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他抱着自己时那满满的安全感,夏兰感觉自己捡到宝了。 但秦宇的身体似乎还有别的什么,夏兰蹙眉看去,只见秦宇敞露的上半身居然遍布了大大小小的伤痕,甚至有一条刀疤,从肩膀斜跨整个背部,一直到腰间。 夏兰倒抽了一口气,秦宇怎么会有这么严重的伤痕? “怎么?我身上的伤吓着你了?”秦宇感觉到身后炽热的目光,故意在夏兰的面前展示自己,突然听到夏兰的抽气声,这才想起了什么,自己的身上那些丑陋的疤痕肯定把她给吓着了。 “你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还这么多次……”夏兰眼中忍不住的惊讶,有害怕,有心疼,唯独没有对这些疤痕的恐惧与厌恶。 秦宇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但是此刻的他,非常庆幸自己选择留下夏兰。 “当兵时出任务很难不受伤的,把你吓着了吧?”秦宇看着身上的疤痕,这些都是他当年当兵时留下的,几乎全身都有这样的疤痕。 “我不害怕,你是保护人民的英雄,这些伤是你的荣耀。”夏兰摇了摇头,她不觉得这些疤痕丑陋,相反,她能从这些疤痕感觉到当兵的艰辛。 “作为被保护的一方,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去嘲笑或嫌弃这些疤痕,这是一位士兵为了保卫祖国和人民获得的勋章,应该被赞扬。”夏兰抚着秦宇背后的疤痕,很难想象他是在什么样的危险下,受这样的伤还能活下来。 秦宇感觉夏兰在他背上的手,所抚摸到的每一处,都在他的心间留下涟漪,胸口闷闷的,一股难以言喻的陌生情愫在身体中扩散,直到全身。 “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秦宇别过头,现在的他无法直视夏兰的双眸,她太过美好,好得让他想将她永远藏起来。 “院子里风大,你头发还湿着呢!别着凉了,快回房去!”秦宇将夏兰往房间的方向轻轻推了推,让她快回房。 他快要控制不住自己了。 “宇哥,那你也洗快些,别着凉了。”夏兰听话地点头,转身回房。 当夏兰擦干了头发后,却迟迟未见秦宇回房间,忍不住下床去寻找,刚一下床,秦宇推门进来吓了夏兰一跳。 “宇哥。”夏兰笑着唤道。“你去哪了?怎么这么久都没回来?” 在看过那些疤痕后,夏兰总算知道为什么她一开始就没有排斥过秦宇,她初见他时,他的双眸,清澈明亮。 明明他一米九的高度,应该会给人带来一种威慑力才是,可是他却给人一种温和与安全感,仿佛跟他在一起,不需要担心任何危险。 之前她还不解,现在她明白了。 “我有事要出去一趟,你把门锁好,除了我,谁来你都不要开门。”秦宇眼中带着担忧,他不放心夏兰一个人在家,可是那边催得紧,而且运输队的人快到了,他必须得去一趟。 “好。”夏兰乖乖地点了点头。“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可能得很晚,你别等我,你先睡!我自己有办法能进来。”秦宇嘱咐道。 “……嗯。”夏兰点点头。 秦宇抚了抚夏兰的头发。“等我回来,明天带你去领证。” “好。”夏兰应道。 秦宇站在门外,教着夏兰如何锁好门后,这才离开了家,赶往目的地。 夏兰一人躺在床上,没有秦宇,她居然久违的感觉到了孤独与寂寥。 没有依靠,独自一人漂泊在这世间。 将秦宇的被子紧紧的裹住自己,夏兰感觉被他的气息包围,再一次感觉到了他所带来的安全感。 秦宇赶到约定的地点后,早已经等待他多时的许福林忍不住调侃道。“真难得啊,你居然会是最后才到的。” “大哥,嫂子怎么样?”另一人挤眉弄眼的凑了过来,忍不住笑问。 想起夏兰,秦宇难得勾了勾嘴角。“你嫂子很好,明天带她去领证。” “大哥,你来真的呀?”所有人惊愕的张大嘴,不敢置信。“可……可你之前不是说……只是暂时收留她吗?” 这才过了多久,就要带她去领证了? “这种事还能开玩笑的吗?”秦宇蹙眉,他从来不开玩笑。 之前他确实只是打算收留夏兰一段时间,等她养好了伤,她肯定会选择离开,到时候他就装一装伤心,然后放她离开就好。 毕竟娶媳妇这事,从来不在他的计划里。 那天他本来也是想去找夏家退婚的,只是凑巧遇到了夏兰跳河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事,再加上夏兰那会奄奄一息,他总不能见死不救,所以只能选择将她带回家了。 “大哥,她到底哪里把你迷住了?我可是去下河村那打听过了,她连做饭都不会,明明是村姑的命却生了小姐的心,娶她回家,难不成供着她吗?”一人不赞同秦宇娶夏兰,在他眼里,夏兰根本配不上秦宇。 别人娶媳妇都是为了让媳妇照顾好家里,这样男人在外面忙的时候,回家还能有口热饭吃。 要娶了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姐,忙完还得回家伺候她,连口热饭都吃不上不说,什么也指望不上啊? “老五,她是你嫂子,我不希望再在你嘴里听到一句她不好的话。”秦宇冷下脸,警告道。 “大哥!”老五没想到秦宇居然为了一个女人训他,对夏兰更不满了。 “你们以前也没少给我操心,那些女的看到我身上的疤痕什么反应,你们没忘记吧?”秦宇看着自己从小处到大的兄弟,问道。 “……”说到这个,在场的几个男人脸色都不太好。 那些女人一个个反应不是尖叫就是厌恶,不就是疤痕吗? 一个个那埋汰样。 想想就生气。 “你们大嫂不怕,她还上手摸了,她还说,这些疤痕是我的荣耀勋章。”秦宇语气中带着一丝轻笑与得意,像是在给他们炫耀。 在场的男人们瞬间愣住了,能看到秦宇的疤痕不害怕,还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只有夏兰一个。 “恭喜大哥。”终于明白秦宇为什么选择要跟她结婚了,这样的女人就是宝藏,哪个男人遇上都不能错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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