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二虎的妖孽人生_第1191章 惊为天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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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二虎走到人群当中也惊呆了,耳边点则是那些明星们的窃窃私语。
  “喂,谁呀,怎么没见过?”
  “这妞的经纪人厉害,人家推个新人得花多少钱?他倒好,趁着韩导在这,连星探的好处费都免了。”
  “漂亮只是一个方面,主要是气质!”
  “不错,这模样好找,这气质难求。”
  那个被程彩妮称之为心中偶像的男星,笑着问韩坤:“韩导,下部戏她是女一号的话,我免费出演男一号,怎么样?”
  另一个也是网红的男星说道:“别呀,他要是下部戏的女一号,我带一千万赞助进组!”
  嘉琳小嘴一撅:“老了点吧?”
  一个很有名的女星怼了一句:“人家那叫成熟,不像有的人,还没学会鸡叫,就以为自己是凤凰。”
  另外一个也很有名的女星,酸酸地说道:“不知道她背后的大老板是谁。”
  程彩妮心中偶像的那个男星,笑着对韩坤说道:“韩导,要不要我去替你问问?”
  没等韩坤开口,程彩妮瞟了自己的偶像一眼:“别闹!那是我们副董事长的妻子。”
  众人一听,一脸惊讶地四处寻找贾二虎,没想到贾二虎就站在他们的身后,看着不动声色地温茹玉。
  小鹿纯子用眼神问吴尼雅:这是贾二虎的妻子?
  吴尼雅见过温茹玉,但却认不出来,摇了摇头。
  小鹿纯子没毛病她的意思是不知道,还是不是。
  贾二虎也纳闷,她那身酒红色的晚礼服,是从哪里弄来的?
  高挑挺拔,魔鬼身材,俊娇的脸上,炯炯有神的目光,头戴红礼帽,一袭晚礼服的裙下摆,几乎拖在在地上。
  时隐时现的红色高跟鞋,以及双手戴着的酒红色的手套,使得温茹玉就像是一轮初升的太阳,映红了所有人的目光。
  白里透红的脸庞,和白皙的颈脖子,再加上微微露出的前胸,就像是一片洁白的云彩。
  呈一字凸出的锁骨,以及锁骨之间的那条晶莹透气的项链,再加上看起来很冷的眼神,尊贵典雅中,又透射出一种飒爽英气。
  给人的感觉,如果不是个女杀手,就一定是个女军人。
  贾二虎无数次地想过,温茹玉身穿洁白婚纱的样子,一定是飘然若仙,惊艳四座,做梦都没想到,她这一身红装,却是更加耀眼,使得她坦露出来的洁白的肌肤,愈发光彩夺目。
  大家看看温茹玉,要看看贾二虎。
  他们两个走在一起,穿着打扮绝对天壤地别,但两个人的眼神却太神似了,隐隐约约之中都有一股肃杀之气,还真有点夫妻相的意思。
  首先感到尴尬的是小鹿纯子。
  在她看来,吴尼雅都能成为贾二虎的情人,自己闪亮出场,还不得把贾二虎迷得垂涎欲滴,要生要死?
  做梦都没想到,他的妻子居然美到了天际不说,还让人畏而远之。
  这样女人的丈夫,谁敢惹呀?
  其次感到尴尬的就是嘉琳。
  她一直以为贾二虎是自己的盘中菜,即便不是女明星,就凭自己的年轻漂亮,清纯中带有几分妖娆,稚嫩中又饱含一丝妩媚。
  别看贾二虎牛逼哄哄的,上次在四九城的宾馆里还坐怀不乱,后来却却跟自己签约,难道不是为将来的偷腥铺垫吗?
  只不过装的比别人更像,掩饰的比别人更好而已。
  看到贾二虎的妻子美成了这样之后,感觉自己是自作多情,不要想的太多呀!
  比她们俩更尴尬的是飞燕。
  飞燕感觉自己的长相和身材,已经牢牢地把贾二虎的心给拴住了。
  她实在想不出来,天下还有比自己更出色的女人。
  就算有,也不一定会属于贾二虎。
  这一刻她才知道,为什么贾二虎就算趴在自己的身上,也没有那种痴汉般的贪婪和迷失。
  原来他的家里,还有这么一位无与伦比的妻子。
  美就算了,居然有一种令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气质!
  其他一些男女明星,由此更加对贾二虎充满了好奇。
  一个貌不惊人的小伙子,居然能够让国内娱乐界顶流的亚鹰影业投资,据说还有许多部委的领导要来捧场,身边又有这么一位足以藐视天下一切美女的妻子,这丫的究竟是什么来头呀?
  温茹玉朝贾二虎走来,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尊女神的雕像复活。
  贾二虎不动声色地迎了上去,尽量不让人看出,自己也是第1次见到妻子这个样子,和大家一样被震撼到了。
  “二虎,”温茹玉微微一笑:“一下子来了这么多朋友,这几天的吃住一定要安排好,尽管咱们这里的条件差,但也绝不能怠慢客人。”
  她的笑容,几乎让在场所有的男人的心,都随之飞扬起来。
  她一开口,八成以上的男人心都醉了。
  贾二虎点头道:“放心吧,县里温泉宾馆的别墅区,全被我包下来了。”
  “哟,”温茹玉直接朝吴尼雅走去:“董事长来了,这次活动的准备工作有些仓促,看看董事长还有什么要求?”
  吴尼雅感觉自己像在做梦一样。
  她一直觉得温茹玉面对自己的时候,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居高临下感,没想到温茹玉居然这么放低姿态,一下子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尤其是和超凡脱俗的温茹玉,自己可不是一般的接地气,简直是土得不要太渣。
  现在被她这么一捧,吴尼雅有一种云里雾里,却又随时随地都摇摇欲坠的感觉。
  还是小鹿纯子灵活,嫣然一笑:“贾夫人,董事长一直对贾总非常信任,刚刚进来时还跟我说,活动的准备工作完全出乎她的预料,可以说非常满意。”
  和在场不明就里的人一样,温茹玉以为小鹿纯子是吴尼雅的秘书,而且这个秘书的气场,明显要比吴尼雅这个董事长更强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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