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局_第289章 还好你们没买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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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是早上九点多。
  香港是一个快节奏的城市,下面车水马龙,到处都是急匆匆的行人。
  这繁华的背后,是千千万万人没日没夜的忙碌。
  看着下面的行人,我点燃一支烟,慢悠悠的抽了起来。
  这强烈的反差竟然我我心里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幸福感。
  烟还没抽完,秦九凤进入了房间。
  “可可被接走了?”
  “嗯,他爸爸还是有人盯着,而且这次鼻青脸肿的,好像被人打了。”
  “那么可可的爸爸就不是14k的人。”我断言道。
  “为何?”
  我笑着解释道:“他只是一个用来钓鱼的鱼饵,鱼没钓到,鱼饵自然就没用了,那些人有火,把他揍了一顿。”
  “有道理。”
  秦九凤笑了笑,走到窗边,指着御景园大楼道:
  “那个洪智勇就住在那里吧?”
  我点点头:
  “是,顶楼大平层,不过距离太远了看不清楚,先吃点东西,休息会儿,下午咱们下去溜达溜达。”
  “我下去买。”
  “不用,叫客房的送餐服务就行。”
  秦九凤摇头道:
  “反正我还得去换港币,身上的港币不多了,还得买两套衣服,而且来了香港就吃点本地特色,酒店里的东西,肯定不好吃。”
  我笑了笑,这秦九凤考虑的还挺周到。
  我再续上一支烟,抬脚朝着洗手间走去。
  ……
  下午三点,我醒了过来。
  秦九凤的休息方式和秦凡一样,根本就不上床,就在地毯上打坐。
  我一坐起来,她也立刻睁开了眼睛。
  “休息好了?”
  “嗯,我洗把脸,咱们下去溜达溜达。”
  洗完脸,我们戴上口罩,离开了酒店。
  现在还没到晚高峰,街道上人不算多。
  我们一路朝着御景园的方向走,沿途仔细观察着周围环境。
  御景园的地下停车场,只有一个出口。
  出来就是山下路。
  出口不是路口,出来之后是单行道,只能从右边走,左边是逆行。
  我站在出口处,旁边是一根电线杆,抬头一看,上面是密密麻麻的缠绕的电线。
  香港的经济很好,但基础设施还没有更新。
  出口的右边是一排密密麻麻的店铺。
  其中,正好有个户外用品店。
  “去买点东西。”我说着抬脚朝着那户外用品店走去。
  走到门口,看到里面坐着的老板,我顿时微微皱了皱眉。
  这店里的老板,竟然是可可的爸爸。
  “巧了。”秦九凤笑着说道。
  “没事,他不认识我们。”我说着走了进去。
  可可不在店里,就算在也没关系,我们戴着口罩的。
  “靓仔,要点什么。”
  可可爸爸站起身来,他的脸上,还有淤青。
  “老板,你这有好点的望远镜吗?”
  “那你算来对了,来来来,这款千米开外的小字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可可的爸爸很热情的招呼着我们。
  几番交谈下来,我买下了一个带支架的望远镜。
  刚准备结账的时候,两个混混走了进来。
  他们嘴里叼着烟,一进来就开口问道:
  “阿铭,救了你女儿的那个两个人有出现吗?”
  “没……没看到。”可可爸爸很是紧张的说道。
  其中一个满脸麻子的混混笑着说道:
  “你这样不行啊兄弟,三天内你要找不到他们,那我们可就要带走你女儿了。”
  “赵哥,他们不出现,我也找不到他们啊,我连他们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可可爸爸急的面红耳赤。
  麻子哈哈大笑着说道:
  “这是你的事,三天后,要么把人找到,要么准备二百万,否则的话,咱们就只能‘公事公办’了。”m.biqubao.com
  麻子说话间,另外一个人走进了收银台,拉开抽屉顺手从里面抓了一把现金。
  这很显然是明抢了,可阿铭却话都不敢说一句。
  两个混混拿了前就走,走之前还不忘威胁一把。
  看着两个混混走远,阿铭无奈的叹了口气:
  “还好你们还没买单……”
  “老板,这都是些什么人?怎么这么大胆子。”我疑惑的问道。
  阿铭叹了口气说道:
  “听口音,你们是内地来的吧?”
  “是。”
  “这些都是当地社团的人,元朗这一片,都归他们管。”
  “不是归警察管吗?”我疑惑问道。
  阿铭摇了摇头:
  “这里的社团叫14k,这一片的扛把子叫洪智勇,外号猪嘴洪,他的亲弟弟就是元朗区议员,背景很硬,所以14k的人在这里,几乎是土皇帝般的存在。”
  “他们要你找什么人?”我继续问道。
  阿铭又叹了口气:
  “找两个我女儿的救命恩人,说实话,我怎么可能去恩将仇报,可如果不找,又拿不出钱,他们就会带走我女儿,砍掉她的手脚去乞讨。”
  “那你打算怎么办?”
  阿铭叹了口气:
  “给钱呗,我在香港打拼很多年了,攒下了一套小房,我已经在联系中介出售了,刚好够。”
  刚好够……
  显然他们是想要榨干他,特意开的价。
  “不行就回内地呗,现在内地机会也很多。”
  我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掏钱。
  阿铭摆手道:
  “我在内地有案底,回去找不到工作。”
  我哦了一声,也没再多说什么。
  这望远镜标价两千二百多,我给了他两千五,叫他不用找了。
  阿铭一震感谢。
  我伸手拿起一张元朗区的地图说道:“不用谢,这个送给我好吧?”
  “嗯,拿去,对了,小兄弟,你们刚来,可能不知道,在元朗区,最好不要和14k的人发生冲突,凡事忍忍就过去了。”
  阿铭叮嘱道。
  我点点头,呵呵笑了笑:
  “有的时候,忍也等于慢性自杀,这个世界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喜欢寸进尺的人。”
  阿铭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离开店铺的时候,可可也从里面走了出来,嘴里还在打着哈欠,看来是刚睡醒。
  我四处看了看,抬脚朝着酒店方向走去。
  秦九凤小声问道:
  “怎么样,这地方能制造意外吗?”
  “能是能,但我还没有完全想好。”
  “要不要去其他地方看看?”
  我点点头:“嗯,晚上去赌场和他常去的那家夜总会看看,先回酒店把东西放下。”
  放下东西,我测试了一下,望远镜架在窗边,能看到御锦园洪智勇的住处。
  他家的客厅都是大的落地窗,能看的很清楚。
  里面,洪智勇正伸着懒腰走到客厅。
  看样子,似乎刚起床。
  客厅里还有另外几个人。
  一个模样和身材都算极品的少妇。
  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
  一个带着围裙的佣人。
  还有一个人背对着玻璃窗站的笔直。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拿出一看,是三哥打来的。
  接通之后,三哥直接说道:
  “劫走秦凡尸体的人,照片拿到了,我发彩信给你。”
  “身份核实了吗?”我皱眉问道。
  三哥嗯了一声:
  “核实了,都是香港人,14k社团的。”
  “秦凡是死是活?”我赶紧问道,心脏跳的碰碰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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