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小可怜嫁糙汉被娇宠_第289章 放暑假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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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段时间有没有觉得喜欢什么味道?”
  秦宇抱着夏兰,想起以前村子里的婶子说过的话。
  “听以前的婶子们说,喜欢酸就是儿子,喜欢辣就是女儿。”
  平时秦宇做得清淡,夏兰都吃得美滋滋,而且他见村子里的小媳妇怀孕都会想吐,可是夏兰除了有些恶心之外,好像也没见她吐。
  这让秦宇也不知道,她肚子里的孩子到底是儿子还是闺女了。
  他们说的那些跟夏兰都匹配不上啊!
  “我感觉还好耶!好像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夏兰想了想,怀了四个月了,她还真的没有特别的口味改变,就是刚开始的时候有点嗜睡以及干呕。
  到现在四个月了,她依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
  “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夏兰期待地看向秦宇。
  秦宇轻笑,揉了揉夏兰的头。
  “你说什么傻话呢!只要是你生的,男孩女孩我都喜欢!”
  秦宇望着夏兰。
  “要是没有你,我可能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在那上河村,就那样一辈子!”
  秦宇的话让夏兰心一跳,不赞同地摇头。
  “才不会,你会结婚生子呀!”
  夏兰看向秦宇,秦宇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
  没有告诉她,在遇到她之前,他就没有要结婚的想法。
  不过说了她也不会相信。
  秦宇抱住夏兰,现在就很好。
  刚抚上夏兰的腹部……
  秦宇的手被踹了一下。
  两人瞬间激动地望向彼此。
  “动了!”
  “这力道,可不轻啊!”
  秦宇感慨道,心里的天秤再一次偏向儿子。
  这力道,真有可能男孩的可能性更大。
  “你也觉得会是儿子?”
  夏兰看着秦宇表情就知道,他肯定也觉得是男孩。
  “你觉得是女儿?”
  秦宇当然想要女儿,有一个想像夏兰一样的娇气可爱的小闺女。
  “我有种感觉,会是女儿,但是人家说,这种感觉会是反的,所以我也不敢确定。”
  夏兰也不太肯定,但是心里的感觉告诉她,这是个女儿。
  现在并不像后世还有B超,现在医疗技术还并不发达,要是有B超,直接去医院做个B超,就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了。
  “所以你准备的孩子衣服都是白色?就为了男孩女孩都可以穿?”
  秦宇知道夏兰准备了一包孩子的衣物,他看过,都是以白色为主。
  “对啊!这样是儿子是闺女都可以穿。”
  夏兰扬齿一笑。
  “我聪明吧?”
  “聪明,你最聪明。”
  秦宇笑道。
  上完最后一节课,不少学生就开始收拾东西了,一放假就赶紧回家帮助家人忙秋,赵盼弟和苏丹也不例外。
  尤其是苏丹,她的家很远,这次回家正好赶上。
  吴诗诗家就在京城,所以她没有这份紧张。
  “这次暑假,正好赶上回家帮家里干活,等我们回来,可就是九月了!到时候,你的肚子也已经快七个月了吧?”
  赵盼弟看向夏兰,不舍道。
  “是啊!”夏兰点了点头,抚着肚子。
  “到时候我再给你们带我老家的奶疙瘩!”
  苏丹对着吴诗诗和夏兰高兴道。
  一提到要回家,说不激动也是假的。
  “到时候我们送你!”
  夏兰与吴诗诗异口同声道,说完两人默契地看了对方一眼。
  “你可别了吧!到时候车站肯定好多人!你怀着孩子,我求你就别折腾了!我心脏受不了!你别伤害我的干女儿!”
  赵盼弟第一个不赞同夏兰去。
  “还有你!现在车站那么危险,还有拐卖的人!你也就去!”
  苏丹也盯着吴诗诗道。
  “……嘤。”
  两人相视一眼,委屈地低下了头。
  学校里打扫好卫生,正式进入假期。
  夏兰成了班里的陶瓷宝宝,大家都不肯让她干活,将她视为了吉祥物,就坐在那替她们拧个毛巾就行。
  秦宇过来接夏兰的时候,立即成了众矢之的。
  “来来来,这是你媳妇的活,我已经帮她干了,剩下的就是擦黑板了,交给你了!”
  一个女同学看到秦宇一米九的高个,二话不说将自己手中的黑板擦交给秦宇。
  她一米五六的个子,吃力的跳来跳去都擦不上。
  秦宇点了点头,接过黑板擦,不到一会就已经擦好了。
  “长得高就是好!”
  女同学看了秦宇的大长腿一眼,羡慕极了。
  “来来来,夏兰他男人,过来帮个忙,把这上面的玻璃帮我们擦擦!我够不着。”
  另一个女同学立即对着秦宇招手,示意他过来帮忙。
  她已经叠了两张椅子了,还是擦不到。
  秦宇接过她手中的毛巾,只是踩了一个凳子就擦到了最上面的玻璃。
  “好了!”
  “夏兰呐,你早应该让你丈夫过来的!你看看,这才过来一会,就已经帮我们把最困难的事都做完了!”
  看着秦宇在男同学中间鹤立鸡群似的,几个女同学不由地调侃道。
  秦宇直接高了班里男同学足足一个头,这身高直接秒杀他们啊!
  “你吃什么长大的!怎么就这么高!”
  一个男同学看了看自己的腿,不怕死地走到秦宇身旁,秦宇的腰,正对着他的胸口……
  这……
  他自觉自己长得也不算矮了,他一米七,在学校也算高的,可是秦宇,足足高他一个头。
  “……”
  秦宇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哈哈哈哈哈……”
  班里的女同学们却是笑疯了。
  “哎哟!天呐!你站在夏兰她丈夫身边,就像个小孩!”
  “哈哈哈哈……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袖珍?”
  “天呐,这样一比,太震撼了!”
  男同学们面面相觑,一个个都离秦宇远一点。
  站在他身边,太可悲了。
  “好了,你带着夏兰同学赶紧走吧!”
  男同学忍无可忍了,再让秦宇再待在教室,他们以后还怎么见人。
  “赶紧的,夏兰同学的任务就交给我们了!你们赶紧的,回家吧!”
  他们就差把‘滚’字挂嘴边了!
  “为了不引起各位男同志们的围攻,我们赶紧回家吧!”
  夏兰笑道,拉着秦宇跟大家挥了挥手。
  “下学期再见!说好的,记得给我带好吃的特产喔!特点是‘好吃’,请一定记着这两个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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