣服夹带送来的一百块钱,正是原主大哥林瑞锋给她用的钱。 告诉她每个月都要给家里和部队里的大哥寄信,一定要跟家人说她在乡下的日子。 并且要求她写信不能只报喜不报忧,总之要她老老实实交待。 短短两页纸写的内容不少。 每行字眼里都透露着一家人对她的挂念和关爱。 林静瑜泪奔了。 不知是原主的意识作怪,还是林静瑜被原主的亲人给感动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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